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户县司法局财政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户县司法局,位于户县甘亭镇人民路新农投大厦,内设5 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公证律师科、基层工作科、宣传科、财务科,机关编制15名;基层司法所18个, 编制44人,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县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4、指导、管理全县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司法部、省、市有关要求,着力深化平安户县和法治户县建设,抓规范、强基础,在普法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法律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按照“全国有名,全省一流”的工作标准,实现单项工作创一流,整体工作上台阶”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着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六五”普法教育

(1)、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制教育工作。年内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一次,科级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年度无纸、有纸化法律知识考试一次。

(2)、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集中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不少于3次,重点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3)、会同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心校以上领导班子进行法制培训一次、对全县法制副校长聘任调整。以“法治校园”创建为载体,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做法制报告100场次。

(4)、创建1个法治文化广场。创建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进行奖励和受牌。

(5)、依托司法所开展专题法制培训10场次。编撰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万份,加大“两率一度”宣传工作,年内在县以上媒体、网站、刊发普法依法治理新闻5(篇)次。

(6)、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捕捉并撰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不少于10篇。

(7)、全面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8)、安排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项活动,对全县各镇、景区管理局、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司法所重点工作

(1)、全面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基层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基层队伍。

(2)、充分发挥示范站的引领作用,提高司法站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年底在新建片区化新村中全部建成规范化司法站。

(3)、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开展主题内容不同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结合“春节、两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

(4)、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月活动,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提升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5)、创建1-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强化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

(6)、继续开展人民调解“三评三查”活动,标准化调解组织增加10%;

(7)、加强人民调解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

(8)、加强对人民调解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人民调解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

(9)、不断规范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对全县调解组织的建立流程、调解员的聘任、备案情况、经费保障、调解协议履行情况进行规范、完善和考核检查,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维护和谐稳定,服务群众的作用。

(10)、根据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制定我县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全面整理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制度,切实落实刑事快裁程序中的社会调查评估任务,提升规范化水平;

(11)、完善和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服务措施,深入细化实施社区矫正“12345”工作模式;继续推进“假释一体化”工作体系,完成社区矫正人员基础信息录入达到100%,重点对象GPS定位管理达到100%;

(12)、全面强化社区矫正的统一化档案建设,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档案建设评查活动,落实日常管理措施,保障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和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

(13)、积极开展好专项摸排活动。扎实开展好对高危重点释解人员的摸底排查。围绕全国、省、市、县“两会”的召开,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加强对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公安机关协查、签订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等方式进行查找。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实行包村到人,重点安置。

(14)、全面推行“四有”帮教模式,广泛开展延伸帮教工作。严格执行衔接工作程序,建立监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无缝衔接”机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跟踪帮教机制,做好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对象和一般对象的有效衔接,确保重点对象不脱管漏管,做到档随人走,底数清楚。

(15)、夯实“五位一体”帮教工作模式。强化衔接机制,把好衔接关口,促进和推动衔接管控工作的落实。镇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及时进行登记建档,并通知公安民警、司法助理员、村委会(社区)干部、治保主任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建立并明确帮教责任,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使其顺利回归。

(16)、扎实做好延伸帮教工作。调研服刑在教人员家庭子女的特点和困难,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解决服刑在教人员子女上学、生活困难等问题,感化服刑在教人员,促其认罪伏法,积极改造。

(17)、扩大帮教社会化工作面。要认真落实“帮教社会化”工作原则,广泛动员和发挥好社会爱心人士、志愿者的力量,鼓励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化帮教活动,化解刑释解教人员对社会的不满和畏惧情绪,促使其尽快融入社会。

(18)、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实施“雨露工程”,年底建成一个新航之家,积极探索镇级安置基地建设新路子。        

(19)、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市场化水平。加强对释解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技术扶持,增强释解人员的“造血”功能,鼓励他们自谋职业,提高市场就业竞争力。

(20)、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核查工作。建立完善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沟通制度和信息库。

(21)、加强安置帮教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安置帮教工作者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3、努力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加强法律服务工作队伍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培训;

(2)、继续加强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核工作的指导;

(3)、进一步完善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

(4)、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指导县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以上,监督指导县法律援助中心评查案卷10%以上;指导县公证处认真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监督指导县公证处评查案卷5以上%;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全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40件以上。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形式

人员编制数

人员实有数

资产       (单位:元)

1

户县司法局(机关)

行政

全额

15

14

1596715.92

18个基层司法所

行政

全额

44

42

机关统管

2

下属户县公证处

参公

全额

6

9

242544.63

3

下属户县法律援助中心

事业

全额

5

3

28600.11

合       计

70

68

1867860.66

 

(四)根据县财政局编制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有关要求,我局针对司法行政部门行业特点和我县普法事业发展要求,经过严格认真的测算,编制出我局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根据人员工资、司法行政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测算;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根据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司法所等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2015年全年支出预算合计3743309.32元,其中基本支出3060309.32元,项目支出683000元。

司法局2015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支出内容 合计  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事业收入安排数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数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其他收入安排数
司法局本级 2873949.96 2873949.96
一、基本支出 2565949.96 2565949.96
     1、工资福利支出  2362549.96 2362549.96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98600 198600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800 4800
二、项目支出 308000 308000
    办案费 48000 48000
    普法宣传 150000 150000
    安置帮教 20000 20000
    社区矫正 50000 50000
    人民调解 40000 40000
户县公证处 734058.88 404058.88 330000
  一、基本支出 404058.88 404058.88
    1、工资福利支出  389258.88 389258.88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4800 14800
  二、项目支出 330000 330000
    律师公证管理 330000 330000
户县法律援助中心 135300.48 135300.48
  一、基本支出 90300.48 90300.48
    1、工资福利支出  78700.48 78700.48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00 11600
  二、项目支出 45000 45000
    法律援助办案费 45000 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