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原西安市鄠邑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鄠邑区人民路中段,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文化文物科、市场管理科、体育科、广播影视科、纪检监察室,机关编制14人,实有11人,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文化市场、文物、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工作;规划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布局。
3、负责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工作,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4、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5、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负责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6、负责审核、申报区级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负责区级文物保护、维修项目的管理工作。
7、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县管文物景点的综合开发利用工作;开展文物对外交流,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
8、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的流通;负责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文物复(仿)制品生产和销售的行业管理。
9、负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及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行业监管;负责对民办出版机构进行监管;负责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10、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11、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2、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13、统筹规划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4、负责区广播电视台及区域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有线电视站和共用电视天线系统的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广播电视节目创作和题材规划;负责审查在全区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承担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责任。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市运动公园建设提速
一是完成了项目文物勘察、监理招标等施工准备工作,于4月份开工建设,已开挖土方13万余方。二是协同区人社局招聘了项目总工程师、土木工程师、资料员三名甲方代表,全程监管项目建设。三是先后办理了项目立项等审核手续,按公开招标程序选定了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四是今年10月以来,成立了重点项目指挥部,妥善解决了沿街65间商住房承租人的问题,彻底扫清了影响项目施工的不利因素,建设速度明显加快。
(二)成功举办“2018˙西安鄠邑˙中国农民画艺术节”
中国农民画艺术节由四部分组成,“中法文化论坛地域艺术交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2018年西安鄠邑中国农民画艺术节”开幕式暨颁奖典礼、“中国农民画发展论坛”、“辉煌60年·户县农民画精品晋京展”四部分组成,历时2个月,中、省、市相关专家,全国60个画乡农民画作者代表及相关知名文化企业代表200余人参加,全国26个省53个画乡的280幅获奖作品参展,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陕西省文联等数家知名文化单位参与主办、组织,全国各主流媒体、中国文化报、陕西电视台、西安日报、陕西传媒网、新浪网等20余家媒体进行了广泛采访报道,是2018年享誉全国的文化艺术盛会之一,充分展示了户县农民画60年发展成就,促进了全国农民画画乡之间的交流,扩大了户县农民画在世界地域艺术的影响力,提升了农民画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传播力和自信力,为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打造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丰富的艺术元素和品牌价值。
(三)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按照市考指标要求完成75%基层文化中心建设任务,组织召开两次文化礼堂建设专题会,制定、下发全区文化礼堂建设实施方案,完成文化礼堂建设任务25个,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建设74个,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四)“书香之城”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组织宣传、文化、经贸、发改、建设等部门召开专题调研2次,制定下发了我区“书香之城”建设方案。二是建成实体书店示范店2家,标准店22家、旗舰店1个;图书馆分馆5个,阅读服务点25个,阅读吧14个;正式开通“云图有声”,利用图书馆的微信公众平台向全区公众推广阅读信息,点击量突破7万次。三是成功举办“万人万卷·阅动鄠邑”为主题的全民读书月系列活动,组织“我的一本课外书”演讲、图书下乡、地方文献展览、艺术作品进社区、数字资源下基层等30项60多场次的阅读推广活动,参与群众3万余人次。
(五)文化惠民深入开展
一是成功举办2018“西安年·最中国·新时代·新鄠邑”春节文化活动、纪念王九思诞辰550周年、“大走访·大融合”文艺巡演、鄠邑区“西郡杯”系列才艺大赛等大型文化活动20余场,组织开展春联五送、书画展览、猜灯谜、戏曲下乡、民俗文化展演、非遗展示、《家长课堂》、护苗行动普法宣传等活动400场次,参与群众1万余人次;围绕“精准扶贫”、“保护秦岭生态治理”等创编小品、快板等艺术作品12个;组织编排广场舞《扎西德勒》参加西安市广场舞大赛,荣获一等奖;组织参加“西安市首届农民歌手大赛”,取得一金一铜的好成绩。二是图书馆、文化馆、农展馆全天候免费开放,接待读者、参观群众达30万人次以上;开展各类艺术展示、展演活动150场,声乐、眉户曲子、书画、锣鼓、广场舞、阅读、面塑等培训25次、参与群众3万余人次。三是放映农村公益电影6482场次,受益群众70万余人次;开展戏曲下乡、秦腔振兴、助脱贫惠民生促融合演出80场次,受益群众10万余人次;全区电影城共放映各类影片1000余部、27000场次,观众40万余人次,票房收入1187万元。
