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民宗局是县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户县甘亭镇东大街7号,内设2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民族宗教科,机关编制7名,现共有人员7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全县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2、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关事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依法保障和维护有关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等风俗习惯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拟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为少数民族企业的发展以及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在我县务工、经商等提供服务和指导。
4、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5、负责组织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6、组织协调全县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
7、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镇(景区管理局、街道)、村两级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8、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2017年主要职责
1、围绕宣传贯彻“条例”,做好民族宗教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年举办民族宗教界人士及相关人员培训班不少于3次。
2、坚持“两个共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及时排查和处理侵犯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件。
3、强化清真食品市场管理,年内举办全县清真食品经营户、企业主和清真食品管理员政策法规培训班1次,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2次。
4、按省、市要求,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
5、强化少数民族服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有效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6、按照省市要求,做好伊斯兰教朝觐有关工作。
7、围绕“五化”(民主化、法制化、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8、认真搞好民族、宗教领域内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矛盾化解和宗教界的团结稳定工作,力争实现零事故、零上访。
9、落实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引导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开展解经、讲经活动,努力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容,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搞好天主教圣母山朝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安全保障工作。
3、积极配合全县中心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宗教旅游资源,妥善处置开发和发展中涉及宗教领域的有关问题。
4、搞好重要节点、重大节日期间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
5、投资1000万元,完成重阳宫通明阁主体工程和彩绘工程。
三、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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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户县民宗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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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人员(人) |
车辆(辆) |
总资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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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实有数 |
编制数 |
实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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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 |
行政 |
全额拨款 |
7 |
7 |
0 |
0 |
497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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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年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测算分析
根据县财政局编制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有关要求,我局针对民族宗教部门行业特点和我县民族宗教发展要求,经过严格认真的测算,编制出我局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总数为562164.04元,其中基本支出根据人员情况测算为436964.04元,较上年增加约7%,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根据具体业务工作需要为100000元,较上年持平,主要是安排清真食品管理、天主教专项工作、民族宗教协理员工作、民间信仰工作、民族工作等5个项目支出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为25200元,具体安排为办公及印刷费13000元、邮电费1500元、培训费2000、会议费1000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部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总计0元。
六、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6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清真食品管理专项经费1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用于清真食品日常检查和清镇食品市场维护,切实维护了信仰伊斯兰教群众尤其是回族群众的合法利益,使回汉关系更加融洽。
2、天主教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用于天主教界重点人物监控及一年一度圣母山朝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安全保障,确保了天主教界的和谐稳定。
3、民族宗教协理员和联络员工作经费2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用于各镇协理员及涉及宗教村联络员的培训学习以及节日期间的慰问。为形成县镇村三级网络体系做好了前期保障工作。
4、民间信仰工作经费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用于宗教活动场所及具有宗教性质的其它场所的摸底。截至目前,我县民间信仰场所的底子已基本摸清。
5、民族工作经费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用于管理民族经济文化事务。举办全县清真食品经营户、企业主和清真食品管理员政策法规培训班一次,清镇食品联合执法检查两次,少数民族节日慰问及困难户慰问,以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全年民族领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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