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户县司法局,位于户县甘亭镇人民路新农投大厦,内设5 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公证律师科、基层工作科、宣传科、财务科,机关编制15名;基层司法所18个, 编制44人,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4、指导、管理全县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司法部、省、市有关要求,着力深化平安户县和法治户县建设,抓规范、强基础,在普法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法律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按照“全国有名,全省一流”的工作标准,实现单项工作创一流,整体工作上台阶”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着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六五”普法教育
(1)、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制教育工作。年内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一次,科级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年度无纸、有纸化法律知识考试一次。
(2)、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集中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不少于3次,重点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3)、会同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心校以上领导班子进行法制培训一次、对全县法制副校长聘任调整。以“法治校园”创建为载体,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做法制报告100场次。
(4)、创建1个法治文化广场。创建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进行奖励和受牌。
(5)、依托司法所开展专题法制培训10场次。编撰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万份,加大“两率一度”宣传工作,年内在县以上媒体、网站、刊发普法依法治理新闻5(篇)次。
(6)、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捕捉并撰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不少于10篇。
(7)、全面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8)、安排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项活动,对全县各镇、景区管理局、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司法所重点工作
(1)、全面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基层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基层队伍。
(2)、充分发挥示范站的引领作用,提高司法站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年底在新建片区化新村中全部建成规范化司法站。
(3)、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开展主题内容不同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结合“春节、两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
(4)、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月活动,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提升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5)、创建1-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强化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
(6)、继续开展人民调解“三评三查”活动,标准化调解组织增加10%;
(7)、加强人民调解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
(8)、加强对人民调解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
(9)、不断规范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对全县调解组织的建立流程、调解员的聘任、备案情况、经费保障、调解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规范、完善和考核检查,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维护和谐稳定,服务群众的作用。
(10)、根据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制定我县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全面整理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制度,切实落实刑事快裁程序中的社会调查评估任务,提升规范化水平;
(11)、完善和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服务措施,深入细化实施社区矫正“12345”工作模式;继续推进“假释一体化”工作体系,完成社区矫正人员基础信息录入达到100%,重点对象GPS定位管理达到100%;
(12)、全面强化社区矫正的统一化档案建设,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档案建设评查活动,落实日常管理措施,保障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和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
(13)、积极开展好专项摸排活动。扎实开展好对高危重点释解人员的摸底排查。围绕全国、省、市、县“两会”的召开,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加强对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公安机关协查、签订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等方式进行查找。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实行包村到人,重点安置。
(14)、全面推行“四有”帮教模式,广泛开展延伸帮教工作。严格执行衔接工作程序,建立监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无缝衔接”机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跟踪帮教机制,做好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对象和一般对象的有效衔接,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管漏管,做到档随人走,底数清楚。
(15)、夯实“五位一体”帮教工作模式。强化衔接机制,把好衔接关口,促进和推动衔接管控工作的落实。镇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及时进行登记建档,并通知公安民警、司法助理员、村委会(社区)干部、治保主任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建立并明确帮教责任,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使其顺利回归。
(16)、扎实做好延伸帮教工作。调研服刑在教人员家庭子女的特点和困难,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解决服刑在教人员子女上学、生活困难等问题,感化服刑在教人员,促其认罪伏法,积极改造。
(17)、扩大帮教社会化工作面。要认真落实“帮教社会化”工作原则,广泛动员和发挥好社会爱心人士、志愿者的力量,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化帮教活动,化解刑释解教人员对社会的不满和畏惧情绪,促使其尽快融入社会。
(18)、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实施“雨露工程”,年底建成一个新航之家,积极探索镇级安置基地建设新路子。
(19)、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市场化水平。加强对释解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技术扶持,增强释解人员的“造血”功能,鼓励他们自谋职业,提高市场就业竞争力。
(20)、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建立完善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沟通制度和信息库。
(21)、加强安置帮教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安置帮教工作者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3、努力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加强法律服务工作队伍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培训;
(2)、继续加强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核工作的指导;
(3)、进一步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
(4)、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指导县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以上,监督指导县法律援助中心评查案卷10%以上;指导县公证处认真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监督指导县公证处评查案卷5以上%;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全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40件以上。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单位性质 |
经费管理形式 |
人员编制数 |
人员实有数 |
资产 (单位:元) |
|
1 |
户县司法局(机关) |
行政 |
全额 |
15 |
14 |
1596715.92 |
|
|
18个基层司法所 |
行政 |
全额 |
44 |
42 |
机关统管 |
|
2 |
下属户县公证处 |
参公 |
全额 |
6 |
9 |
242544.63 |
|
3 |
下属户县法律援助中心 |
事业 |
全额 |
5 |
3 |
28600.11 |
|
|
合 计 |
|
|
70 |
68 |
1867860.66 |
(四)根据县财政局编制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有关要求,我局针对司法行政部门行业特点和我县普法事业发展要求,经过严格认真的测算,编制出我局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根据人员工资、司法行政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测算;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根据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司法所等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2015年全年支出预算合计3743309.32元,其中基本支出3060309.32元,项目支出683000元。
| 司法局2015年支出预算表 | |||||||
| 单位:元 | |||||||
| 支出内容 | 合计 | 其中: | |||||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 事业收入安排数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数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 其他收入安排数 | ||
| 司法局本级 | 2873949.96 | 2873949.96 | |||||
| 一、基本支出 | 2565949.96 | 2565949.96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2362549.96 | 2362549.96 |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98600 | 198600 | |||||
|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4800 | 4800 | |||||
| 二、项目支出 | 308000 | 308000 | |||||
| 办案费 | 48000 | 48000 | |||||
| 普法宣传 | 150000 | 150000 | |||||
| 安置帮教 | 20000 | 20000 | |||||
| 社区矫正 | 50000 | 50000 | |||||
| 人民调解 | 40000 | 40000 | |||||
| 户县公证处 | 734058.88 | 404058.88 | 330000 | ||||
| 一、基本支出 | 404058.88 | 404058.88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389258.88 | 389258.88 |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800 | 14800 | |||||
| 二、项目支出 | 330000 | 330000 | |||||
| 律师公证管理 | 330000 | 330000 | |||||
| 户县法律援助中心 | 135300.48 | 135300.48 | |||||
| 一、基本支出 | 90300.48 | 90300.48 | |||||
| 1、工资福利支出 | 78700.48 | 78700.48 | |||||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600 | 11600 | |||||
| 二、项目支出 | 45000 | 45000 | |||||
| 法律援助办案费 | 45000 | 45000 | |||||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