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鄠邑区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纂和出版工作。

编写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历史基本著作和鄠邑区历史大事记;负责鄠邑区革命英烈传、党史人物传的征集、编纂工作。

2.编纂《西安市鄠邑区委工作纪事》

3.负责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党史资政育人功能,对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少年进行党史知识和革命传统教育。

4.对区级各大班子和区级各重要部门的重大活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发挥党史资料为现实服务功能,为区委重大决策提供历史经验和借鉴。

5.负责区级党史教育基地的审定和管理,负责市级党史教育基地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党史研究室拍摄党史教育基地专题片。

6.负责中共西安市鄠邑区组织史资料及组织工作大事记的收集、整理、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7.完成中央、省、市委党史研究室下达的专题征研任务。

8.完成区委及区委组织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情况。中国共产党西安市鄠邑区委党史研究室是区委组织部管理机构,位于西安市鄠邑区东大街7号,内设办公室1个机构,编制6名,现共有人员3名。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征集《中国共产党户县历史》(第三卷)相关专题资料。

2.完成《2018年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工作纪事》的编纂工作。

3.继续开展党史宣传“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

4.加大全区中小学党史辅导员培训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指导他们积极开展工作。

5.清明节前夕,组织青少年学生祭扫烈士墓,对他们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6.重大节日前夕,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党史教育基地,实地接受教育。联系有关单位部门,为其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员干部作党史专题报告。

7.抢救“活资料”,采编征集有关党史人物口述史资料。

8.搞好组织史资料征编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党史研究室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资产共计6.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02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6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6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76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6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76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76万元,较上年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6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30.76万元,较上年减少0.99万元,原因是2018年有1人退休,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万元,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8万元,较上年增加1.35万元,原因是工资增长;

商品和服务支出7.76万元,较上年减少1.92万元,原因是其他交通工具费用减少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标未下达;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原因是预算指标未下达。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6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9.67万元,较上年减少1.94万元,原因是2018年有1人退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76万元,较上年减少1.92万元,原因是其他交通工具费用减少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标未下达;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34万元,较上年增加3.2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及增加社保费拨款。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2019年预算数适当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费为0元,2019年预算数适当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6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1人退休,故2019年运行经费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医疗费等。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服务费、出国()费用和公务接待费。


党研室2019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