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位于鄠邑区西大街25号,属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制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爱卫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范,对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建筑垃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协调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负责新建公厕、垃圾压缩转运站选点核准工作;负责新设立机动车清洗站点资格核准工作。

5.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环境卫生、市容环境整治收费标准,并负责费用征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废弃物的管理;负责城市建筑工程、道路水利工程、拆除施工、绿化工程和道路保洁等方面扬尘污染防治。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审批,审查园林绿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参与竣工验收;组织协调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重大建设项目实施。

7.负责城市公园、广场综合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公园、广场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依据城市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负责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招标、拍卖、转让;承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

9.承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

10.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日常巡查、监管及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12.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牵头负责精细化城市管理工作。

13.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相关活动。

14.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综合考核,指导各镇街开展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收缴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鄠政办发〔2018〕82号文件精神,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计财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科、执法监督科、综合科、创建提升科、农村环卫科、渣土管理科、纪检监察室。下设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西安市鄠邑区园林绿化管理所、西安市鄠邑区草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西安市鄠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所、西安市鄠邑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一级预算)5个全额事业单位,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需要,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局拟2019年更名为西安市鄠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局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五路”两侧增绿美化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城区新增绿地面积143370㎡,提升改造增绿面积104775㎡。完成12条城区道路增绿工作,完成年初6条计划任务量200%。二是栽植乔木19333棵,常绿乔木10933棵,落叶乔木8400棵,10cm以上11369棵,新增灌木50292㎡,新增草坪44952㎡,栽植竹类84675株,栽植藤本月季1820平方米,高速转盘周边及东城路十字栽植向日葵2500㎡。三是国庆期间街景布置摆放鲜花50余万盆,全年摆放合计182万盆。“五路增绿”市考指标已全部超额完成。吕公路和户祖路绿化示范街建设全面建设完成;飞行学院潮汐广场、涝滨南路城市运动广场均已完工。

2、扬尘治理、油烟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出土、拆迁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审批和工地容貌监督员值守制度,对工地出入车辆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管理。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容貌监督员500余人次,共巡检工地1700余次,查处各类违规行为100余次。二是加强道路扬尘监管力度,增加道路冲洗频次,采用吸尘车、机扫车综合的方式全方位保洁作业。三是加强油烟治理工作,对全区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运行、清洁能源使用等进行逐户摸底调查,建立监管台账。对使用燃煤以及产生油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经营户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对整改不力的坚决取缔关闭。截至目前,安装油烟净化器比例达到100%。

3、城管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以打造一支“学习创新型、管理服务型、执法规范型、廉洁和谐型”的鄠邑城管铁军为目标,依法办事、文明执法、科学管理、疏堵结合,努力化解执法矛盾,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推进城市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工作一是制定和印发了鄠邑区《占道经营整治方案》,对占道经营和门前“三包”等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全年制作美篇宣传文章60余篇,发放《依法合规经营倡议书》200余份,签订《承诺书》200余份。二是继续加大一、二类大街的巡查频次和管控力度,对重要节点(大十字、人民路十字、高速路转盘等)、区政府机关周边、校园、汽车站、景区(渼陂湖西门)和农贸市场除在常规巡查基础上,安排夜班专人值班巡查,不断强化重点区域巡查力度,保证城区夜间良好的市容秩序。

三是对12345和12342热线投诉,要求各中队处置到位,回复及时、回复到位。四是根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每周组织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整治活动,取缔占道经营行为,杜绝乱堆乱放问题,取缔露天烧烤,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违章行为采用错时工作法予以管控。截至目前,共组织百日整治等专项整治40余次,查扣违法经营车辆和违法经营工具1000余件,规范和查处门前“三包”问题100余起。五是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在校园门口设立城管执法人员工作公示牌,及时取缔校园周边出店占道经营行为,制止校园周边各类噪音,“两考”期间安排专人守点处理各类突发情况。六是完成了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工作,初步解决了“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各镇(街)的管理工作。

