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推进本镇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辖区内土地利用的管理和耕地保护,制止和查处集体土地上乱搭乱建的行为。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障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体系。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做好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提高基层组织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加强动物免疫和疫情监控工作,组织实施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农产品质量等市场监管和环境保护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做好工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5)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组织制定镇村建设规划,加强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高镇村公共管理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7)执行和发布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8)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

(10)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设置5个内设工作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财政所)、

2、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所)、

3、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4、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

5、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

事业设置3个内设机构:

1、经济综合服务站

2、公共事业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

3、市场监管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发展方面

截至目前,全镇经济指标与农业发展势头良好,完成粮食产量2.3万吨,占全年任务的102%;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预计完成4000万元。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吕家堡、保安滩、史家庄(原马家堡、史西)、杨家滩四个贫困村已完成电子商务示范村创建,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培训,为村子和群众带来很大收益。配合做好全域旅游创建,积极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经过镇村综合研究,选取杨家滩、龙窝、皇甫、赵王、谭贾滩5个村率先规划设计建设,作为引领全镇美丽乡村建设的典范。经过和陕西省城乡设计院的充分沟通和接洽,对杨家滩、龙窝、皇甫3个村庄的重要街道、广场等地进行的景观环境提升设计方案已完成,剩余2个村的设计方案现正在沟通、调研、商议阶段。

2、生态方面

(1)、植树增绿方面:以建设生态镇为目标,结合“大绿围村”等项目,在全镇范围组织机关同志、各村党员干部在史西、杨家等11个村出村路生产路、108国道沿线及全镇苗圃等栽植樱花、石楠、红叶李等绿化苗木16.3万余株。

(2)、四改两拆方面:高度重视“四改两拆”工作,扎实安排、层层夯实责任,土地城建办和城管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实现土地巡查白天黑夜无缝对接。镇村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拆除或督促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户外广告等,力争做到每日一拆,并同时上报照片、资料。近两月累计共拆除违建 7处4730平方米、广告56处458平方米。

(3)、环境整治方面:各“路长”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巡查。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整治工作力度,先后投入59.6万元给镇区和19个村配置垃圾箱149个,减少了垃圾乱堆乱放现象,为取缔露天垃圾填埋场打下坚实基础;各村组织、动员三委成员、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积极开展卫生大清扫、大擦洗、大整治,每周不少于1次;全镇3辆垃圾清运车辆不间断清运,实现各村垃圾集中收集到压缩处理站,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同时镇污水处理厂恢复正常运行。

(4)、治污减霾方面:辖区内43家餐饮饭店全部完成煤改洁工作;镇域16家纸箱厂燃煤锅炉全部更换为清洁能源;每月开展专题巡查工作不少于4次,每日治污减霾办和各级网格长开展日间、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督查整改工作,我镇“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100家,目前任务已完成92家。

(5)、国土资源保护方面:2018年新增违法用地4宗,较2017年明显减少。截至目前,组织召开沿涝渭河村干部警示谈话4次,拆除违建11宗,拆除砂石场19宗。每周开展不少于4次的日间巡查和不少于2次的夜查,现场扣押盗采砂石车辆机械12辆,倾倒渣土垃圾等运输车11辆,有效制止了夜晚盗沙、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6)、河湖长制工作方面:换届选举后,对全镇范围内5条主要河流段落的责任人进行了调整,实现了镇、村四级“河长”全覆盖,真抓实干建立巡河制度,对河道卫生、排污口进行集中排查,关停排污口4个。汛期期间,加大防汛防溺水宣传力度,提前储备防汛物资,加大农村危房、河提等危险地方巡查力度,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监控险情。

3、民生方面

(1)、人民生活方面:结合环境卫生整治、大绿围村、美丽乡村等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美丽乡村 文明家园”活动。拆除乱搭乱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规范市场管理,使镇区面貌进一步改善;做好镇内14条文明示范路和36条村公路的设施及绿化管护工作。关注群众住房安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全镇35户危改户任务已全部完成。为方便群众,镇区及各村实现公厕全覆盖,全镇农村群众实现户改厕900座。

(2)、社会事务方面:截至目前,劳动力转移就业8539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66人,城镇新增就业91人,开展技能培训3期,共培训325人。开发镇级打字员、村级保洁员、道路维护等公益性岗位63个,其中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8个,公益专岗45个,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贫困户的就业渠道。

