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委巡察办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区委巡察办是区委的工作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镇东大街7号,内设2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巡察科,机关编制7名,现共有人员6名,其主要职责有:

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落实区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协调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网信等部门及其他单位向巡察组通报情况、提供协助支持、抓好成果运用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巡察工作需要,做好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等,配合做好巡视工作;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我们将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坚持政治巡察和问题导向,拟组织开展3—4轮巡察,采取“一托二”或“一托三”模式,对20个左右基层党组织开展巡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鄠邑区委巡察办部门本级(机关)预算,不包含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鄠邑区委巡察办部门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1.4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巡察频次增加、省市安排的临时性巡察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巡察频次增加、省市安排的临时性巡察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1.4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巡察频次增加、省市安排的临时性巡察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6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1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1.4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巡察频次增加、省市安排的临时性巡察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11万元,较上年增加21.4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巡察频次增加、省市安排的临时性巡察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3101)41.11万元,较上年增加21.4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巡察频次增加、省市安排的临时性巡察增加;

(2)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3199)24.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2.21万元,较上年增加18.2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2.9万元,较上年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巡察频次增加、省市安排的临时性巡察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2.21万元,较上年增加18.2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2.9万元,较上年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巡察频次增加、省市安排的临时性巡察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9.8万元,较上年增加15.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巡察频次增加、省市安排的临时性巡察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巡察办 2019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