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西安市鄠邑区东大街7号,内设2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巡察科。机关编制7名,现共有人员7名。
(二)部门主要职能
1.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落实区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5.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及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督查、督办;
6.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信访、网信等部门及其他单位向巡察组通报情况、提供协助支持,抓好成果运用等;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巡察工作需要,做好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8.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9.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等,配合做好巡视巡察工作;
10.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区委巡察办2018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0个下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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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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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鄠邑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区委巡察办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首次上报部门决算,故收支情况中无与上年对比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68.03万元;
(2)2018年度支出总计64.27万元。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8.0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1.58万元,占总收入的90.52%,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58万元。
(2)其他收入6.45万元,占总收入的9.48%,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9.48%。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4)无上年结转结余。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4.2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7.40万元,占总支出的58.19%,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26.65万元和公用经费10.75万元。
(2)项目支出26.88万元,占总支出的41.81%,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58万元。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5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5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4.7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2)教育支出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26.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2)公用经费8.0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06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03万元,主要是外出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区委巡察办为去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首次上报部门决算。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8.0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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