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原区粮食局是区人民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粮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提出收储、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拟定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市场监测工作,拟订全区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依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粮食准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许可工作;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与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5.负责区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区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区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意见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区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6.编制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计划;指导全区粮食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7.组织落实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原区粮食局(本级)核准编制22人,其中领导编制2人(局长1人,副局长1人),本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7人。设办公室、调控科、仓储科、财务审计科、市场监管科5个内设机构。其下属事业单位西安市鄠邑区粮食稽查队成立于2014年1月,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准事业编制6人,年末实有6人。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原区粮食局(含其下属事业单位粮食稽查队)2019年拟划转到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粮食收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累计收购粮食30021吨,其中小麦23702吨、玉米6319吨,完成销售收入约7053万元。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生产月查及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部署督查工作,组织系统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1次,进行安全大检查10次,截至目前,系统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3.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牵头组织“区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照考核指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表扬。
4.储备粮管理,完成新增区级应急成品储备250吨任务,及时印发了《鄠邑区粮食局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省、市、区各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强化日常监管及问题整改跟踪督查,严格落实储备粮库存粮情检查制度、定期轮换制度、出入库制度,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5.市场监督检查,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全区粮食市场稽查监管,对区域内粮食流通市场进行了4次检查,维护了全区粮食市场有序流通和稳定。
6.放心粮油,按照区政府《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区创建的19家省、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开展了集中检查5次,未发现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确保了城乡居民“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推进放心粮油农村全覆盖工程,与高谷粮油共同举办“中国好粮油”智慧民生工程推介会,放心粮油连锁直供项目已完成农村布点180个。群众厨房放心馒头加工中心和覆盖城乡的销售网络运营正常。今年,新增建5个群众厨房销售亭,对群众厨房加工中心开展检查3次,群众厨房销售亭抽查8次,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证了居民日常主食品安全。
7.脱贫攻坚工作,制定管坪村三年产业发展规划,以冬春会战、夏季会战为契机,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投资140万元,规划建设了2个生态停车场;二是协调区“冬春会战”项目资金30万元、区老龄委老年幸福院项目资金10万元,共投资四十万元,为管坪村建成了村老年人活动中心,投资4万元,为村委会广场制作党建文化墙;三是协调资金67.5万元,在管坪村辖区内县道、村道安装太阳能路灯150盏,方便群众夜间出行;四是投资228万元,建设管坪口住户后院护坡建设项目,投资5万元,积极开展管坪口河道环境整治;五是积极协助群众扩大完善三大产业基地,以培育三大产业基地为基础,加强三个合作社建设,利用电子商务发展乡村旅游,推进产业发展,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各户按期脱贫。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与上年保持一致,包括原西安市鄠邑区粮食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西安市鄠邑区粮食稽查队。
1.原西安市鄠邑区粮食局(本级)
2.西安市鄠邑区粮食稽查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1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390.78万元,较上年减少229.66万元,下降51.7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争取到的项目较2017年有所减少。
(2)2018年度支出总计390.78万元,较上年减少229.66万元,下降51.7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争取到的项目较2017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较多。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90.7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48.33万元,占总收入的89.33%,较上年减少272.11万元,下降43.8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其他收入41.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67%,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10.67%,主要是西安市财政局对西安市鄠邑区粮油购销总公司涝店粮站仓房翻建项目的奖励资金38万元,区级成品储备粮油补贴3.95万元。由于2017年无其他收入,其他收入较上年增长了100%。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90.7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58.54万元,占总支出的66.16%,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31.22万元和公用经费27.32万元,较上年增加30.06万元,增长13.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2)项目支出132.24万元,占总支出的33.84%,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259.72万元,下降66.2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争取到的项目减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8.33万元,较上年减少272.11万元,下降43.8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争取到的项目较2017年有所减少。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8.33万元,较上年减少272.11万元,下降43.8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争取到的项目较2017年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8.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2.11万元,下降43.8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争取到的项目较2017年有所减少。其中:
(1)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支出253.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证机关的日常运转,比上年增加30.06万元,增长13.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2)其他粮油事务支出95.29万元,其中68.29万元用于草堂粮站的整体资产出让金,38万元用于西安市鄠邑区粮油购销总公司涝店粮站仓房翻建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5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231.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95万元,较上年增加24.18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7万元,较上年减少21.45万元,下降69.8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一名退休离世人员发放的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2)公用经费27.3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55万元,较上年减少3.66万元,下降12.53%,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减少1人。资本性支出1.77万元,较上年增加1.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财务装订机一台及5台执法记录仪。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我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均为零。
(1)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工作由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各项具体服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接待费用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执行,对上级部门的检查等事项,规定一律在机关灶就餐。我局不存在公款吃喝玩乐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款出国(境)费用
2018年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情况
我局已按照公车改革的要求将公车上交区财政局,不存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2.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
3.2018年无培训费支出,较2017年减少了0.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支出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支出0.31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1.区财政2018年2月拨付的68.29万元草堂粮站拍卖资金用于支付原草堂粮站承租户吴向阳所建厂房的赔款。我单位已按照资金用途及时将此笔款项支付给原草堂粮站承租户吴向阳,确保政府国有资产出让工作的顺利实施。
2.偿还农发行财务挂账利息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偿还我区粮食购销企业2018年在农发行的二轮挂账债务利息,共计22万元。
我区粮食购销企业在农发行集中性债务分为三笔。第一笔是1998年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时的挂账,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贴息新增财务挂账959.56万元,即第二轮挂账。第二笔是2004年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前夕,为解决“老粮老账”问题,经审计确认的政策性亏损889万元,即三轮挂账。第三笔是地方政府完成粮食企业改制,解决“老人(职工)”安置问题而支付的改革成本。前两笔债务均经相关部门认定,已从国有粮食企业中剥离出去。按照挂账利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二轮挂账中央负担部分、三轮挂账全部利息拨付到位情况良好。2018年由区财政承担二轮挂账利息共计22万元,已于2018年6月拨付到区农发行,更好的促进了粮食政策性挂账欠息消化工作,融洽了与农发行之间的关系,同时该笔债务利息的及时偿付也为我单位下属企业户县大王粮油购销站2018年度争取到农发行贷款1700 万元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有力推动了粮食企业提效增盈,确保2018年度超额完成市粮食局下达的利润指标。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2万元,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7万元,下降了12.6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减少l人,少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14万元,二是本年度厉行节约,精简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共发生资本性支出1.77万元,包括购置财务装订机一台及5台执法记录仪。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西安市鄠邑区粮食局
2019年9月26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