4、重点项目快速推进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推动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面完成,项目基础部分正在抓紧建设中,截至目前,项目区共清理外运现场8万余方积存垃圾和2万余方污泥,累计完成土方回填10万余方,土方回填全部完成。

二是完成项目烟气净化间桩基施工打桩321根,完成炉渣间桩基施工打桩176根,完成烟囱区域桩基施工打桩77根。

三是项目焚烧间桩基施工正在进行,打桩142根、厂内环形道路施工,垃圾坑垫层施工及钢筋绑扎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72252.4万元。完成2018年总体目标任务110%。

5、城乡环境大整治全面提升

一是各项日常业务工作有力推进。在道路清扫保洁,城市公共设施维护,广告牌匾、野广告治理,违法占道经营,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违法建设拆除,绿化景观提升、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日常业务工作中,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使得市容市貌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是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8来,确定的15家创建示范单位和蒋村镇、石井镇、玉蝉镇等环山旅游路沿线两侧村庄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目前,蒋村镇堆肥房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试点村分类宣传工作开展;祖庵镇采用24小时成肥终端处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全区配备分类箱4312个、分类桶468个。同时,向各示范创建单位配发四色垃圾桶及二维码,初步实现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垃圾银行兑付正常。

三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一年来,全区11个镇街、景区管理局,累计投入资金1321.7余万元,配备运输车71辆,垃圾箱1596个,完成垃圾箱配备工作的村达到343个,占全区总数的91%,配备镇村级保洁员1389人,基本达到全覆盖。目前,车站北路、西郊、玉蝉、余下、五竹、蒋村、渭丰等15座生活垃圾压缩站运转正常,初步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全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97%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以上,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初步整治。

6、“两拆”工作全面完成

2018年完成:违法建设拆除面积770567.976平方米(其中,含秦岭北麓拆除482宗违法建设,拆除面积共520847.306平方米);整改保留57793.4平方米;拆除违法户外广告1575起,面积41527.71平方米。全市5691处广告拆除任务中,我区承担180项193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拆除任务,已全面完成。同时,高质高效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玉蝉镇陂头村、老体育场、惠沣路瓜果市场、渼陂路沿线等临时拆迁任务,西汉高速、西宝高速、环山旅游路范围内的单立柱广告拆除任务也全面完成。

7、烟头革命、厕所革命、路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烟头革命”工作全力推进。制定印发了《西安市鄠邑区2018年“烟头革命再出发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每日道路、广场夜间冲洗、道路及绿篱绿带清扫保洁、捡拾垃圾、烟头工作,坚持每周六定期开展“大清理、大擦洗、大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定期活动37次,活动参与人员5万余人,发放宣传品20000件。同时,采购3辆吸尘车、3辆磨盘式扫地车、2辆高压冲洗车、 500个果皮箱和1000个灭烟柱、5座环卫工休息室、50个座椅式环卫工具箱等并投入使用,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二是“厕所革命”工作完成任务。完成全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完成了公厕建设招标、监理等工作程序,为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三年建设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2018年完成19座城镇公厕建设;新增对外开放附属式公厕10座;改造提升公厕完成36座;完成农村新建公厕160座,提升改造完成50座。截至目前,全区城镇已投入使用公共厕所68座,其中环卫公厕30座,社会单位管理公厕38座,直管公厕已全面落实“所长制”,初步建立形成了日常检查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路长制”工作扎实推进。建立了区级、街(镇)级、社区级和“民间”级四级路长管理体系,各级路长认真履职,多次开展环境秩序大整治活动,协调解决市民反映问题。一年来各级路长召开一线工作人员联席会议累计35余次,会议研究解决问题136个,组织各类活动累计60余次,开展路长工作日活动37次,各级路长组织开展“烟头不落地 鄠邑更美丽”宣传活动40余次,集中大范围义务捡拾烟头、垃圾活动、公共设施“大擦洗”、居民小区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150余次,城区环境面貌得到持续改善。

