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鄠邑区发改委主要职能为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综合计划。

2、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负责汇总和分析全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其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

3、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负责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区招投标工作,并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安市鄠邑区发改委共设置行政科,重点项目管理科,综合规划科,农业和社会事业科,环境资源管理科,投资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共七个科室,下设事业单位西安市鄠邑区节能监察中心,与三定方案一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考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我委承担市考指标共计17项,其中,牵头指标14项。2018年我区参加三批扩大有效投资集中开工仪式项目共48个,总投资303.7亿元,年计划投资94.2亿元。目前,实际开工项目47个,开工率98%;未开工项目1个:西法城际铁路鄠邑段因线路方案调整未定,工程暂停。2018年初,我区承担市级重点建设项目41个,总投资238.6亿元,年计划投资83.9亿元。下半年以来,由于秦镇、草堂、庞光三镇交由高新区托管、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及部分项目建设客观条件的变化,市重点项目办对我区的市级重点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我区承担市级重点建设项目31个,总投资180.7亿元,年计划投资67.4亿元。52个区级重点项目完成24.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70.8%,截至11月底,31个市级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7.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4%。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95亿元,三镇托管后任务数核减为73.68亿元。预计完成73.68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央资目标任务为6.5亿元,预计完成投资额10.4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1%。PPP项目目标任务为入市库数6个,总投资60亿元,计划投资额3亿元,预计完成入市库数6个,总投资13.87亿元,年计划投资5亿元,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节能目标为:万元GDP能耗下降3.05%(奋斗目标)、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18%,此两项指标为年度统计指标,前三季度万元GDP能耗下降5.90%,预计年底能完成目标任务。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指标为18.4%(奋斗目标),此项为年度统计指标,预计能完成任务。

