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拟定县级机关后勤改革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其他县级机关办公区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拟定县级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县级机关办公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5、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维修、调配、使用、产权产籍和物业管理;负责全县临时机构和大型活动实物资产的管理和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机关文印部的管理工作。
7、负责县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县级机关后勤保障专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9、负责县级机关餐厅、环卫绿化等公共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
10、负责县级机关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消防等管理工作。
11、负责机关会议中心举办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13、承担全县“综合执法”和“服务保障”车辆平台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负责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2、安全保卫科: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交通安全、车辆出入停放和消防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礼堂举办的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驻院单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信访、公安等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和有关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
3、财务科:负责代理县级相关部门的会计集中核算记账工作;负责机关基建维修资金的申请和管理;负责机关大院水、电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各相关部门要求填报的资金、固定资产报表;负责管理会计档案资料。
4、综合服务科:拟定机关重要设施设备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公用会议室的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后勤服务及物业管理;负责机关环境绿化、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电力、通信、空调、供热、供水、电梯等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监督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保障各类服务设备正常使用。
5、房屋资产管理科:负责机关大院房产建档、登记、分配、修缮、基建、现场施工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大院办公用房、公用办公设备、家具的维修、更换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直临时机构和大型活动资产管理;负责做好临时机构和大型活动所需物资、设备的调剂使用;负责做好临时机构和大型活动资产入账、登记、借用和归还保管工作;负责对库存保管和临时机构占有使用的实物资产定期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6、生活服务科:制定机关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负责机关重要会议和接待活动的生活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机关食堂、卫生室、理发室、文印部、收发室的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大院报刊征订及日常发放和投递工作。
7、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知识宣传、教育和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单位信息统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促全县公共机构落实节能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机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评。
本单位2019年更名为西安市鄠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安全事故零批次。严格执行门禁登记制度,对进出人员和车辆实行严格的查验登记,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做好劝导工作。截至目前,门卫登记近万人,接待群众个访693人次,共劝阻各类群体上访128余起,引导车辆2000余辆;重新办理区级机关大院车辆通行证;督促物业处加强日常安全督查、巡查,严格考核,有效地防范了因松懈、疏忽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二)会议服务保障无纰漏。统一安排,统一调度,从细节抓起,加强日常对会议室环境、设备设施的维护,认真做好会前、会中和会后服务工作。据统计,全年配合会议承办单位做好大小会议、活动达1272场次,与会人员87635人次。
(三)环境卫生督促到位。要求坚持定时打扫、全天候保洁,定期组织人员对机关卫生进行检查。实行定时卫生保洁监管,做到每天定时卫生巡查、现场督导,并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反馈至物业,对物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水、暖、电、设施设备高效运行。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抓好机关大院内的动力设备运行管理及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时刻做好汛期降雨、雷电等应对工作,并重点加强对各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工作。
(五)绿化管护落实有力。切实抓好机关大院内绿化管护的监管和督促落实,扎实做好施肥、防病治虫、修剪等绿化养护督查工作。按照区委办安排,大院内绿化、更新草坪1000平方米,种植金叶女贞500棵,补栽竹子300株。
(六)房产管理有条不紊。按照“合理使用、有效运行”的原则,认真做好办公用房调配、门面房出租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原甘亭工商所办公楼、区委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及新闻中心、关工委等单位的搬迁工作;调整优化了新农投大厦办公用房资源及对市场监管局、经贸局、发改委、招商局、不动产登记局、治污减霾办等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制定了分配方案;完成治污减霾办、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办公用房调配工作及政务中心及秦岭办资产移交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七)机关廉政灶安全卫生。加强对廉政灶员工的管理与教育培训工作;对餐厅环境卫生、储存加工、清洁消毒等工作流程进行优化;不定期开展安全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卫生监管无盲区;每天能够满足400余名机关干部职工正常用餐。
(八)财务管理规范。做好“三公”经费的审核与定期上报工作,落实本年度各项经费预算,完善财务相关控制制度;完成大院水电费、物业费、平台车辆费用、人员工资的保障及机关大院供暖工程款、新农投大厦餐厅建设工程款等票据的报账工作;配合审计局做好我局2015-2017年财务审计工作。
(九)公务接待规范细致。我局坚持按照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控接待范围,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在公务活动中,我们超前谋划、提前安排,圆满完成我区重要会议接待,以及省、市领导检查考察及周边区县来我区调研学习等公务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51次,752人。
(十)物业监管常抓不懈。我局持续发挥好物业监管人作用,不断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强化对机关物业的监督检查。每月组织对物业进行考核评分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一)“路长制”落实扎实。严格按照路长制工作职责和要求开展工作,扎实开展“路长日”固定“大清扫”“大擦洗”“大整治”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全年到包抓路段及社区清扫卫生近400次。
(十二)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临时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制度,建立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及快速处置机制;按时参加区委、区政府各类会议,会议精神做到及时传达、快速落实;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单位为原西安市鄠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88人,其中行政34人、事业6人,临聘人员4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3人(含原招待所退休人员37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813.31万元,较上年增加412.94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2018年度支出总计1862.29万元,较上年增加375.39,增长25.2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813.3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753.36万元,占总收入的96.69%,较上年增加475.52万元,增长37.21%,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3.36万元,较上年增加475.52万元,增长37.2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3)其他收入59.95万元,占总收入的3.31%,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3.31%,主要是县级存量收入41.94万元、捐赠收入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0万元,公益性工资18万元,较上年减少62.58万元,下降51.07%,主要原因是县级存量减少。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59.89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862.2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230.43万元,占总支出的66.07%,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484.67万元和公用经费745.76万元,较上年增加88.37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增加。
(2)项目支出631.86万元,占总支出的33.93%,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287.02万元,增长83.2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主要包括热网工程项目255万元,焦裕禄雕像30多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53.36万元,较上年增加475.52万元,增长37.2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3.36万元,较上年增加475.52万元,增长37.2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示例: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3.3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3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745.76万元,较上年减少35.08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7.60万元,较上年增加510.60万元,增长102.7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教育支出0万元,包括:行政运行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说明)
示例: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0.4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484.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3.62万元,较上年增加84.54万元,增长23.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05万元,较上年增加38.91万元,增长1818.22%,主要原因是增加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
(2)公用经费745.7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45.76万元,较上年减少35.08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如无支出填0),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增长)0%和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如无支出填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如无支出填0),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如无支出填0),累计接待0批次、0人。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91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1.83万元,(增长)2287.5%,主要原因是机改公务员参加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0会议支出,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示例: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5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631.86万元)的87.51%。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示例: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5.7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5.08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示例: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4.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54.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示例: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