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就业服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能。

西安市鄠邑区就业服务局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为社会提供就业服务。包括:

① 失业保险业务办理及发放

② 劳动力市场和劳务企业管理

③ 社区就业服务

④ 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

⑤ 城镇待业人员管理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西安市鄠邑区就业服务局为区人社局下属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职业技能鉴定科、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失业保险科、技能培训科、创业培训科、劳动业务代理科、职介再就业中心等 9个科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免费职介200人,发布职介网络求职人员信息3840人,发布用工单位信息960条;

2、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570本,年审《就业失业登记证》1380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166人;

3、失业保险参保单位351户3.1万人,征收失业保险金244万元,失业人员待遇审核认定48人,拨付公益性岗位工资1674人次;

4、全年办理各类贷款373笔;

5、组织创业培训共13期325人,组织职业技能培训4期206人;职业技能鉴定共完成各类考核24个批次考核1195人,合格办证1027人;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43人,认定一家区级孵化基地;

6、累计托管档案10410份;审核2018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4050”社保补贴资料330人;代收2018年养老保险金;代收2018年补缴医保金及2019年预交医保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西安市鄠邑区就业服务局(本级),共1个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实有人员2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679.32万元,较上年增加512.83万元,增长308.02%,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重心调整,扶贫工作项目资金增加导致。

(2)2018年度支出总计656.85万元,较上年增加490.36万元,增长294.52%,主要原因是单位扶贫项目支出。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679.3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50.64万元,占总收入的36.9%,较上年增加84.14万元,增长50.54%,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64万元,较上年增加84.14万元,增长50.54%,主要原因单位工作重心调整,工作业务增加导致。

(2)事业收入0万元。

(3)其他收入428.68万元,占总收入的63.10%,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扶贫项目资金。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56.8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01.13万元,占总支出的61.07%,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26.62万元和公用经费174.51万元,较上年增加259.93万元,增长184.10%,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重心调整后,业务增加导致。

(2)项目支出255.72万元,占总支出的38.93%,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230.42万元,增长910.71%,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重心调整,扶贫工作项目增加导致。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0.64万元,较上年增加84.14万元,增长50.54%,主要原因单位工作重心调整,工作业务增加导致。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0.64万元,较上年增加84.14万元,增长50.54%,主要原因单位工作重心调整,工作业务增加导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就业管理事务支出250.6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2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6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224.08万元,全部为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26.56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18万元,下降2.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支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6万元,较上年减少0.018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单位年内取消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车改后以取消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鄠邑区就业服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