(六)农民画品牌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完成农民画创作、营销人才等培训18次、2000余人次,创作农民画300幅;举办“2018西安年·最中国·新时代·新鄠邑”第七届户县农民画原创作品大赛、“画乡开拓者——丁济堂先生遗作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农民画下基层巡展等比赛、展览15次,推出精品农民画100余幅。二是接待现代艺术中心总监斯科蒂尼Marco Scotini、西安交通大学外教旅行团、丝路卫视联盟媒体代表团等国内外专家学者500余人参观、考察户县农民画。三是组织召开了“2016年农民画获奖奖励兑付大会”,共评出优秀奖11名,入选奖19名,新秀奖2名。四是挖掘户县农民画元素,充分利用农民画展览馆这一平台,配合相关影视公司完成了电影《风吹吧,麦浪》、《一日父子》的拍摄工作;与西安虎多多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合作,联合制播节目短片《虎多多带你学画画》;我区农民画家张青义作品作为央视一套热播剧《黄土高天》的片头画播出,引起轰动。五是积极参加“秦来浙里”推介活动、西安丝博会、河南平乐牡丹画展、第九届西部文博会等10余场交流活动,广受好评。
(七)文化遗产保护扎实推进
一是与公安局联合收缴被盗文物47件(组),其中国家三级文物一件;配合市考古院做好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恢复工程的文物考古勘探工作,共收交文物63件;配合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整治,排查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60多个,登记文物266件。二是完成钟楼点亮工程和《文庙博物馆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完成《公输堂保护大厅建设方案》制定及大厅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投标工作。三是普查余下苏式建筑16处,确定惠安文化宫等3处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并列入第五批市级重点保护项目;与西安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联合出版了《鄠邑金石文字遗珍》一书。四是完成2018年度传统漆画工艺等7个项目、杜仲勋等8位传承人市级升省级申报工作;成功申请“关中木构古建营造技艺”、“魏邵氏肾病诊疗技艺”等4个项目入选陕西省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组织“石中村七巧龙灯”、“蒋村板对”、布老虎、《眉户曲子》等参加央视“百年传奇”乡土栏目展演、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展示、天津非遗曲艺展览周等活动10余次。
(八)文化市场整治持续推进
一是全力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建设,2018年共建成村级“扫黄打非”工作站点66个,完成全年任务的100%;二是顺利侦办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治安局联合挂牌督办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百草堂书屋“11.02销售非法出版物案”。三是组织“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等“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检查印刷、复印、物流寄递企业等单位120余户次,音像店、书店、医院、药店200余户次,清理游商地摊4处,共出动检查人员500余人次。四是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开展网吧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检查网吧600余户次,处罚纠正各类违规经营行为50余户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2次,走访学校10余所,检查教辅资料30余套件;配合公安部门对区域内举办的庙会及物资交流会及演出团体进行现场检查,共出动人员160余人次,车辆50余辆次,签订《演出责任书》共20余份,杜绝“三俗”表演行为;开展舆论环境集中整治,排查网站6家、走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20余户、下发《公开征集举报舆论环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通知》100余份。
(九)媒体宣传深入开展
电视宣传成效显著,区广播电视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采编各类新闻4000余条,开设专栏、开展主题宣传40次,制播节目300余期,播出公益广告29000余条,宣传标语18000余屏次向西安电视台报送新闻65余条,先后被《西安新闻》、《西安零距离》和《晚间播报》等新闻栏目采用,刊播率达到80%;开办《脱贫攻坚》、《大排查、大走访、大融合》、《大美秦岭 绿色家园》、《两条例一办法》、《打赢秦岭保卫战》、《走进秦岭看变化》等专栏近40余期;《魅力鄠邑》栏目先后采编制作了《尊老爱幼幸福家》、《产业帮扶助力脱贫攻坚》、《“女汉子”情撒深山区》、《百年制香元马店》等节目,为推动全区重点工作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新媒体宣传成绩突出,共向腾讯视频上传1200余条新闻视频,阅读量达到50万人次;积极协调、全力配合西安电视台《每日聚焦》栏目,做好每日聚焦曝光问题整改节目报送工作,全年共向市台报送新闻90余篇;完成全区“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1万余套,免费为群众维护设备150多套。
(十)“体育之乡”建设成绩显著
组织体育大拜年、足球进校园、乒乓球、羽毛球、围棋、空竹等12项老百姓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活动110余场次,参与群众达7万余人次;为玉蝉镇东伦村等73个贫困村组织篮球赛、健身展示73场、7万余人参与;组织“舞动长安?全民技能”大赛,共42支代表队4万余群众参与,并在市决赛中荣获二等奖;组团参加西安市老年人健身大赛、西安市农民趣味运动会,分别获优胜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二等奖。为石井镇蔡家坡村等73个贫困村、画乡幼儿园等10个单位3000余人完成了体质检测。积极备战、组队参加西安市2018年度篮球、举重、跆拳道、田径、武术、游泳等比赛,获3金、4银、17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10个下级单位:
