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委巡察办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区委巡察办是区委的工作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镇东大街7号,内设2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巡察科,机关编制7名,现共有人员2名,其主要职责有:

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落实区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协调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网信等部门及其他单位向巡察组通报情况、提供协助支持、抓好成果运用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巡察工作需要,做好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等,配合做好巡视工作;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坚持政治巡察和问题导向,组织开展3—4轮巡察,采取“一托二”或“一托三”模式,对20个左右基层党组织开展巡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2018年西安市邑区委巡察办所属预算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人员(人)

车辆(辆)

总资产(元)

编制数

实有数

编制数

实有数

区委巡察办

行政

全额

7

2

0

0

125998.65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2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63万元。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区统一要求逐步推进。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与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因我办是新成立单位,所以无对比数据。

2018年我办预算总数为436259.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259.44元。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4259.44元;公用经费支出42000.00元;项目支出240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4259.44元;公用经费支出42000.00元;项目支出240000.00元。

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二)机关运行经费

因我办是新成立单位,所以无对比数据。

机关运行经费为42000.00元,具体安排为办公及印刷费25000.00元、邮电费2000.00元、差旅费4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元、工会经费9000.00元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办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016]鄠邑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