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具体组织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考核指标。

2、负责联系本级财政部门,落实本级政府补贴资金,确保政府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账。

3、负责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对社会事务所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落实各项管理服务标准和内控制度。

4、负责汇总、编制、上报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预决算及会计和业务统计报表。

5、负责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待遇发放、基金划拨、基金管理、基金会计核算、业务统计等工作。

6、负责建立和管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受理参保申请、保险关系转移、注销登记、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待遇发放、死亡退费等复核工作。

7、负责本区各级经办机构档案管理、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本区城乡居民社保卡发放管理、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工作,受理落实群众投诉和举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区人社局下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稽核科、财务科4个科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审核,待遇发放及时足额。中心于每月初完成到龄人员待遇审核工作,准确核算发放金额,及时报送本月养老金支出计划,按期于每月25日前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工作,保证养老保险金不迟一天,不少一分及时足额发放。                            

(二)严格审查稽核,落实待遇享受人员年检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要求, 3月份组织各镇街(景区局)开展我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对全区待遇享受人员84347人进行了年度资格认定,及时完成系统暂停处理,维护了基金安全。

(三)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4月启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月活动”,按照“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要求,采取送政策进村、社区,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业务流程、办事指南等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四)稳步开展“老农保”清退工作,妥善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根据省市“老农保”清理工作要求,4月初对全区老农保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核对参保人员信息和缴费数据,建立基础数据库。与区财政积极协调,资金缺口由财政部门兜底,确保清零工作顺利完成。未办理“老农保”退保或并转手续的个人账户分段计息并封存,资金由区财政兜底,个人账户由专人管理。

(五)推进金融管控平台上线工作,做好各项待遇网上发放工作。按照市中心关于做好金融管控平台上线的工作要求,中心积极联系上级部门,组织业务骨干,协调养老金发放银行,安装调试发放系统,于5月份完成金融管控平台上线并通过金融管控平台完成待遇发放工作。

(六)草堂、庞光、秦渡镇业务移交按时完成。按照区人社局安排,积极与高新业务对接,8月份按时完成草堂、庞光、秦渡镇117个社区、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业务移交工作,迁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数据73306人,确保高新后续工作正常开展。

(七)社保卡接交及时完成。按照区人社局的安排,社保卡移交银行发放,及时与市人社局、银行三方完成282398张社保卡清点、移交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人,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2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219.72万元,较上年增加 2.07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

(2)2018年度支出总计221.53万元,较上年增加27.51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19.7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19.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2.07元,增长0.95%,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9.72万元,较上年增加2.07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3)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39.71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21.5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1.53万元,占总支出的86.45%,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74.69万元和公用经费16.84万元,较上年增加27.51万元,增长(下降)16.7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

(2)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13.55%,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9.72万元,较上年增加2.07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1.53万元,较上年增加27.51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示例: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5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5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74.69万元,行政经费46.84万元。较上年增加27.51万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

(2)教育支出0万元,包括:行政运行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5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74.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69万元,较上年增加37.94万元,增长27.7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用经费16.8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84万元,较上年减少10.43万元,下降38.25%,主要原是本年度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28万元,下降55.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增长)0%和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如无支出填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万元,较上年减少2.25万元,下降55.4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日常厉行节约及年底已经响应政策,上交车辆给财政局。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接待情况。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3.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组织大型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示例: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76万元,下降15.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X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