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西安市鄠邑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兽医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鄠邑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区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和渔业生产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鄠邑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省市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地方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农业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开展农业普法宣传。

2.统筹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政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大宗农产品流通销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管理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5.制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机作业安全监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承担全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相关认证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等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相关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植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建议。编制安排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项目,管理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3.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承担援外项目的监管责任。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法制科、计划财务科、畜牧兽医与渔政管理科、果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农村改革与发展规划科、社会事业科、农机与农田建设管理科、市场与信息化科。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业生产经济指标完成良好。全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68.7万亩,夏粮预计总产13.7万吨,秋粮预计总产9.8万吨;全区393个村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95个村;预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03元,增长8.7%;利用瓜果推介会、葡萄文化节、采摘节等活动吸引游客,休闲农业接待游客150万人次,经营收入1.5亿元;新发展合作社18个,培育家庭农场38家,培育职业农民150人;农产品检测17137个样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绿色(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推行普及率达到50%;“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基地)3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2个、绿色7个、有机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1个(户县葡萄)。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完成。

(二)精准施策,狠抓产业扶贫。2018年中省市区财政专项产业扶贫项目下达资金共计3524万元,截至目前资金支出比例100%。

一是整合资源抓技术扶贫。持续做好产业扶贫110服务,组建11支技术服务队,实行产业培训网格化管理模式,对全区51个省级贫困村、33个市级重点村产业布局情况,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产业技术巡回培训及指导工作,实现了产业脱贫全方位跟踪帮扶。110技能服务共接诊群众问询19次,技术服务318人次。投入产业技能培训项目资金50万元,采取农业系统技术单位与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开展“十百千万”产业脱贫户技能培训、贫困村产业发展培训、四个一乡土人次培训及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共举办技能培训65期5200人次。二是创新办法抓产业扶贫。采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转模式,以种植基地为产业基础,支持西安荣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户县永森草莓专业合作社、西安天益美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新型经营主体,经营主体通过协议采取产业投入、技能培训、产品帮销、跟踪服务、吸纳务工等多种形式与全区1145户有产业发展意愿和产业发展能力的建档立卡户建立了利益联结合作关系。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出了产业扶贫工程“12345”目标和“六个一”工作法,为项目单位实施项目指明了方向,为建档立卡户实现稳定增收脱贫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强化精准扶贫,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西安市鄠邑区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对于自主发展产业的贫困户,采取发放产业直补资金,促其主动创业、发展产业。对于无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将补助资金入股企业、园区、专业合作社等,一定三年,每年贫困户保底收益1000元以上实现稳定分红。通过实施产业直补到户资金补助,受益的贫困户达到3942户,实现产业发展到户补助全覆盖。

(三)激发活力,狠抓农业农村改革。一是完善土地确权工作。全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现在正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回头看”。截至目前全区实际开展确权登记422个村, 9.6万户,确权承包地面积43.95万亩。签订承包合同9.6万份,建立登记簿9.6万册,颁发证书9.6万份。二是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全区377个村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293个村已经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并颁发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证书。与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统筹办、区发改委,共同实施《西安市鄠邑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实施方案》,搭建产业融资平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现代农业发展。成立鄠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并投入运行,已为11个新型经营主体2716.27亩土地颁发了土地经营权流转证书;成立镇级产权交易中心6个,各镇街打造产改示范村1—2个,积极引领产改工作深入推进;蒋村镇王坊村、玉蝉镇胡家庄村,严格落实“654321”的产改示范村建设标准,成为市级产改示范村,吸引省内外的市、区产改部门参观学习,先后接待参观人员80多批3000多人次;其中玉蝉镇胡家庄村与荣华集团合作,以土地入股,建立了“农户投地、企业投资、村委会持股”的合作经营模式,激活了农村发展内生动力;蒋村镇王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自我主导型”的发展战略,投资190万元兴办粮油加工厂,现在已开始试运营,另外还建设千吨气调冷库,发展果蔬储存;10月9日,王坊村代表陕西省接受国家产权制度改革第六督察组的督导检查,并得到督察组的充分肯定。2018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考核评比中,连续荣获第一方阵第一名。三是狠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8家,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累计达到523家;新发展家庭农场38个,全区家庭农场累计达到167个。四是积极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全面展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农村厕所提升改造、农村绿化美化、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清洁田园”、“美丽人家”建设等9项行动,各专项工作组已相继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督促指导各业务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四)强化监管,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基地+品牌”战略模式,认真开展特色品牌创建工程,加快特色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区域品牌打造。申报“无公害”产品、产地30家;9月27日,参加在长沙举办第四届中国果业品牌大会,“户县葡萄”获中国果品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为7.48亿元。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管理,完成80家企业(基地)纳入常态化监管,其中视频追溯22家、信息追溯58家。在2017年获得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基础上,启动申报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2018年4月8日区农检实验室顺利通过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省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认定“双认证”评审,具备检测农产品农药残留13个参数的能力,可向社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检测报告。三是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2018年开展农药、化肥、种子市场检查共30次,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检查7次,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维护良好农资市场秩序。