(二)职能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计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17.15亿元,增长10%,完成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加大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早分析、早预警,提出针对性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完成季度经济运行分析,补齐区域经济发展短板,起草完成《鄠邑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西安市鄠邑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二是发挥好区委区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全面实施追赶超越,助推副中心城市建设。高标准承办追赶超越会议。按照区委工作安排,积极承办市区追赶超越会议。共承办市追赶超越擂台赛视频会议11期,并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春雷行动”、“ 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两委换届”等重要工作,举办了7期全区追赶超越擂台赛,通过比一比、晒一晒、学一学,总结经验方法,以打擂台的形式,在全区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凝聚了共识,鼓舞了干事创业投身追赶超越工作的士气,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协助做好追赶超越审计工作。按照全省追赶超越审计工作安排,我委圆满完成了市审计局工作组对我区2018年一、二、三季度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题审计。三是优化项目策划包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强PPP项目策划包装、实施,推动更多PPP项目落户我区。征集、筛选建立了PPP项目库,涉及市政设施、交通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城镇开发、旅游、医疗卫生等方面。2018年PPP项目目标任务为入市库数6个,总投资60亿元,计划投资额3亿元。预计完成入市库数6个,占全年目标的100%;计划投资额3.42亿元,占全年目标的100%。正在实施项目2个(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暨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做好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围绕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投资稳增长政策措施,从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方面策划包装项目,努力争取建设资金,不断加大投资力度。今年落实上级项目1242个,争取资金1.031亿元。其中2018年煤改洁财政补贴资金1039万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110KV线路落地迁建工程2384万元,草堂新村安居工程市政设施2050万元。四是扎实贯彻行政效能革命,在“最多跑一次”方面进行全面深化改革。我们对办理时限进行了缩减,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减到3个工作日,政府类投资项目的审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均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均缩短为7个工作日;多次组织全体同志学习王永康书记提出的“五个不允许”,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尤其对派驻服务窗口人员,加强学习,使其在业务精通的基础上做到负责制,树立主动上门的服务意识,吃透政策,找到所遇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让“五个不允许”的工作作风牢记心中,并付诸行动,真正为进入鄠邑区的企业和商户提供便捷、优质服务。狠抓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市政发〔2014〕19号、县政办发〔2014〕98号,县政办发〔2016〕14号199号、县政办发〔2016〕14号、县政办发〔2016〕75号,下放了发改委10项审批事项,我委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制定相关工作规范,确保下放事项稳步落地,扎实执行。积极实施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16〕52号)精神,凡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事项(《审批目录》内的事项),项目法人单位一律通过在线审批平台申报。我委作为牵头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学习在线审批平台系统操作流程,印发操作流程指南,指导项目法人单位申报。截至目前,通过平台共审批项目383项,全部按时高效办理完毕,办结率达100%。办事流程更加规范透明,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五是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指导创建第一批市级特色小镇祖庵文化旅游小镇和申报创建第二批市级特色小镇玉蝉葡萄特色小镇做好规划、环保、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景观提升等工作。积极策划培育中国农民画特色小镇、西户智能敏感小镇等特色小镇,指导做好规划和计划等相关工作。加强与市发改委协调联系,配合市特色小镇办、市旅发委等做好督导调研工作,跟踪掌握特色小镇相关动态、申报进度。组织观摩学习浐灞婚庆小镇等8个西安市示范引领特色小镇,组织召开特色小镇座谈会、工作推进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六是积极做好节能降耗,全力推进治污减霾。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上报我区未下达安装补贴资金的123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6769.58KW,拟申请省市资金共计3187.9514万元。利用区级400万元专项资金,积极推进19个贫困村建设光伏扶贫项目,下发了《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光伏扶贫工作会并多次对拟实施光伏扶贫项目的村进行调研,有序推动光伏扶贫项目实施。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下发了《加大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实施方案》(代拟),分解我区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任务。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积极组织我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做好网格化排查机制,接受了省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督查组对我区西安隆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检查;市级督查组由市工信委副主任赵平带队,对我区18户涉钢企业进行了检查。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赵群英副局长带队,对西安地区“地条钢”企业(含我区隆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一季度涉钢企业排查管理工作得到市上点名表扬。七是定期召开煤炭削减工作推进会,通过规模以上工业控煤、拆改燃煤锅炉去煤、清洁能源替煤等措施,综合施策,削减煤炭,截至12月10日,全区城乡居民完成清洁采暖改造53012户。1-10月份规上工业煤炭削减9.4万吨。八是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成立鄠邑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祖庵文化旅游小镇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市级特色小镇策划培育和申报工作。指导创建第一批市级特色小镇祖庵文化旅游小镇和申报创建第二批市级特色小镇玉蝉葡萄特色小镇做好规划、环保、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景观提升等工作。积极策划培育中国农民画特色小镇、西户智能敏感小镇等特色小镇,指导做好规划和计划等相关工作。加强与市发改委协调联系,配合市特色小镇办、市旅发委等做好督导调研工作,跟踪掌握特色小镇相关动态、申报进度。组织观摩学习浐灞婚庆小镇等8个西安市示范引领特色小镇,组织召开特色小镇座谈会、工作推进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九是助力脱贫攻坚,做好总体协调。充分发挥我委作为“八办两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组的作用,对51个省级贫困村和22个市级重点村的基础设施进行了逐一摸底排查,协调推进水、电、路、文化体育、广电、电信等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为直峪口村投入7万元,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改变村容村貌,修缮村内道路和人畜饮水工程,指导产业发展,进行产业帮扶和培训。按照全区帮扶计划,我委和帮扶干部累计投入2万余元,为石井镇直峪口村、石东村7户贫困户购买葡萄(猕猴桃)套袋、铁丝和床、衣柜、餐桌等生产生活用具,进一步加深了与贫困群众的感情。

