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政法委是区委的组成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东大街号,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执法监督科、综治科、维稳科、防邪科,机关编制17名,现共有人员16名,其主要职责有: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做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研究、协调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8、组织推动政法、综治和维稳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认真做好政法部门中层干部的管理、培养、考察和任免工作;负责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

10、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督促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

11、负责防范和处理各种邪教、“类邪教”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12、负责协调有关全区邪教人员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区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高科技领域反邪教工作。

13、承办区委、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和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2、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开展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

4、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5、开展政法队伍建设;

6、开展争创“平安鼎”工作;

7、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平安办工作经费;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平安建设相关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平安办工作经费;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平安建设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字说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5.6万元,较上年增加11.5万元,增加平安办工作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45.6万元,较上年增加12.9万元,原因是科目类别调整;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0万元,较上年增加5.2万元,原因是增加平安办工作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6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8万元,较上年增加18.1万元,原因是增加平安办工作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6万元,其中: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8万元,较上年增加18.1万元,原因是增加平安办工作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5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安排为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2万元等。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文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业务内容等自行选择。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 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2018年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表1)

(二)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表2)

(三)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表3)

(四)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表5)

(六)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6)

(七)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表7)

(八)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8)

(九)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9)

(十)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表10)

(十一)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表11)

(十二)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2)

(十三)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表13)

(十四)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14)

(十五)区委政法委2019年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表15)


政法委2019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