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户县民政局财政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户县民政局,位于户县甘亭镇东大街7号,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优抚安置科、救助福利科、救灾科、民政科,机关编制16名,现共有人员15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和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条例。

2、协助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开展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4、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5、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县婚介所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华侨、涉港、澳和留学生的婚姻登记业务;负责全县收养、审查、登记、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管理。

6、承办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调整、撤销、定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承办行政区划界线勘界联检和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7、负责全县地名命名、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更新、储存县内地名资料;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负责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推动社区建设。

9、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

10、负责全县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物资款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县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11、审定和扶持福利企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负责福利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12、负责全县城市低保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生活费补助工作。

13、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

14、负责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及销售工作。

15、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县退伍伤残军人的评残抚恤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工作。

16、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17、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县双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负责侨务管理工作。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继续加强农村干部教育,支持培优青年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面完成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建成标准化社区4个,全面推行“四位一体”和网格化管理。

3、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规范城乡低保管理,落实特困群众长效帮扶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

4、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老年公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多元化、广覆盖的养老服务网络。

5、启动西户殡仪馆建设,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倡导社会文明风尚。

6、落实《户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及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一揽子实施方案》,开展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形式

人员编制数

人员实有数

资产       (单位:元)

1

户县民政

行政

全额

17

15

795957.25

2

户县救助管理站

事业

全额

8

13

321913

3

户县福利事业服务中心

事业

全额

10

13

294156

4

户县中心敬老院

事业

全额

11

11

84658.37

5

户县殡葬管理所

事业

全额

12

13

423262

6

户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事业

全额

5

5

1673997

7

户县婚姻登记管理处

事业

全额

10

9

37030

8

户县社区工作指导中心

事业

全额

5

4

37800

合       计

78

83

3668773.62

 

(四)2015年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测算分析

根据县财政局编制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有关要求,我局针对民政部门行业特点和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要求,经过严格认真的测算,编制出我局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根据人员情况测算;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根据具体业务工作需要,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2015年全年支出预算合计2127820.88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360.88元,项目支出1026460元。

户县民政系统2015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支出内容 合计  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事业收入安排数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数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其他收入安排数
合计 5524570.20 4827570.20 697000.00
户县民政局本级 2127820.88 2127820.88
一、基本支出 1101360.88 1101360.88
  1、工资福利支出  813536.88 813536.88
  2、商品和服务支出  75000.00 75000.0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2824.00 212824.00
二、项目支出 1026460.00 1026460.00
  1、勘界联检经费 30000.00 30000.00
  2、涉军维稳经费 80000.00 80000.00
  3、双拥办经费 80000.00 80000.00
  4、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836460.00 836460.00
户县殡葬管理所 699073.16 578073.16 121000.00
一、基本支出 578073.16 578073.16
  1、工资福利支出  553783.16 553783.16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9600.00 19600.0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690.00 4690.00
二、项目支出 121000.00 121000.00
  办公房屋租赁 58200.00 58200.00
  接殡车辆运行维护 62800.00 62800.00
户县救助管理站 675990.20 675990.20
一、基本支出 575990.20 575990.20
  1、工资福利支出  551790.20 551790.20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6400.00 16400.0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800.00 7800.00
二、项目支出 100000.00 100000.00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80000.00 80000.00
  未成年人救助 20000.00 20000.00
户县婚姻登记管理处 539249.64 413249.64 126000.00
一、基本支出 383249.64 383249.64
  1、工资福利支出  376049.64 376049.64
  2、商品和服务支出  7200.00 7200.00
二、项目支出 156000.00 30000.00 126000.00
   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及等级评审 126000.00 126000.00
   婚登工作经费及等级评审 30000.00 30000.00
户县中心敬老院 808158.16 358158.16 450000.00
一、基本支出 358158.16 358158.16
  1、工资福利支出  358158.16 358158.16
二、项目支出 450000.00 450000.00
   三公经费 5200.00 5200.00
   临聘人员工资 340000.00 340000.00
   老人托养设备设施维护费 50000.00 50000.00
   敬老院水、电费 54800.00 54800.00
户县福利事业服务中心 456850.76 456850.76
一、基本支出 456850.76 456850.76
  1、工资福利支出  456850.76 456850.76
户县社区工作指导中心 217427.40 217427.40
一、基本支出 167427.40 167427.40
  1、工资福利支出  164227.40 164227.40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200.00 3200.00
二、项目支出 50000.00 50000.00
   工作经费 50000.00 50000.00
注:本表反映用当年财政拨款和部门事业收入等安排的支出,不包括用上年结转等其他收入来源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