自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委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配合清查组及各级纪委做好相关资料调查工作,并且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挖掘全委在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问题,举一反三、彻查彻改。一是积极行动,全力配合整改工作。成立了发改委秦岭生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领导亲自挂帅,各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制定和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头等政治任务。根据鄠邑区委《关于印发中央办公厅督察组对陕西省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的鄠邑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夯实工作责任、坚持真抓真改、积极配合整治办提供相关资料,对需要我委配合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及时高效为各清查组提供所需查阅的立项审批资料,同时对每个项目逐项目建立了档案,方便整治办收集资料,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职能,配合中办督查检查的2个项目和10个待审项目清查组(工作专班),区整治办安排事项查阅提供项目立项资料;根据省市区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安排,撤销违规项目立项文件13个。二是把秦岭保护明确纳入《鄠邑区贯彻落实“追赶超越”定位实施方案》。根据市、区委要求,我委进一步修改完善《鄠邑区贯彻落实“追赶超越”定位实施方案》, 结合秦岭北麓鄠邑段东西长29公里,面积795.39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62%、占秦岭保护区西安段13%的现实情况。全区上下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不偏离,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优美型社会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把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上升到头等重要的位置,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社会新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护,积极营造更多的城乡生态空间,不断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方案中明确要求对《秦岭北麓鄠邑区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改完善,加快“多规合一”整合,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加快执法力量下沉,形成秦岭生态环境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良好的生态环境。三是灵活运用“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坚决打赢秦岭保卫战。激励鼓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激发党员干部创新担当热情,谋求追赶超越,打赢秦岭保卫战的强大制度保证,为此,我委高度重视“三项机制”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中的实际应用。我委及时组织机关同志认真传达学习“三项机制”有关通知要求,把学习贯彻《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作为推动我委工作的不竭动力,努力在创新学习、推动落实、深化改革发展、稳增长、促投资等各个环节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性。领导干部要以实际行动带头学习、带头践行,作出表率,要求全体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确保“三项机制”入心入脑,学深悟透其精神实质,并做到知行合一。把优环境、稳增长、促投资、惠民生做为重点,认真查找干部作风存在短板,并将“三项机制”运用与秦岭保护、经济发展中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同时兼顾做好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细化考核指标,实行灵活人事管理制度,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把“三项机制”作为有效改进干部作风的强有力举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西安市鄠邑区节能监察中心

序号1、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西安市鄠邑区节能监察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4,260.35万元,较上年增加11942.06万元,增长515.12%,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

(2)2018年度支出总计11,546.09万元,较上年增加9303.96万元,增长414.96%,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260.3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0,502.69万元,占总收入的73.65%,较上年增加8342.5万元,增长386.19%,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19.96万元,较上年增加7559.77万元,增长349.96%,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82.73万元,较上年增加782.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不涉及。

(3)其他收入3757.67万元,占总收入的26.35%,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26.35%,主要是光伏发电市级补助收入811.25万元,重点项目管理工作经费140万元,散煤收购346.09万元,贫困村电改资金1928万元,西安市鄠邑区产业规划工作经费12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助4.5万元,优秀公务员奖励0.6万元,销户转入4.71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396.85万元。捐赠收入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3598.9万元,增长2276.34%,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不涉及。

(5)上年结转结余113.75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546.0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65.68万元,占总支出的2.3%,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39.53万元和公用经费26.15万元,较上年增加76.24万元,增长40.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2)项目支出11280.41万元,占总支出的97.7%,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9227.72万元,增长449.54%,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主要包括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088.22万元,  大气8000万元,  能源节约利用286.3万元,  减排专项支出69.63万元,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039万元,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82.73万元,  其他支出2.5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02.69万元,较上年增加8342.5万元,增长386.19%%,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增多。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22.84万元,较上年增加8549.57万元,增长412.37%,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22.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3.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16.42万元,较上年增加26.98万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事业运行49.26万元,较上年增加24.26万元,增长97.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8.22万元,较上年增加710.12万元,增长178.81%,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

(2)节能环保支出9394.92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394.92万元,较上年增加8012.89万元,增长579.79%,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

(3)商业服务业支出12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较上年减少72万元,下降600%,主要原因是服务业奖励资金下降。

(4)其他支出785.27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85.27万元,较上年增加616.27万元,增长364.66%,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6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239.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41万元,较上年增加61.89万元,增长34.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85.45万元,较上年增加1057.93万元,增长3844.22%,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

(2)公用经费26.1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5.53万元,较上年增加71.29万元,增长40.91%,主要原是代发款项;资本性支出5.1万元,较上年增加0.61万元,增长13.59%,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设备。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782.73万元,支出782.73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782.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代发款项。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84.91%,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主要是不涉及。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主要是不涉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累计接待2批次、38人。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于上年持平。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57万元,主要是业务培训支出,较上年减少.57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1.03万元,主要是招商引资会议支出,较上年减少8.22万元,下降88.86%,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28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22.3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96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93.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9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

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