(五)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农业环境治理工作。一是全面完成畜禽禁养区场户关闭搬迁工作。按照《鄠邑区禁养区划定方案》,组织关闭搬迁鄠邑区禁养区内养殖场(户)202家,已补偿畜禽关闭搬迁资金321万元。二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组织实施铁腕治霾专项行动(秸秆全量还田)奖补资金的兑付工作,兑付资金330.25万元,奖补秸秆全量还田面积16万余亩;试点执行市果枝综合利用项目14万元;配合环保局开展三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从源头上减少焚烧污染;三是积极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制定、印发鄠邑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牵头实施普查工作,完成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的聘用及培训工作,针对上级反馈的农业污染源名录库,开展入户清查708户,完成数据上报工作。四是组织实施农村居民煤改洁工作。牵头做好农村散煤摸底数据核查及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居民煤改洁奖补政策落实工作,完善奖补细则,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指导,督促煤改进度,做好统计报表和档案资料,推动全区煤改洁工作全面启动,确保农民不使用散煤,清洁、温暖过冬。完成煤改洁示范村20个,兑付镇村农户补贴奖补资金8100万元。五是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鄠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西安市鄠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拉网式排查工作方案》、《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推进问题整改。健全联络对接机制、健全联络对接机制、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健全长效管控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和农业项目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六)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设施农业保持5万亩发展规模,实现产值6亿元;“户县葡萄”面积达到6.6万亩,产值6亿元;规模养殖进一步优化,市级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达到18家;新创建市级农业园区1个,提质增效园区2个,全区市级以上园区达到15个;荣华乐养小镇和柳泉沟田园综合体已筹备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523个,家庭农场187家;市级龙头企业达到22家;市级休闲农业园区4家,省级休闲示范点2家;成功举办“丝路鄠邑·葡萄新韵”为主题的2018年鄠邑葡萄文化节,提升了“户县葡萄”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户县葡萄”获得农业部地理标志认证;组建成立了葡萄产业联合会,将全区所有葡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纳入联合会统一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开展政策性葡萄保险工作在原保险试点面积2万亩基础上,再增加4万亩保险面积,实现了全区6万亩葡萄保险全覆盖。

(七)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前期我区及时成立了非洲猪瘟应急防控应急指挥部,9月13日立即召开了非洲猪瘟防控会议安排部署,并组织参加了4次全国非洲猪瘟防控电视电话会,同时印发了《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起草了《鄠邑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工作方案》。二是切实落实防控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加强联防联控,协调各部门依法依规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镇街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控制、扑灭及非法贩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三是我区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积极与省市畜牧兽医部门对接,扎实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四是继续做好疫点、疫区无害化处理掩埋点的消毒管控工作。对全区生猪养殖情况逐场逐户进行排查,一旦发现异常,按程序上报。对受威胁区内的生猪交易场及屠宰厂进行关闭,密切关注疫情变化,防止疫情蔓延。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关键环节的防控,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确保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泔水喂猪行为,从源头上切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将禁止泔水喂猪宣传挂图和致养殖场户的公开信张贴到每个生猪养殖场户,同时,向养殖场户发放非洲猪瘟知识宣传彩页,与养殖场户签订不用泔水喂猪承诺书。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11个下级单位:1、原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西安市鄠邑区种子管理站,3、西安市鄠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能源办公室,5、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6、西安市鄠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7、西安市鄠邑区农业信息中心,8、西安市鄠邑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9、西安市鄠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10、西安市鄠邑区动物疾控中心,11、西安市鄠邑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12、西安市鄠邑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5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31人;实有人员262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24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6924.53万元,较上年减少 3469.94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减少。

(2)2018年度支出总计20271.15万元,较上年增加7492.95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相应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增加。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6924.5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226.33万元,占总收入的54%,较上年减少6272.79万元,下降40.47%,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73.33万元,较上年减少6795.79万元,下降43.93%,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专项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53万元,较上年增加523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对农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增加 0万元,增长0%。

(3)其他收入7698.19万元,占总收入的45.49%,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从其他部门取得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2802.84,增长57.26%,主要原因是农村煤改洁项目的资金较上年增加。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1.56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2018年度的收支结余。

(5)上年结转结余7697.17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0271.1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412.78万元,占总支出的16.84%,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756万元和公用经费656.78万元,较上年增加623.87万元,增长22.3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

2)项目支出16858.37万元,占总支出的83.16%,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6869.08万元,增长68.76%,主要原因是各级资金对农业农村领域的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增加。主要包括病虫害控制项目2821.14万元,农业结构调整项目2196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2121.32万元,其他农业支出项目5435.3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项目195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226.33万元,较上年减少6272.79万元,下降40.47%,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减少。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36.3万元,较上年增加913.89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相应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1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农林水支出11578.3万元。其中包括:行政运行329.81万元,较上年增加22.8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调整。主要包括病虫害控制项目2821.14万元,较上年增长2782.83万元,主要是2018年动物防疫疾病控制经费支出增加。农业结构调整项目2196万元,较上年增长1851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项目增加对农业结构调整的项目支持力度。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2121.32万元,较上年减少1308.6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的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目规模减少。其他农业支出项目5435.37万元,较上年增长30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增加,相应的项目支出增加。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项目1950万元,主要是财政资金加大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支持力度。

节能环保支出432.1万元,较上年增长43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0.2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2683.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56.9万元,较上年增加656.36万元,增长32.8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调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04万元,较上年减少44.21万元,下降62.05%,主要原因是丧葬费及抚恤金2018年领取的人减少。

(2)公用经费246.3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6.31万元,较上年减少20.58万元,下降7.71%,主要原是单位人员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减少。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553万元,支出425.9万元,结转结余127.1万元,以及较上年增长523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9.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8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21万元,下降5.95%,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38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7.5%。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累计接待20批次、210人。较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局承担的临时工作增加。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7.94万元,主要是农业行业业务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2.14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农业行业业务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1.16万元,主要是单位临时会议支出,较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70.59%,主要原因是单位临时会议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81.7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7.51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1.48万元,占政府采购总支出22.67%,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支出的77.33;本单位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