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人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草案,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战略、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政策建议。
(六)负责职业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教育、科研等工作。
(九)贯彻落实陕西省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和妇幼健康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一)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和聘任考核工作,组织医疗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研成果审定、普及和应用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 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供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 推进管办分离, 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管理科、财务科、总务科、规划信息科、法制与监督科、体制改革科、医政医管科、公共卫生科、爱卫科、老龄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纪检监察室、档案管理科、健康扶贫办、基联会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6个,包括本级及所属25个二级预算单位: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鄠邑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 |
| 2 | 鄠邑区人民医院 |
| 3 | 鄠邑区中医院 |
| 4 | 鄠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妇幼保健院) |
| 5 | 鄠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6 | 鄠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7 | 鄠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 8 | 鄠邑区急救中心 |
| 9 | 鄠邑区卫生职业学校 |
| 10 | 鄠邑区计划生育协会 |
| 11 | 鄠邑区余下中心卫生院 |
| 12 | 鄠邑区祖庵中心卫生院 |
| 13 | 鄠邑区涝店中心卫生院 |
| 14 | 鄠邑区甘亭卫生院 |
| 15 | 鄠邑区五竹卫生院 |
| 16 | 鄠邑区甘河卫生院 |
| 17 | 鄠邑区蒋村卫生院 |
| 18 | 鄠邑区蒋村卫生院白庙分院 |
| 19 | 鄠邑区玉蝉卫生院 |
| 20 | 鄠邑区玉蝉卫生院天桥分院 |
| 21 | 鄠邑区石井卫生院 |
| 22 | 鄠邑区渭丰卫生院 |
| 23 | 鄠邑区石井卫生院涝峪分院 |
| 24 | 鄠邑区草堂中心卫生院太平分院 |
| 25 | 鄠邑区五竹卫生院苍游分院 |
| 26 | 鄠邑区红十字会 |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6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035人;实有人员1064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1036人。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59084.55万元,较上年增长5961.57万元,上涨11%,主要原因本年有新增项目,项目资金增加。
2019年支出60593.33万元,比上年增长10805.55万元,上涨22%,主要原因有新增项目,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5908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65.31万元,占37%;事业收入35806.47万元,占61%;其他收入1412.78万元,占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6059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60.54万元,占76%;项目支出14432.79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1865.31万元,较上年增长306.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以及项目的调整增加。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4250.64万元,较上年增长4898.7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以及项目的调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24250.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98.7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以及项目的调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31.32万元,支出决算为2458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教育支出
年初预算为187.2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
年初预算14.22万元,支出决算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3%,主要原因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有所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13729.85万元,支出决算235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有所增加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
支出决算332.35万元,为区财政追加鄠邑区中医医院整体搬迁(PPP)建设项目。
5.农林水支出
支出决算500万元,为中央奖补鄠邑区中医医院整体搬迁(PPP)建设项目经费。
6.其他支出
支出决算40万元,为追加鄠邑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2.7万元,年初预算0,为预算调整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50.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9920.15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230.05万元。
人员经费992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25.12万元,津贴补贴1003.24万元,奖金60.61万元,绩效工资3144.62万元,养老保险202.08万元,医疗保险43.88万元,职业年金33.9万元,住房公积金163.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5万元。
公用经费23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77万元,印刷费18.4万元,手续费0.17万元,水费1.61万元,电费11.59万元,邮电费18.03万元,物业费1.43万元,差旅费7.62万元,维修费12.37万元,租赁费2.52万元,会议费2.37万元,培训费2.05万元,公务招待费0.25万元,专用材料费57.71万元,劳务费9.53万元,委托业务费21.39万元,工会会费24.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06万元,其他零星支出1.5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较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购置车辆0台(如没有支出填0),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较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较上年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10批次,30人次,预算为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持平。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持平。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收入332.35万元,支出332.35万元,为鄠邑区中医医院整体搬迁(PPP)建设项目区政府资本金投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1.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陕政发【2019】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卫发【2019】200号《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鄠卫发【2019】263号《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有关项目情况说明等相关文件精神而取得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主要是免费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继续巩固我区免费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取得的成绩,推动免费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开展情况及实施效果
自免费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开展以来,2019年我区共对2063名孕妇进行产前血清学筛查,孕16-24周超声检查1882人次,孕30-34周超声检查2496人次,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3201人次,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3247人次,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3126人次。 2020年6月底我区共对2278名孕妇进行产前血清学筛查,孕16-24周超声检查2326人次,孕30-34周超声检查2141人次,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3110人次,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3052人次,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2930人次。
(3)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存在问题:1、个别助产医疗机构有项目分工文件,但职责不明确;2、未使用制式筛查登记本;3、自费、免费未分开登记;4、个别医务人员对筛查流程不熟悉;5、高危随访登记信息不齐全。
下一步打算:加强对各助产医疗机构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助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理顺各项工作关系,落实各级部门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并组织各助产医疗机构负责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新闻媒体等媒介做好预防出生缺陷的社会宣传工作;规范服务流程和各项登记工作,落实筛查技术规范,不断提高产前筛查质量,保障产前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做到及时反馈和随访;强化督导考核制度,总结经验,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结核病防治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陕西省“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要求,按照省市结核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而获得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主要是用于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肺结核患者的发现、追踪、管理),基层结防机构办公设备、实验室设备添加,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项目聘用人员工资,督导访视工作人员劳务费,落实耐药病肺结核患者救治工作等。巩固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项目预期目标
