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户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5〕70号),中共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受县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县监察局是县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政府和市监察局领导下开展工作。县纪委、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章和纪律检查等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各镇(景区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情况。
(二)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处分;负责调查处理各镇(景区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可直接查处下级纪律检查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四)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制定有关行政监察的政策、法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五)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各镇(景区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
(七)增加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工作职责。
(八)加强腐败案件查办工作职责。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一个中心。包括办公室、干部室、宣教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行政监察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户县优化投资环境服务投诉中心。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紧紧围绕“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带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战略和建设副中心城市的目标任务,加强对全县改革发展、统筹城乡、生态建设、民生事业的督促检查,加大对涝河渼陂湖生态水系修复工程等重点项目的跟踪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县委政令畅通。
(二)严格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镇、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按照县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真正扛起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之责。要加大对一把手权力的管控和制约,继续推行《户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有关工作”实施办法》和《一把手民主决策事项流程》,继续推行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制度和“三述一评”制度,强化对重点风险岗位的监督管理。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台账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考核制度,约谈排名靠后单位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健全典型问题常态化通报机制,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点名通报、公开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巩固深化成果,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抓住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部门重要科室、关键岗位负责人等“关键少数”,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用铁的纪律打消观望侥幸心理,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发挥“一网一报四平台五基地”的宣传教育警示作用,创新宣教载体,挖掘传统文化,增强教育效果。
(四)坚决挺纪在前,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完善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具体办法,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调整等多种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继续推行大案组和专案组联合办案模式,强化大要案查处,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基层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运用“四种形态”考核机制,加大对运用“四种形态”失责行为的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五)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和督办,加强与组织、财政、审计、信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访举报平台、纪检监察网、微博、微信等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查纠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教育医疗等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强农惠民政策落实中克扣侵占、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弄虚作假、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继续深化农村“1带6”民主监督7项制度,强化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六)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带头尊崇党章,紧扣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继续加强与西安市廉政教育培训基地的联系,结合《问责条例》《容错纠错办法》等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制定《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考核检查办法》,强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意识、履职意识,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修改完善《县纪委工作制度汇编》,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及《纪检监察干部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深化风险防控,切实把执纪行为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坚决防止“灯下黑”。
三、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情况
|
2017年户县纪检委、监察局所属预算单位情况表 |
|||||||
|
项 目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方式 |
人员(人) |
车辆(辆) |
总资产(元) |
||
|
编制数 |
实有数 |
编制数 |
实有数 |
||||
|
中共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行政 |
全额拨款 |
30 |
23 |
|
3 |
448800 |
|
户县优化投资环境服务投诉中心 |
事业 |
全额拨款 |
8 |
7 |
|
|
|
四、2017年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测算分析
根据县财政局编制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有关要求,我单位根据新形势下纪委工作特点和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经过严格认真的测算,编制出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
2017年我单位预算总数为2822235.28元,其中基本支出根据上年支出及本年需求测算为2398235.28元,较上年增加28.5%,主要是全体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公务员公车补贴、遗属补助增加等;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根据上年支出及本年需求为424000元,较上年增加3%,主要是金纪工程和纪检监察信息平台运转维护费、警示基地、宣教基地建设维护费、宣教经费、办案费(含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为1103400元,具体安排为办公费29400元、印刷费5000元、邮电费30000元、差旅费38000元、维护(修)费150000元、会议费10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33600元、劳务费20000元、工会经费50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28000元、其他交通工具188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6000元等。因派驻纪检组人员关系正在办理中,以上预算不包含2017年纪检组人员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元。
六、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6年以来,户县纪委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化、常态化”为目标,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实行八项规定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廉政灶86个,管住吃;建立两个中心,运用科技手段管理公车,管住行;落实《会议报批备案制度》,管住文与会;
2.在全市率先出台《“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有关工作”实施办法》、“1带6”民主监督模式等制度,形成具有户县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3.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干部52人;
4.紧盯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和事,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初核违纪线索152件,立案92件,处分94人,开除党籍9人;
5.建立“五位一体”宣教格局,利用农民画诠释《准则》《条例》,新华社以新华视频的形式,在除夕晚上向全国发布;
6.在14个县级大部门、大系统的230个下属基层单位建立纪检监察组织,在518个农村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人民日报》内参和《中国纪检监察报》进行了报道,受到上级纪委的关注。
2017年,我委将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教育大多数,管住极少数,努力营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良好氛围,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为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良好的纪律保障。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