(3)、脱贫攻坚方面:涝店现有2个省定贫困村(皇甫村、史家庄村),4个市级重点村(杨家滩村、北马营村、吕家堡村、保安滩村),建档立卡户389 户1217人,已脱贫户289户941人,贫困户100户276人,2018年计划脱贫81户243人,目前脱贫退出工作正按照程序扎实推进。一是召开“冬春行动、夏季会战”、贫困户退出研判等各类专题会议,不断推动脱贫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二是积极督促落实民生项目建设,在冬季会战中一期共完成项目59项,落实资金1769.52万元,二期项目正在有序开展,截至目前重点村项目落实资金105.2万元;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入股和个人发展产业方式,落实发放资金109.48万元,通过信用社向全镇38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贷款资金535.3万元;四是扎实开展“扶志扶智”工作,有效整合“七个一”、“道德讲堂”、“道德评议会”、“善行义举榜”、“文艺汇演”、九九重阳节等引领乡风活动,激发脱贫内生动力;五是重点村产业项目稳步实施,史家庄村大棚建设申请资金52万元已拨付到位,3750平方米的生产路硬化完成,协调陕西建材商会捐赠图书价值6万元;吕家堡投资180万元硬化村北生产路1000米、建成光伏发电主体;史家庄、杨家滩、保安滩等村光伏发电项目均已建成,其中史家庄投资60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目前已创收入5.3万元。

(4)、社会保障方面:核销低保户5户,上报低保新户10户,核销五保户2人,申报五保户1户,目前全镇共有低保户144户410人,五保户39人。积极开展困难群众日常救助,办理医疗救助、生活救助、优抚对象救助等共计298户45.6万元。办理残疾证60人,办理残疾人生活补贴152人、残疾人护理补贴240人,办理老年优待证130本。完成全镇3130名70周岁以上领取高龄补贴老年人复审工作。原史东、中南、吕家堡、南涝等10个农村幸福院已投入运营,在刚过去的重阳节,都举行了爱老敬老活动。

(5)、文化科技方面:做好全镇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及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及体育活动,配合做好基层广播电视工作,特别是片区化社区中心村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健全镇文化站和“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惠民演出20余次。

4、平安方面

(1)、平安法治方面:一是“七五”普法全面展开。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册,人民群众学法、用法意识明显提高;二是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对欺行霸市、聚众滋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恶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宣传扫黑除恶线索奖励办法,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是“平安鼎”争创深入开展,累计发放平安创建资料1000余份,发放预防非法集资宣传单80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72条,平安创建知晓率和满意度均达到90%。

(2)、信访稳定方面:对于长期上访老户和重点人、重点事,成立包案工作小组,一案一组,严明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就其合法诉求积极进行化解,今年以来未发生越级和进京非访。坚持实行领导点名接访制度、约谈下访工作运行良好,处理信访事项领导及时到位率100%,网上信访平台信访件及时受理回复率100%,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答复。认真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1件,初核11件,其中了结5件,转立案6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留党察看1人。

(3)、安全生产方面:召开多次镇村干部会议、企业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突发事故预警机制和处理方案。通过安全征文、字画比赛、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组织观看安全警示片等方式做好“安全生产月”教育宣传工作,目前无一例工矿商贸领域安全事故和消防事故发生。

(4)、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每月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农村食品安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商店、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农村自办家宴等)126家;药品、器械(药店、村卫生室、镇卫生院)41家;化妆品(镇区化妆品专卖店、大型超市、美容美发店)13家;保健品(镇域内专卖店)5家。对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过期要按时重新办证的42家经营单位进行证照催办,目前无一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5、重点工作任务及特色工作方面

全面完成19个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监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村三委会班子成员228人、小组长181人、村民代表473人。结合前期开展的“大排查、大融合、大走访”活动,开展学习培训5次,通过下发干部名片3万余张、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文艺汇演等形式,提高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战斗能力和整体素质。

重点任务上,曹家滩跨涝河桥底桩建设已完工;跨东西三号路涝河桥正在建设底庄;新增苗木花卉累计2000余亩;东西一号路苗木花卉交易市场用地已经协商完成,西安金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永安村已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土方回填手续等已完成,待设施农业备案手续完成后立即开工建设;涝上村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南涝村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7个下级单位:

1、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本级)

2、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人民政府社会服务所

4、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5、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人民政府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

6、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人民政府市容监察队

7、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人民政府林水工作站

8、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检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50人;本部门实有人员92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6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7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934.54万元,较上年增加84.04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增加。

(2)2018年度支出总计1934.54万元,较上年增加84.04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增加。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934.5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934.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增加84.04万元,增长4.5%,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5.06万元,较上年增加95.3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办公费用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9.48万元,较上年 减少11.28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3)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934.5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286.51万元,占总支出的66.5%,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141.35万元和公用经费145.16万元,较上年增加226.4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648.03万元,占总支出的33.5%,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297.37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34.54万元,较上年增加84.04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4.54万元,较上年增加84.04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5.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5.0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93.62万元,较上年增加51.62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5.7万元。较上年增加51.62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76万元。较上年增加18.51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8万元。较上年增加22.85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23万元。较上年增加19.18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较上年增加16.4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117.57万元。较上年增加8.21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8)农林水支出942.88万元。较上年减少53.33万元,减少5.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9)其他支出3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6.5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141.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7.01万元,较上年增加219.91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人员目标责任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4.34万元,较上年减少95.22万元,下降26.8%。

(2)公用经费145.1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5.16万元,较上年减少6.77万元,下降4.6%;无资本性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49.48万元,支出49.48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38.04%,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不涉及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万元(如无支出填0),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38.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66万元,主要是新招录公务员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4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07.8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 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