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鄠邑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是区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人民路2号,内设4 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项目科、搬迁安置科、政策宣传科,单位编制15名,现共有人员18名,其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棚户区的法律法规,负责棚户区改造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


(二)负责棚户区改造方案的审核、申报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房产的手续办理及项目报批工作。


(三)负责协调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依法做好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


(五)负责指导相关街办、镇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和回迁安置工作。


(六)负责编制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制工作计划,指导相关街办、镇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撤村建社区及土地征收工作。


(七)负责对省、市、区棚改项目综合考评、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八)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督查落实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进一步完善房屋搬迁体制机制,加大对全旧城改造项目、棚户区项目改造力度,提升鄠邑区副中心城市形象。


2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镇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全2019年棚改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


3、做好全棚改计划的摸底调查、申报和搬迁补偿方案的编制报审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县棚改项目库的包装建立工作。


4、做好西户高新区、沣京工业园、滨河新区、涝河、渼陂湖水系改造项目区域内房屋搬迁改造项目前期改造计划、改造实施方案的报审工作。


5指导搬迁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房屋搬迁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鄠邑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83台(套),国有资产原值29.4万元,均为办公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6.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6.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6.3万元,较上年增加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万元,其中:




  1. 人员运行(2010399)157.76万元,较上年增加64.9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



  2. 公用经费支出7.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3. 项目经费支出21万元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57.76万元,较上年增加64.9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8.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1.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57.76万元,较上年增加64.9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资;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基本支出7.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项目支出21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取消。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费用4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5万元,较上年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文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业务内容等自行选择。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事业运行: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4、编制人数:是指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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