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民政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办事处东街7号政府办公楼二楼,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优抚安置科、救助福利科、救灾科、民政科、纪检监察室、养老综合改革办公室,机关编制15名,现有人员15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条例。

2、协助指导全区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全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开展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4、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5、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区婚介所开展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华侨、涉港、澳和留学生的婚姻登记业务;负责全区收养、审查、登记、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管理。

6、承办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调整、撤销、定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承办行政区划界线勘界联检和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7、负责全区地名命名、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更新、储存区内地名资料;负责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负责指导全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推动社区建设。

9、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

10、负责全区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物资款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区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11、审定和扶持全区福利企业,推进全区社会福利社会化,负责各福利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12、负责全区城市低保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生活费补助工作。

13、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

14、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及销售工作。

15、负责全区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区退伍伤残军人的评残抚恤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工作。

16、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17、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区双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负责全区侨务管理工作。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灾害应急救助等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2、开展多种形式减灾宣传,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救灾仓库建设完工。

3、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

4、各类优抚对象的政策落实到位,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组织烈士公祭活动,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5、推进撤镇设街办工作,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

6、军休人员各类政策落实到位,丰富军休人员各类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做好全区福彩发行宣传,规范全区投注站管理,完成福彩销售任务。

8、开展清明节、寒衣节全区“文明祭扫”活动,规范九龙山、金南山两个墓园的管理和服务,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加快西户殡仪馆建设。

9、规范婚姻登记程序,提升登记服务质量,开展婚姻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10、提升区中心敬老院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居家“五保”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11、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办,各景点落实责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12、开展美丽城市社区建设,加快社区网络平台建设,推进国有社区移交,健全“四社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社区煤改洁工作。

13、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14、加大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所属预算单位情况表

项 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人员(人)

车辆(辆)

总资产(元)

编制数

实有数

编制数

实有数

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

行政

全额拨款

15

15

0

1

47,040,815.25

西安市鄠邑区救助管理站

事业

全额拨款

8

12

1

1

4,081,190.24

西安市鄠邑区福利事业服务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10

12

0

0

1,213,208.44

西安市鄠邑区中心敬老院

事业

全额拨款

11

11

0

0

3,196,382.88

西安市鄠邑区殡葬管理所

事业

全额拨款

12

13

3

3

943,698.88

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事业

全额拨款

10

10

0

0

115,352.13

西安市鄠邑区社区工作指导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5

5

0

0

8,124,579.30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61人;实有人员82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6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与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预算总数为26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5.8万元,较上年减少28.7%,主要是项目减少及项目支出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1.9万元,较上年增加5.3%,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公用经费支出27.1万元,较上年增加5.6%,主要是减少从项目支出中列支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136.8万元,较上年减少34.3%,主要是项目减少及项目支出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1.9万元,较上年增加5.3%,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公用经费支出27.1万元,较上年增加5.6%,主要是减少从项目支出中列支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136.8万元,较上年减少34.3%,主要是项目减少及项目支出数减少。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二)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6.3万元,较上年增加15.3%,具体安排为办公及印刷费2.2万元、培训费0.2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0.6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通用设备151个,价值780015元.专用设备2个,价值11700元。图书档案3个,价值21610.78元。家具用具装具类490个,价值257636.25元。公务用车1辆,价值225855元。固定资产共价值1078172.03元。

2018年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