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统战部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统战部是区委的组成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东大街7号,内设1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机关编制5名,现共有人员5名,其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并向区委反映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全区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区级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区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和互相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联系工作;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四)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全区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新移民和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络工作。

(六)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党外人大代表人选、政协委员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推荐、考察、选拔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七)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八)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支部,指导区工商联工作;指导有关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和要求,督促检查方针政策落实;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对台工作;负责对台研究工作,开展台情调研,承办上级台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涉台工作。                                                                                      

(十)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统战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研讨会、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十七次党代会精神。

(二)进一步增强“同心”思想认识。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引导统战成员深入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拥护者、实践者和参与者。

(三)开展国情、市情、区情学习,凝聚发展共识。在全区统一战线开展“形势政策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让统战成员充分认识国情、市情、区情变化对统战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引导统战成员增强发展责任意识,把智慧、力量凝聚在服务副中心城市建设上来。

(四)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化“进万家民企、促跨越发展”活动,建立联系民营企业长效机制,协调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五)全面推进基层商会建设。加强工商联建设,达到“一个设立、五个有”的基本标准,力争达到“五好”标准。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办事处)根据自身产业优势,成立基层商会,实现商会建设全覆盖。

(六)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推荐评选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回报社会,更加积极投身到“光彩事业”、“民企联村”、“温暖工程”等社会公益事业中来。

(七)支持民主党派提升自身建设。在坚持“三个为主”、注重质量、保持特色基础上,引导民主党派健全各项制度,推进民主党派班子建设和后备人才管理;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提高参政议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民主党派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和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调研成果转化机制,每个党派每年至少有1篇有价值、有层次的调研成果转化落实。

(八)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举办一期党外干部培训班,物色、培养、推荐选拔一批优秀党外干部,抓好党外后备干部建设;落实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职安排、政治安排、社会安排,为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九)深入推进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召开座谈会、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制定完善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活动方案,及时倾听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积极推进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引导宗教界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加强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确保宗教场所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人士手中。

(十一)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建立健全两新组织代表人士信息资料库,探索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用的方式方法。筹备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鼓励引导党外知识分子为经济社会发展献智献策。

(十二)加强对台交流,做好台商、台胞、台属服务工作。加强相互联系交流,积极宣传推介我区发展情况。

(十三)加强统战调研和宣传、信息工作,提高统战宣传、信息文稿质量及上稿数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7133.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与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我部预算总数为507133.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7133.68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主要是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较上年增加0%。

1.项目支出190000元,较上年增加26.7%,主要用于保障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的完成而发生的费用,其中增加的项目费用于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其他统战经费用于开展民族宗教、民主党派、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经济人士统战工作等工作。

2.基本支出合计317133.68元,较上年减少11.27%.

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产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251445.68元,车补28800元,较上年减少11.27%;

(2)商品服务支出:16800元与上年持平;

(3)遗属补助共20088元,其中辛亥遗属2人,每人每月487元,共11688元;离休干部遗属1人,每月700元,共8400元,与上年持平。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021]中共鄠邑区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