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户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户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户县甘亭镇东大街7号,内设7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优抚安置科、救助福利科、救灾科、民政科、纪检检查室,机关编制15名,现有人员15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条例。

2、协助指导全县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全县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开展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4、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5、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县婚介所开展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华侨、涉港、澳和留学生的婚姻登记业务;负责全县收养、审查、登记、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管理。

6、承办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调整、撤销、定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承办行政区划界线勘界联检和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7、负责全县地名命名、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更新、储存县内地名资料;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负责指导全县城市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推动社区建设。

9、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

10、负责全县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物资款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县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11、审定和扶持全县福利企业,推进全县社会福利社会化,负责各福利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12、负责全县城市低保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生活费补助工作。

13、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

14、负责全县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及销售工作。

15、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退伍伤残军人的评残抚恤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工作。

16、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1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县双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负责全县侨务管理工作。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2、开展多种形式减灾宣传、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完成2017年养老试点工作任务。

4、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组织好烈士公祭活动,完成县烈士纪念馆建设,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5、做好撤销户县设立鄠邑区后续有关工作,规范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限管理。

6、指导实施全县小村并大村工作。

7、扎实做好地名普查工作。

8、做好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

9、落实军休人员各类政策,丰富军休文体娱乐活动,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军休人员的各项待遇。

10、开展清明节、寒衣节全县“文明祭扫”活动,规范九龙山、金南山两个墓园的管理和服务,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加快西户殡仪馆建设。

11、规范婚姻登记服务程序,加强对婚姻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开展婚前检查引导宣传工作,提高婚前检查率。

12、提高县中心敬老院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居家“五保”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13、建立全县救助网络系统,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办扩大救助区域,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量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14、加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全面改造提升社区基础设施及社区服务站办公环境,强化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加大省市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力度。做好社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确保项目按时完成。指导督促各镇街构建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及自然村、小组民主协商试点工作。

三、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情况

2017年户县民政局所属预算单位情况表

        项 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人员(人)

车辆(辆)

总资产(元)

编制数

实有数

编制数

实有数

户县民政局

行政

全额拨款

15

15

1

1

1,029,362.03

户县救助管理站

事业

全额拨款

8

13

1

1

2,860,465.00

户县福利事业服务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10

13

0

0

456,435.95

户县中心敬老院

事业

全额拨款

11

11

0

0

20,637,832.89

户县殡葬管理所

事业

全额拨款

12

13

3

3

436,630.00

户县婚姻登记管理处

事业

全额拨款

10

9

0

0

84,810.00

户县社区工作指导中心

事业

全额拨款

5

5

0

0

83,048.00

合计

71

79

5

5

25,588,583.87

 

四、2017年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测算分析

根据县财政局编制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有关要求,我局针对民政部门行业特点和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要求,经过严格认真的测算,编制出我局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我局预算总数为37130415.4元,其中基本支出根据人员情况测算为4573243.4元,较上年增加6.4%,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根据具体业务工作需要为32557172元,较上年增加670.8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县级财政承担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等项目支出由财政局通过专户直接拨付,而本年度由民政局纳入本级预算,故造成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幅较大。机关运行经费为1364800元,具体安排为办公及印刷费83000元、邮电费26000元、差旅费30000元、会议费22000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总计0元。

六、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6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拥军优属双拥办经费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确保了2016年度户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创建了双拥模范县城,促进了军民关系更加融洽。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83.6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确保了2016年度老复员退伍军人及带病回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2016年发放老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807人,每人75元/月(地方财政负担),共计7263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4人,每人380元/月(地方财政负担),共计155040元。全年合计共需金额836500元。

涉军维稳经费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妥善处理了因军地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纠纷,预防、减少了2016年度上访数量。进京接访2万、省市接访2万,特殊时段(中央、省市两会)慰问接访4万。(主要用于车费、住宿费、销号费等)。

烈士公祭活动2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2016年度公祭2次(清明节、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动员和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师生、部队官兵及社会各界群众参加公祭,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弘扬正能量。

2017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拥军优属项目绩效目标:做好当年户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创建双拥模范县城,促进军民关系更加融洽。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技术工作项目绩效目标:保证地名普查内外业工作及时实施,按进度完成2017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内容。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项目绩效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促进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及时发放2015年和2016年县级财政承担的城乡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648万元。

烈士公祭活动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上级文件有关精神动员和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师生、部队官兵及社会各界群众参加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公祭两次,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弘扬正能量。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市民发【2013】18号,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陕民发【2014】24号《省民政厅 财政厅 人事厅 关于调整和补充士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的通知》,确保发放2017年满足条件的退伍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县级财政承担的315万元。

孤儿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预计享受孤儿生活补助80人,保障足额及时向孤儿发放生活补助。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市政发【20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足额及时发放给有需要的群众,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效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五保户定期救助项目绩效目标:预计2017年度五保集中供养150人,分散供养510人,保障符合条件的五保人员足额及时得到救助。

城乡低保户子女大学生教育资助项目绩效目标:预计资助人数400人,保障2017年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户子女大学生足额及时得到教育资助。

[094]户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