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西安市鄠邑区广播电视台,位于鄠邑区东大街22号,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新闻部、总编室、专题文艺部、技术播出部、广播电台、鄠邑区广播电视村村通管理办公室、广告部,机构编制人员59名,现在编人员52名,其主要职责有:
1、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做好广播电视新闻、专题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和办台水平,当好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喉舌。
2、负责区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审核、播控传输及中央电视新闻的转播工作。
3、负责拟订区本级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审查广告播出,开展相关经营;发展壮大广播电视产业,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4、负责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的安装、维护、维修工作。
5、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确保全年无安全播出事故。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做好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力争采编播出新闻2300余条,其中民生、社会类新闻不少于150余条。
2、制作播出专题节目不少于30余部。配合各部门制作播出各类公益广告、各类宣传标语不少于850条。
3、对外宣传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50篇,刊播率不少于50%。
4、继续加强户户通工作力度,做好现有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5、每天完整转播中央台《新闻联播》,播放自办节目不少于2小时,播出节目时长不少于10小时。
6、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确保全年无安全播出事故
7、实现全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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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人员编 制数 |
人员实 有数 |
资产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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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 广播电视台 |
事业 |
全额 |
59 |
52 |
8292865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59人,其中事业编制59人,实有人数52人,单位退休人员15人。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与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我单位预算总数为5,722,282.25元,其中一般公共
预算支出5,722,282.25元,较上年增加21.14%,主要是人员工资上调;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较上年增加0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42,282.25元,较上年增加20.13%,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支出2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46%,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72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42,282.25元,较上年增加20.13%,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支出2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46%,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72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二)机关运行经费
单位运行经费为2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46%,具体安排为办公及印刷费10000元、水费5000元、电费、5000元、邮电费5000元、差旅费10000元、维护费60000元、租赁费50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元、专用材料费5000元,劳务费10000元及其他费用91000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空表已公开。
八、“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5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0.71%,主要是车辆运行及维护费的减少。
九、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原价共计829.28万元。其中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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