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对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责任;负责区级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教育资助和特困人员、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4、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7、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10、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民政科、救助科、福利事务科、财务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本级及所属7个二级预算单位: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机关) |
| 2 | 西安市鄠邑区救助管理站 |
| 3 | 西安市鄠邑区福利事业服务中心 |
| 4 | 西安市鄠邑区中心敬老院 |
| 5 | 西安市鄠邑区殡葬业服务中心 |
| 6 | 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 7 | 西安市鄠邑区社区工作指导中心 |
| 8 | 西安市鄠邑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57人;实有人员64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5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8496.26万元,比2018年收入13537.46万元减少504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优抚安置、医疗救助、救灾等业务划转,相应的收入减少。
2019年支出8676.65万元,比2018年支出13938.79万元减少5262.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优抚安置、医疗救助、救灾等业务划转,相应的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8496.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5.96万元,占98.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0.3万元,占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867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91万元,占9.6%;项目支出7840.74万元,占90.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355.9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3537.46万元减少518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优抚安置、医疗救助、救灾等业务划转,相应的收入减少。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8676.6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3938.79万元减少5262.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优抚安置、医疗救助、救灾等业务划转,相应的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75.64万元,减少4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优抚安置、医疗救助、救灾等业务划转,相应的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40.7万元,支出决算为776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1%。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3.2万元,支出决算为19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资及发放目标责任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的上级专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577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中心人员调资及社区建设使用上级专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专项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专项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退役安置职能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应的资金也同时划转。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9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专项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168.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敬老院人员调资。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婚登处人员调资及大学生孤儿生活费使用上级专款。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4.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0.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助站人员调资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使用上级专款。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8.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学生教育资助使用上级专款。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2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24.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专款,无本级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665.89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29.71万元。
人员经费66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8.7万元,津贴补贴104.5万元,绩效工资108.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7万元,住房公积金50.15万元,抚恤金42.47万元,生活补助13.01万元。
公用经费2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29万元,咨询费0.35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1.02万元,邮电费1.05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3.48万元,维修(护)费1.09万元,租赁费0.16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3.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33.3%。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84万元,占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购置车辆0台,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33.6%,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频次,降低公务用车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5批次,20人次,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31.3%,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0.57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2.3%,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精神,减少会议次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65万元,支出决算772.61万元,完成预算1188.6%,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707.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下达了较多的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此次开展自评项目1个,涉及资金46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组织对2019年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7%。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468.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实施范围,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上级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保证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2、大学生教育资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城乡低保户子女大学生教育资助及时顺利发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上级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保证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残疾人两项补助 | |||||||
| 主管部门 | 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西安市鄠邑区福利事业服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0 | 0 | 468.77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0 | 468.77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实施范围,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 确保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领取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的人数 | ≥3300人次 | 3518人次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实际救助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成人) | 60元/人.月 | 60元/人.月 | 10 | 10 |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儿童) | 110元/人.月 | 110元/人.月 | 10 | 10 |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 | 120元/人.月 | 120元/人.月 | 10 | 10 |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二级) | 80元/人.月 | 80元/人.月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0% | 95%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90% | 98% | 5 | 3 | 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补助对象满意度 | |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0% | 95% | 5 | 5 | ||||
| 总分 | 100 | 98 |
|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大学生教育资助 | |||||||
| 主管部门 | 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 | |||||
| 项目资金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0 | 0 | 36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0 | 36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预计资助人数400人,地方财政负担15%,保障城乡低保户子女大学生教育资助及时顺利发放。 | 保障了当年城乡低保户子女大学生教育资助及时足额发放。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400人 | 400人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发放错误率 | <1% | <1%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12个月 | 年内完成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预计资助人数400人,地方财政负担15% | 36万元 | 36万元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0% | 95% | 30 | 3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
| 指标2: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98% | 98% | 10 | 8 | 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补助对象满意度 | |
| 总分 | 100 | 98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2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见附件)
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