8、破解“清洁卫生难”取得初步成效

针对治脏难、破解“清洁卫生难”问题。一是区城管局全力保障全区15座生活垃圾压缩站、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四号路中型生活垃圾压缩站招标完成、主体竣工,3座(甘亭街办东马营、涝店镇谭家村、玉蝉龙家寨)完成选址;印发《西安市鄠邑区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启动实施。

二是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印发《鄠邑区深入开展“厕所革命”扎实落实“所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严格落实“路长制”巡查工作,开展捡拾垃圾、烟头活动,城市道路夜间冲洗活动常态化,“烟头革命”持续深入开展。

9、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快速推进

2018年,全区共确定6条道路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东大街、沣京路、草堂路、娄敬路、人民南路、画展街)道路全长6850米,改造总面积20余万平方米。目前,规划设计工作已全面完成,已完成点位改造7个12388平方米。

10、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良好

2018年我局124名帮扶干部认真开展帮扶工作,局党委专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队长的脱贫攻坚督战队,定期去帮扶村督导。通过扶智、扶志,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八里坪村驻村工作队、胡家庄村帮扶工作得到了省、市主要领导的肯定,并接受了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截至目前,我局共帮扶贫困对象124户,除17户五保户和安善坊村1户贫困户外,其余106户贫困对象均已达到脱贫要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单位名称
1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机关)
2西安市鄠邑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3西安市鄠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所
4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5西安市鄠邑区草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79人,其中事业编制279人;实有人员247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23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7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1168.55万元,较上年减少735.36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较多,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945.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3.38万元,使用结转和结余资金2312.35万元。

较年初预算增加8524.70万元,增加322.44%,主要是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秦岭北麓违建拆除项目、公厕建设项目和职能项目资金支出追加的预算。

(2)2018年度支出总计11168.55万元,较上年减少735.36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的节能环保项目中央配套资金1600万减少(主要用于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和专用设备购置)。

较年初预算增加8524.70万元,增加322.44%,主要是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秦岭北麓违建拆除项目、公厕建设项目和职能项目资金支出安排的支出。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168.5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761.86万元,占总收入的78.45%,较上年增加1990.17万元,增长29.39%,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74.86万元,较上年增加333.86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人员的绩效增量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87万元,较上年增加1656.31万元,增长115.77%,主要原因是我局承担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专款收入3000万元。

(2)其他收入1678.92万元,占总收入的15.03%,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财政安排的存量资金收入774.56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收入62.37万元,余下镇区道路保洁服务费收入63万元,非财政同级单位转来的各项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及各项奖励金152.54万元,局本级给下属单位的拨款626.45万元。较上年减少507.57万元,下降23.21%,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存量资金减少。

(3)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4.4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区草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弥补的收支差额。

(5)上年结转结余633.38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708.8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578.41万元,占总支出的36.86%,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070.12万元和公用经费1508.29万元,较上年增加687.48万元,增长23.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人员的绩效增量资金。

(2)项目支出6130.47万元,占总支出的63.14%,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2157.99万元,下降26.0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的节能环保项目中央配套资金1600万减少(主要用于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和专用设备购置)。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61.86万元,较上年增加1990.17万元,增长29.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4.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3.86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事业人员绩效增量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6.31万元,增长115.77%,主要原因是我局承担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专款收入3000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6118.01万元,增加231.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3031.01万元,增加114.6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的事业人员绩效增量资金,二是秦岭北麓违建拆除项目、公厕建设项目和职能项目资金支出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308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局承担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专款收入3000万元。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11.72万元,较上年减少972.32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的节能环保项目中央配套资金1600万减少(主要用于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和专用设备购置)。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5467.87万元,增加206.81%,主要原因是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公厕建设项目和职能项目资金支出安排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4.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5024.72万元。包括:城管执法1428.78万元,较上年增加402.78万元,增长39.26%,主要原因一是城管执法队伍不断壮大,人员增加,执法工作经费核定基数加大和增加的事业人员绩效增量资金;二是城市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标准不断提高,专项治理经费增加;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554.88万元,较上年增加152.08万元,增长37.76%,主要原因是局本级为事业单位,存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混编情况,2018年度将公务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在此科目列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1.41万元,较上年减少1009.18万元,下降84.0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849.65万元,较上年减少148.9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4.0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2070.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3.12万元,较上年增加589.58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人员的绩效增量资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万元,较上年减少10.6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对脱贫攻坚工作贫困户的生活补助资金。