总目标是到“十三五”期末,全区肺结核发病率要下降到48/10 万以下,病例报告、患者筛查、患者治疗、随防管理、服务能力、公众宣传等规划目标要如期实现。现阶段要求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县(区)具备开展结核病诊治的能力;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定期复诊检查和健康教育等,要具备结核病痰涂片检测、痰培养检测及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能力,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工作;将结核病筛查纳入学校入学、65岁以上老年人和流动人口等人群的健康体检项目;推行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为患者开展随访服务,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
(3)项目实施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疾控中心成立结核病经费使用管理领导小组。财务专门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开支,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以前年度结余结转数17.38万元,2019年收到区级财政预算经费19.9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为30.5万元。到2019年年底账面余额6.7万元。
(4)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1.许多患者自愿到省市结核病医院就诊治疗,造成结核门诊初诊病人数的减少以及门诊管理患者数下降;2.部分肺结核患者无法提供合格的痰标本,因此肺结核病人病原学诊断比例偏低,痰培养和药敏检测覆盖率不高,耐多药患者发现率偏低;3.社区患者管理中督导管理人员更换频繁,结核病患者流动性大,加之难以克服被歧视心理,对上门随访和面对面访视造成困难。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1.进一步提高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以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辖区医疗机构根据“十三五”规划要求开展痰检、培养、快速诊断、分子生物学检测,规范工作流程;2.加大患者规范管理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并进行考核后上岗,提高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3.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做到有培训、有考核、有督导、有反馈,建立学校与疾控结防工作的长效管理,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4.开展鄠邑区结核病分级诊疗工作,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定期复诊检查和健康教育等;辖区社区服务中心要负责患者随访和服药管理,随访管理要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强化重点人群筛查和监测,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进行结核病感染症状的筛查,及早发现结核病患者;6.加强耐多药患者的发现和管理,发现一个治疗一个,探索疾控与社区有效管理耐多药病人模式;7.开展形式多样结核病核心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知识知晓率,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我区共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项,能够按照2017年常住人口43.15万人足额落实中、省、市、区各级财政预算。通过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考核细则和资金分配办法,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能够按照季度考核结算的方式及时拨付项目经费,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工作开展的同时,调动了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确保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
(2)项目绩效目标
在长期目标方面,通过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了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年度目标方面,能较好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完成所有项目任务内全部工作目标,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
(3)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9年,我区核定常住人口43.15万人,财政按60元/人/年预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总额应为2589万元。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实际到位2556.96万元,其中中央2049.63万(扣减中央健康素养和避孕药具后),省级165.08万,市级165.15万(扣减2018年多付资金后),区级配套177.1万。已全部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区卫健局制定了《西安市鄠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西安市鄠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监管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引导项目实施单位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并重,同时联合财政部门进行季度工作考核,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资金分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4)项目绩效评价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域内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使人人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健康实惠。2019年该项目在资金管理使用、产出效益及其他相关指标上都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
(5)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全面了解项目的益处,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强化培训。切实加强县、乡、村三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强化督导。对照规范要求和国家、省考核标准,不断完善我区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导,针对各单位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4.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自2017年开始实施,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区卫健局通过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考核细则和资金分配办法,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能够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开展的积极性,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
(2)项目绩效目标
本着知情自愿、方便群众、基本项目免费的原则,通过开展健康体检,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逐步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提高健康水平,提高生活质量。
(3)项目开展情况
该项目主要由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实施,卫健局公共卫生科督导。按照新增体检项目应做尽做原则,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2019年我区新增项目B超检查35221人次,胸片检查25189人次,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4)项目资金管理
按照新增项目B超检查35221人次,胸片检查25189人次,市级财政应补助64.09万元,区财政应补助48.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4.09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因财力紧张一直未到位。区卫健局实际拨付项目实施单位65万元(应扣减市级项目补助0.91万元暂未算账)。区卫健局对项目资金进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业务科室按照资金考核分配办法进行管理,保障了项目的有效实施和资金安全。
(5)项目绩效评价
通过实施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我区老年人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健康意识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项目很好完成了全年的预定绩效目标。
(6)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服务能力,保证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质量;不断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工作督导,建立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这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年各级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621.9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049.63万,省级补助165.08万,市级补助230.15万,县级配套177.1万。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19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
主管部门 | 鄠邑区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各乡镇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 2621.96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2621.96 | 2621.96 | 10 | 100% | 10 | |||
其中: 当年财政拨款 | 2126.96 | 2621.96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 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 完成原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目标任务,保障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的服务对象享有满意的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12个项目 | 完成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合格率 | 98%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完成时效 | 年底完成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年度预算执行 | 合理 | 20 | 2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均等化服务 | 完成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群众满意度 | 96% | 20 | 18 | ||
总分 | 100 | 98 |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87.71万元,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76.71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项目有调整,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为办公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5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1台(套)。2019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未购置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格(见附件)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xlsx
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