1、原西安市鄠邑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本级)
2、西安市鄠邑区图书馆
3、西安市鄠邑区农民画展览馆
4、西安市鄠邑区体育活动中心
5、西安市鄠邑区人民剧院
6、西安市鄠邑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7、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8、西安市鄠邑区文化馆
9、西安市鄠邑区公输堂小木作艺术博物馆
10、西安市鄠邑区文物管理所
11、原西安市鄠邑区广播电视台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74人;实有人员167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56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3581.64万元,较上年减少3604.09万元,下降50.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2)2018年度支出总计4058.36万元,较上年减少2304.38万元,下降36.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581.6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581.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减少2821.08万元,下降44.06%,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42.44万元,较上年减少49.13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9.2万元,较上年减少 2771.95万元,下降98.6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3)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减少78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改变。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1684.08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058.3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31.98万元,占总支出的50.07%,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501.17万元和公用经费530.80万元,较上年增加394.76万元,增长24.11%,人员工资上调。
(2)项目支出2026.39万元,占总支出的49.93%,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2699.14万元,下降57.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81.64万元,较上年减少2821.08万元,下降44.0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58.36万元,较上年减少1521.38万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06.16万元。包括:文化2079.81万元;文物412.34万元;体育456.71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690.69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6.60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25.2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5.2万元。
(3)其他支出27万元。包括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1.9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501.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2.02万元,较上年增加296.95万元,增长24.6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16万元,较上年增加1.9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丧葬费、抚恤金增加。
(2)公用经费517.4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17.43万元,较上年增加114.67万元,增长28.47%,主要原是人员经费增加。
(3)其他资本性支出13.37万元,较上年增加13.13万元,增长5470.83%,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9.2万元,较上年减少2771.95万元,下降98.61%;支出39.2万元,较上年减少2758.95万元,下降98.16%;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56万元,下降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4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11.83%,主要原因是公务出差提倡绿色环保出行,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廉政灶公务接待费用,累计接待18批次、75人。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2.36%,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多。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2.16万元,主要是参加上级和同部门举办的培训支出,较上年减少25.66万元,下降92.24%,主要原因是上年培训活动较多。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18万元,主要是参加上级部门会议支出,较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统计数据有误。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8.29%。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49.8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4.71万元,下降33.14%,主要原因是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