(2)公用经费1053.8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89万元,较上年增加146.11万元,增长16.1%,主要原是人员增加追加的公用经费。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087万元,支出3087万元,结转结余0元,较上年增加1656.31万元,增长115.77%主要是市垃圾处理项目本年市级配套资金3000万元,用于征地补偿搬迁等费用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4.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04万元,下降12.52%,较年初预算减少6.71万元,减少32.01%,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较年初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25万元,较上年减少1.59万元,下降10.04%,较年初预算减少3.75万元,下降20.83%,主要原因是车辆修理频次减少费用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7辆,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0人。较上年减少0.46万元,下降100%,较年初预算减少2.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局本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的公务接待资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34万元,主要是城市管理业务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培训频次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1.10万元,主要是城市管理业务会议支出,较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18.28%,主要原因是会议频次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0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1、市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2018年鄠邑区城管局承担的市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完成了项目公司组建、现场垃圾污泥清理外运、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围墙圈建、厂区封闭、临时工房搭建等基础性工作;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四大主设备采购、工程设计方案编制评审、垃圾仓基础开挖、主厂房桩基施工及项目辅助设备采购等实质性工作;全年实现60%的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10%。该项目本年市级配套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补偿搬迁等费用支出。该投资项目能有效的解决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能使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使城市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2、市容环卫项目

按照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要求及市局市容环卫设施建设任务通知安排,2018年我局主要完成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免费公厕开放、新建公厕、环卫工休息室建设任务;完成垃圾清运处置任务及环卫作业专用配套设施的购置,完成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启动工作任务,完成率100%。通过该环卫项目的实施,解决了群众如厕难的问题,杜绝了垃圾围城现象,加强了环卫机械化作业效率,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整体面貌,靓化提升了城市形象,给广大市民创造了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园林绿化项目

按照市考指标要求,我局积极部署,精心筹划,一是城区新增绿地面积143370㎡,提升改造增绿面积104775㎡。完成12条城区道路增绿工作,完成年初6条计划任务量200%。二是栽植乔木19333棵,常绿乔木10933棵,落叶乔木8400棵,10cm以上11369棵,新增灌木50292㎡,新增草坪44952㎡,栽植竹类84675株,栽植藤本月季1820平方米,高速转盘周边及东城路十字栽植向日葵2500㎡。三是国庆期间街景布置摆放鲜花50余万盆,全年摆放合计182万盆。“五路增绿”市考指标已全部超额完成。吕公路和户祖路绿化示范街建设全面建设完成;飞行学院潮汐广场、涝滨南路城市运动广场均已完工。“五路增绿”市考指标已全部超额完成,美化亮化了我区的生活环境,为我区市民创造了优美的人居环境。

4、城管执法项目

2018年按照城管职能工作任务我局认真开展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全年违建拆除面积770567.976平方米,拆除违法户外广告1575起,面积41527.71平方米,完成全市180项193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拆除任务,顺利完成了城管执法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及临时性执法任务,群众满意度100%。通过文明规范的执法,杜绝了城区违章乱建现象,净化了城市环境,维护了城市秩序,为市民创造了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9.6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99.64,增加2498.20%,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款项涉及的政府采购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59.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29.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0.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51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资产总额2686.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7.11万元,固定资产1119.37万元。共有车辆72辆,其中公务用车17辆,垃圾收集转运、绿化养护用车55辆,车辆资产原值705.6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13.76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城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