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配套政策和规章草案。
(二)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落实,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综合考核、专项考核指标日常监测和报送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负责列入中省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申报有关工作,协调做好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和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有关融资工作。
(六)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并组织实施。
(七)协调办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国土、规划、建设等报审手续以及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手续。
(八)负责和指导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工作。
(九)负责协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社区建设、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等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
(十)督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和资产移交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营商环境提升、咨询服务和项目招商等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宣传和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十四)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项目科、改造事务科、征收安置科、法规宣传科。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科。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列入中省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归集、划拨及管理工作;协调区管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拨付、决算审核督促落实工作;负责中省市棚户区改造有关支持资金的申请工作;协调办理已列入中省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的相关手续;协调做好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和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有关融资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综合考核、专项考核指标日常监测和报送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营商环境提升、咨询服务和项目招商等相关工作;负责中省市区涉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重要批示和巡视、审计、督察等反馈问题的督促落实工作。
(三)改造事务科。负责中省市区关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咨询、培训及贯彻落实工作,参与有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面配套政策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对项目安置情况进行确认;协调办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国土、规划、建设等报审手续以及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手续;协调解决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社区建设、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等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的成本核算有关工作;负责落实省市区重大决策涉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任务分解和指导考核具体工作。
(四)征收安置科。负责和指导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方案;协调加快办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及土地征收手续;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对相关工作进度和信息的收集汇总;负责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作;督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配合做好区管棚户区安置小区的验收工作;负责督促区管棚户区安置小区资产移交等工作;负责协调监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安置小区房屋的分配、处置工作;负责督促回迁安置小区移交社会化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组织建立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
(五)法规宣传科。负责信访接待及维稳工作;负责群众信访和咨询等事项的登记、办理和落实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的报告和处置;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有关涉法涉诉问题的处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西安市鄠邑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部门本级 |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员19人。
第二部分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87.37万元情况,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2019年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5.9万元情况,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28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88万元,占74%;其他收入71.97万元,占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28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85万元,占94%;项目支出15万元,占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19.57万元情况,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19.57万元情况,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20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57万元,增长10.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9.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08.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8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47.24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47.64万元。
人员经费147.2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补贴。
公用经费47.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购置车辆0台(如没有支出填0),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主要原因培训任务增加。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1万元,支出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城中村和棚户区调查摸底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推动全区棚改项目的顺利开展。
|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区城中村和棚户区调查摸底 | |||||||
| 主管部门 | 西安市鄠邑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西安市鄠邑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 |||||
| 项目资金 | 14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14 | 14 | 14 | 100 | 100% | 10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4 | 14 | 14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通过对全区范围内涉及城中村和棚户区调查摸底,为区委、区政府做好城棚改工作提供相关数据,使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并组织实施提供依据。 | 通过对全区范围内涉及城中村和棚户区调查摸底,为区委、区政府做好城棚改工作提供相关数据,使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并组织实施提供依据。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2019年以前所有老旧小区摸底 | 完成2019年以前全区范围内老旧小区摸底 | 完成113个小区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确保小区户数、人口、占地面积、住房面积准确 | 确保小区户数、人口、占地面积、住房面积准确 | 户数、人口、占地面积、住房面积准确经核实无误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3个月时间 | 2019年8月至10月底完成 | 2019年8月至10月初完成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为区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并组织实施提供依据。 | 为区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并组织实施提供依据。 | 有效制定了年度改造实施计划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全区城棚改项目有力推进 | 促进招商环境 | 良好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项目实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 90%满意 | 良好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为创建文明城市改变脏乱差的面貌 | 改变脏乱差的面貌 | 有力改善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 | 大于90%满意 | 良好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 | 大于90%满意 | 90%满意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