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位于户县甘亭镇朝阳路东街社区三楼,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执法监督科、业务科,机关编制10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编制和制定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职能,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3、依据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点管理的行为。
4、依据城市乱张贴乱涂写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乱张贴乱涂写管理规定的行为。
5、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6、依据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以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建设规划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7、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音污染、社会噪音污染、城市餐饮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及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行为。
8、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无证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经营的行为。
9、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机动车停放管理部门对城区机动车非法占用人行道路的行为予以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0、依据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户外广告管理的行为。
11、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理顺关系,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2、依法行政,打造文明执法新形象。
3、规范管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4、打造亮点,努力打造便民摊点精品工程。
5、服务全局,加强秦岭北麓环山旅游路综合整治。
6、启动机动车侵占人行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管理。
7、解决一批长期占道经营难点问题。
8、加强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问题的综合治理。
9、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秩序。
10、启动未改造路段门头牌匾改造,提升严管街档次。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形式 |
人员编制数 |
人员实有数 |
资产 (单位:元) |
|
1 |
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事业 |
全额 |
10 |
0 |
430652 |
|
2 |
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事业 |
全额 |
120 |
87 |
1271405 |
|
3 |
户县草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事业 |
全额 |
35 |
21 |
131588 |
|
|
合 计 |
|
|
165 |
108 |
1833645 |
(四)2015年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测算分析
根据县财政局编制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有关要求,我局针对城管执法部门行业特点和我县对城市管理发展要求,经过严格认真的测算,编制出我局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在编人员工资和核定公用经费测算;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根据《户县“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户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户县反恐处突应急预案》、《2014年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户县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县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等文件我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2015年全年支出预算合计5238273.32元,其中基本支出4387273.32元,项目支出851000元。
| 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支出预算表 | |||||||
| 单位:元 | |||||||
| 支出内容 | 合计 | 其中: | |||||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 事业收入安排数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数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 其他收入安排数 | ||
| 合计 | 5238273.32 | 5138273.32 | 100000 | ||||
| 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638000 | 538000 | 100000 | ||||
| 二、项目支出 | 638000 | 538000 | 100000 | ||||
| 25名公益性岗位财政补贴资金 | 180000 | 180000 | |||||
| 城管执法工作经费 | 458000 | 358000 | 100000 | ||||
| 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3744606.24 | 3744606.24 | |||||
| 一、基本支出 | 3576606.24 | 3576606.24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3507006.24 | 3507006.24 |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69600 | 69600 | |||||
| 二、项目支出 | 168000 | 168000 | |||||
| 县城管执法大队房屋租赁 | 168000 | 168000 | |||||
| 户县草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855667.08 | 855667.08 | |||||
| 一、基本支出 | 810667.08 | 810667.08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793867.08 | 793867.08 |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800 | 16800 | |||||
| 二、项目支出 | 45000 | 45000 | |||||
| 草堂城管执法大队房屋租赁 | 45000 | 45000 | |||||
| 注:本表反映用当年财政拨款和部门事业收入等安排的支出,不包括用上年结转等其他收入来源安排的支出。 | |||||||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