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局(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区政府的直属事业机构,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办西大街25号,内设10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财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科、综合科、执法监督科、创建提升科、农村环卫科、渣土管理科、纪检监察室,机关事业编制30名,现实有人员35名(行政15人、事业20人),其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爱国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范,对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建筑垃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协调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负责新建公厕、垃圾压缩转运站选点核准工作;负责新设立机动车清洗站点资格核准工作。
(五)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环境卫生、市容环境整治收费标准,并负责费用征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的管理;负责城市建筑工程、道路水利工程、拆除施工、绿化工程和道路保洁等方面扬尘污染防治。
(六)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审批,审查园林绿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组织协调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重大建设项目实施。
(七)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综合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公园、广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依据城市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负责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招标、拍卖、转让;承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
(九)承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
(十)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日常巡查、监管及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牵头负责精细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相关活动。
(十四)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综合考核,指导各镇街开展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收缴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100%。
2.落实市容环卫“四定”管理制度,加强城市道路日常清扫、洒水冲洗、全天保洁;落实“以克论净、深度清洁”工作,城市道路保洁率达100%。
3. 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完成四号路中型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
4. 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工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模式。开展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的乡村清洁行动,全面整治村庄内“脏、乱、差”现象。农村新增分类垃圾箱11000个、转运车辆10辆,村内新增垃圾收集点100个,确保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巩固在100%,无害化处理率达85%,垃圾达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100%。
5.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蒋村镇等试点镇村阳光堆肥房建设、祖庵镇24小时成肥机调试运行等工作。
6. 加强“烟头革命”落实和管理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做好市级迎检和自查工作,有效提升工作标准。
7. 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所长制”管理,年内完成城镇新建公厕7座,改造提升公厕18座,鼓励开放附属式公厕5座;完成农村新建公厕63座,改造提升公厕50座。
8. 做好城区“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9.做好 城区“五路”增绿工作方案设计并组织实施,实施城区增绿美化工作。
10. 做好城市绿化苗木补载,新植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做好城市绿地、行道树养护管理、卫生保洁及园林绿化设施维护,完成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城市街景美化工作。做好公园广场的绿化养护和管理工作。
11. 做好西安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配合区文明办做好西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绿化审批及绿化项目验收工作,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申报活动。
12. 完成“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任务。 加强城市建筑工地巡查监管工作,派驻工地容貌监督员,查处规范工地出入口未硬化、冲洗设施不到位等未落实“六个百分百、七个到位”问题,确保建筑工地《出土工地建筑垃圾监管公示牌》以及“红、黄、绿”牌悬挂率达100%。
13. 做好法制培训工作,年内组织依法行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培训,组织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继续做好“放管服”以及行政效能各项工作。
14. 落实“两拆”工作任务,开展违法建设“清零”活动,开展“零违建”社区创建工作。
15.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采用动静结合的方式,将移动和固定视频监控实时信息,实现精细化、网格化、智能化管理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
16.做好“12342”热线电话的接听和投诉类案件受理工作,做到案件受理、回复办结率达100%;做好“12345”市民热线反馈案件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确保时效性和办结率。
17. 加强便民摊群点规范管理工作,推进夜市烧烤摊群点油烟治理工作。
18. 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制度,建立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及快速处置机制;每月底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处理信访事项领导及时到位率100%,交办案件到期结案率100%,积极做好网上信访各项工作。
19. 做好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收费工作,新建机动车清洗站点的资格核准管理工作。
20. 做好脱贫攻坚、节能、信用体系建设、防震减灾、社会治安综治相关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机关) |
| 2 | 西安市鄠邑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
| 3 | 西安市鄠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所 |
| 4 | 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 5 | 西安市鄠邑区草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事业编制279人;实有人员247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23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资产总额2686.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7.11万元,固定资产1119.37万元。共有车辆7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垃圾收集转运、绿化养护用车55辆,车辆资产原值705.6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13.76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总价50万元节日摆花购置,涉及花箱、鲜花购置,运输,摆放等具体项目,用于渲染节日气氛,提升城市形象。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13.8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3018.83万元,事业性收费收入235万元,罚没收入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313.83万元,预算支出331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13.83万元,支出3313.8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0万元,预算收支较上年增加669.98万元,上涨2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基数调整收入增加,二是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及城管执法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13.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拨款支出3313.83万元,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增加669.98万元,上涨2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基数调整收入增加,二是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及城管执法工作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13.83万元,较上年增加669.98万元,上涨25%,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基数调整收入增加,二是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及城管执法工作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3.8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20101)165.61万元,较上年减少92.10万元,原因是根据县政办发﹝2016﹞49号《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户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局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局本级存在公务员、事业人员混编情况,上年预算两部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在行政运行科目中列支,本年预算将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列支在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科目中。
(2)其他城乡管理事务(2120199)支出175.10万元,上年此科目无列支,原因是从行政运行(2120101)科目中分列的局本级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遗属补助。
(2)城管执法(2120104)支出1336.52万元,较上年增加412.49万元,原因是因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草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基数调整;新增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房屋租赁费;治污减霾经费和城管执法工作经费。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1636.60万元,较上年增长174.50万元,原因是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和区垃圾填埋场管理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和为了渲染节日气氛、提高城市形象增加的节日摆花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3.8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983.84万元,较上年增长594.33万元,主要是部门工资福利支出中各项指标费分别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114.09万元,较上年增长75.89万元,主要是部分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维修费、租赁费等均有所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12万元,较上年增长0.36万元,主要是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增加了艺术人员。
资本性支出(310)2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用于填埋处理过程中的专用材料购置和填埋场库区修缮维护等相关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75万元,较上年减少19.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区事业单位车改,我局保留的车辆均为执法执勤、垃圾收集转运和绿化养护车辆等业务用车,无保留的公务用车,业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不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中列支。其中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公务接待费1.75万元,较上年减少1.21万元,主要是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预算业务招待费缩减;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万元 ,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区事业单位车改,我局保留的车辆均为执法执勤、垃圾收集转运和绿化养护车辆等业务用车,无保留的公务用车,业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不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中列支。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7.25万元,较上年减少3.45万元;培训费5.5万元,较上年减少4.85万元,主要原因都是践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奉行厉行节约原则,缩减的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81.6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缩减的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0万元,主要是为了提升城市景观、改善城市环境、美化亮化城市,在城区主要路段、街点进行的鲜花摆放费。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垃圾处理运行费:指生活垃圾从收集、转运到填埋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转运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填埋处理过程中的专用材料购置和填埋场库区修缮维护等相关费用。
3.绿化养护管理费:指城辖区范围内绿化苗木日常养护管理经费,包括劳务费、浇灌产生的水电费、除虫除害产生的专用药品购置费等相关费用。
九、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根据鄠财发﹝2019﹞17号《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部门预算内容包括:
1.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
2.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
3.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
4.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5.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
6.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
7.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见附表)
8.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表)
9.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表)
10.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见附表)
11.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见附表)
12.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表)
13.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