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林业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镇沣京路42号,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植树造林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科、计划财务科和森林公安分局(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机关编制12名,现共有人员12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及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3、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计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负责全区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5、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6、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8、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制定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10、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11、负责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区林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12、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同时继续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加大运用“三项机制”督导检查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认真抓好108国道及“五路”两侧增绿美化建设工作。切实做好全区造林工作,切实把王永康书记提出的“要种大树、种常绿树”的要求落到实处,积极联系区财政局落实资金,确保资金足额按时发放;督促各镇(景区管理局、街道)、各部门提早计划安排,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做好2018年的增绿美化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镇街、景区管理局以及区级各部门完成全民义务植树90万株;并组织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及驻户单位开展1-2次义务植树活动。同时做好2018年户祖路两侧的增绿美化工作。加强苗木后期养护管理工作。督促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区级各部门及时深入造林管护第一线,严格按照《加强“五路”两侧及义务植树点绿化管护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五路”两侧增绿美化管护技术要点和大苗栽植初期养护技术要点的通知》文件技术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开展新植树木管护工作。特别是抓好“五路”两侧和示范路段两侧种植的常绿大树管护工作,确保新植苗木成活保存率。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集中连片发展花卉产业。
3、“大绿围村”工作是我区“冬春行动”其中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举全局之力做好冬春行动“大绿围村”建设项目各项工作,为全区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4、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执法队伍护队伍建设,加大涉及林违法案件检查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形成林业铁腕执法震慑,同时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发挥从严执法巡查利器作用。
5、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加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横向比较,追赶超越,创造性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6、认真落实行政效能革命,进一步对照林业法律法规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2018年完成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真正做到让老百姓在林业各类审批手续办理中“最多跑一次”。
7、继续落实生态扶贫政策,加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对专职护林员、瞭望哨户、公益专岗兼职护林员管理及培训,继续推广农林高效复合经营项目,加强林业科技实用技术培训,发展中华蜂产,结合农村“三变”助推苗木花卉产业的发展,为山区贫困户拓宽收入渠道,提高经济收入,助推脱贫攻坚。
8、加快推进西河森林公园设计、申报和审批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国家级申报。
9、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1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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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林业局所属预算单位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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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人员(人) |
车辆(辆) |
总资产(元) |
||
|
编制数 |
实有数 |
编制数 |
实有数 |
||||
|
林业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全额拨款 |
12 |
12 |
|
1 |
5,958,377.32 |
|
森林公安分局 |
行政单位 |
全额拨款 |
4 |
4 |
1 |
3 |
748,819.66 |
|
涝峪森林派出所 |
行政单位 |
全额拨款 |
8 |
7 |
2 |
3 |
811,415.23 |
|
太平森林派出所 |
行政单位 |
全额拨款 |
7 |
5 |
1 |
1 |
2,486,295.76 |
|
森林巡警大队 |
行政单位 |
全额拨款 |
6 |
5 |
1 |
2 |
433,926.55 |
|
森林资源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20 |
29 |
1 |
2 |
1,460,936.35 |
|
林木管护站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8 |
15 |
1 |
1 |
643,003.42 |
|
太平木材检查站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4 |
5 |
1 |
1 |
170,409.04 |
|
涝峪木材检查站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6 |
7 |
1 |
1 |
241,190.51 |
|
太平林场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77 |
60 |
2 |
4 |
8,001,647.90 |
|
涝峪林场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65 |
83 |
2 |
2 |
8,203,517.75 |
|
产权信息中心 |
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10 |
6 |
1 |
0 |
28,417.90 |
|
合 计 |
|
|
237 |
238 |
14 |
21 |
29,187,957.39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200人;实有人员238人,其中行政33人、事业20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3.519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017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确保苗木保存率达到95%以上,防止水土流失,净化空气,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使群众对绿化造林的认知度达到90%以上,推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解决群众就业问题。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2018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对乡镇林业工作站临时聘用的林业员发放工龄补助,进一步增强爱绿护绿意识;在3月12日植树节和秋季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我县生态人居环境,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爱绿护绿意识;通过兑付土地补偿费,巩固造林成果。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与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部门、镇)预算总数为18235197.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35197.22元,较上年增加13.54%,主要是工资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079597.22元,较上年增加10.98%,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公用经费支出755600元,较上年增加21.22%,主要是人员增加,给两个林场安排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567000元,较上年增加13.24%,主要是增加日元贷款还款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079597.22元,较上年增加10.98%,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公用经费支出755600元,较上年增加21.22%,主要是人员增加,给两个林场安排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567000元,较上年增加13.24%,主要是增加日元贷款还款项目。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977566.2元,较上年减少1.1%,具体安排为办公及印刷费5400元、邮电费5000元、差旅费1800元、会议费0元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底,本部门车辆21辆。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固定资产总值1051.6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330.81万元,车辆:294.1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26.67万元),无形资产675.71万元。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