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 综合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鄠邑区农业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镇东大街7号,内设9 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财科、种植业和农产品质量管理科、果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农机科、农业产业化科、农经及农村能源管理科、综合开发工程科。机关编制25名,现共有人员27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农业、畜牧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农业、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全县粮食、蔬菜、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

4、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出口建议;负责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全县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全县果业工作。

5、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兽药的许可,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作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联合收割机牌照和证照、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证照核发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6、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管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7、负责全县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9、负责全县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责任。

11、负责全县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12、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起草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实施办法;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

负责动物防疫、诊疗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以及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监督全县动植物(除森林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13、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4、拟订全县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和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动物卫生有关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兽医、兽药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负责种畜禽疫病预防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15、拟订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开展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风险评估和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负责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牵头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指导大宗农产品流通销售工作。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是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26万吨,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加大集成技术推广力度,建设14个千亩方(小麦、玉米各7个)、14个百亩攻关田。

2、是持续推进葡萄产业提质增效。促进“户县葡萄”提质增效,继续加大宣传营销战略的落实,扩大和提升宣传层次和效果,筹办鄠邑2018年葡萄文化节,进一步提高“户县葡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建成葡萄省级试验站和葡萄酒销售中心;2018年6月前完成“户县葡萄”农业部地理标志保护认证,提升品牌附加值,推动鄠邑区葡萄产业提档升级。

3、是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借鉴抓工业园区的思路和方法,抓好现代农业园区。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小区) 创建,带动全区标准化生产上新水平。2018年力争创建省级畜禽养殖示范场(小区)1个,市级示范场1个;创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立足禀赋开展特色田园综合体的培育和试点工作。

4、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模式,并迅速进入管理常态化;建立视频监管信息平台;认证农业“三品一标”6个;2018年底完成鄠邑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

5、是不断创新推进产业脱贫。以“项目覆盖、产业发展、主体带动、业务技能培训”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金融+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5+1”模式,建立旅游扶贫、观光农业、光伏发电、电商扶贫等产业扶贫项目库。广泛发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入股、订单、务工、服务等多种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继续抓好产业到户项目实施,做到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确保更多贫困户享受到产业脱贫政策支持。

6、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发展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争2018年,全区新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各30家,新增市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农场5个以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人。建立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7、是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强对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优化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审查、登记、备案、监督和纠纷化解等制度,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力争2018年,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万亩。2018年顺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120个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区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即区级实体交易场所、镇(街、景区管理局)级服务站、村联络点服务体系。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三变”改革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1个,包括:


2018年西安市邑区农业局所属预算单位情况表

                项 目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经费

管理

方式

人员(人)

车辆(辆)

总资产(元)

编制数

实有数

编制数

实有数

鄠邑区种子管理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5

20

1

1

1196753.27

鄠邑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事业

全额拨款

5

12

1

2

1511810.39

鄠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事业

全额拨款

10

9

1

1

107104.64

鄠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事业

全额拨款

25

28

1

4

1566110.64

鄠邑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10

11

1

1

860903.34

鄠邑区动物疾控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22

14

1

2

1421928.75

鄠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72

61

1

4

12787771.16

鄠邑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事业

全额拨款

38

73

1

4

4090670.68

鄠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14

10

1

1

5551474.47

鄠邑区农业信息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14

6

1

1

2555397.3

鄠邑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6

8

1

1

200897.25

合计

 =SUM(ABOVE) 231

 =SUM(ABOVE) 252

 =SUM(ABOVE) 11

 =SUM(ABOVE) 22

 =SUM(ABOVE) 31850821.89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31人;实有人员279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25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2人。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0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与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部门预算总数为2303538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35389.6元,较上年减少21%,主要是2018年原农业局下属17个乡镇兽医站交由镇街管理;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334689.6元,较上年减少7%,主要是2018年原农业局下属17个乡镇兽医站交由镇街管理;公用经费支出901400元,较上年减少20%,主要是2018年原农业局下属17个乡镇兽医站交由镇街管理;项目支出3799300元,较上年减少53%,主要是2018年财政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334689.6元,较上年减少7%,主要是2018年原农业局下属17个乡镇兽医站交由镇街管理;公用经费支出901400元,较上年减少20%,主要是2018年原农业局下属17个乡镇兽医站交由镇街管理;项目支出3799300元,较上年减少53%,主要是2018年财政压缩项目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9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具体安排为办公及印刷费40000元、差旅费45800元、公务接待费9200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77020元,较上年减少7%。其中公务接待费30630元,较上年减少7%,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控制招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46390元,较上年减少5%;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公务用车运行费258210元,较上年减少7%,主要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出行,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8年一般性支出中,会议费216000元,较上年增加30%,主要单位的业务增加,需要会议布置工作;培训费78220元,较上年减少48%,单位厉行节约,控制培训费。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固定资产占有价值总额1229.43万元,房屋价值237.36万元,车辆实有18辆,价值92.4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99.66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职工的劳动报酬。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遗属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3.“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十一、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件: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一) 2、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二) 3、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见附表三) 4、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四) 5、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     功能科目分) (见附表五)

6、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六)

7、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七)

8、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八)

9、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见附表九) 10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见附表十)

11、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十一)

12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照表(见附表十二)

13、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资金明细表(见附表十三) 14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表十四)

15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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