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属区政府下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单位位于鄠邑区沣京路18号,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水利水土保持科、供水管理与污水处理监管科,机关行政编制13名,现共有职工53名,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执行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水务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及重要流域(区域)水务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城乡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的相关工作。指导有关镇(街)、开发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的相关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重要河流、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分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及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镇(街)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落实水务行业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本单位2019年拟划转西安市鄠邑区渔政监督管理站至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拟划转西安市鄠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至西安市鄠邑区应急管理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指导下,在全区各部门、各镇街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扎实推进。2018年,区河湖长办制定了《鄠邑区剿劣水三年行动方案》及《2018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编制完成“7河2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我区三级河湖长能够按照“四查三清一研究”等工作要求,履行河道巡查职责,累计巡查上万余次,发现河流环境卫生方面问题1297处,目前均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切实加强河湖长制专项督办考核工作,由区河湖长办完善考核机制,每月对基层河长进行一次履职考核,并建立考核台账,作为年底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年内区河湖长办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办工作22次。二是加强工程措施。对于新河,由区水务局7月27日起从太平河向新河支流黄柏河应急补水(每天补水1.73万方),增加生态基流。8月23日完成了潭峪河东西四号路桥上下游河道清淤;区住建局完成了南北7号路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新河水质有了较大提升,7、8、9月新河文涝路断面水质达标,10月份对于涝河,由区住建局实施“西北排”污水溢流应急处理工程;环保鄠邑分局聘请专业人员对涝店、祖庵、甘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涝河入渭口断面1-4月份水质达到地表水4类标准(市考指标4类),5-11月份达到地表水3类标准。三是突出黑臭水体治理。严格按照西安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制定我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部门责任,并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机制。对照城市黑臭水体工作指南全面开展我区建成区水体排查,聘请第三方水质监测机构对水体进行鉴定,开展公众调查。环保部门对重点排污企业及重点河流进行常态化监测,严格实施河湖长制工作,加大河流综合治理与提升,确保我区无黑臭水体及长期防治工作。计划投资1182万元,对蚰蜒河五竹镇周贵坊段、许家河城区段(含马营河)、柳泉河等3处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四是拓宽宣传渠道。建立“鄠邑河湖长”微信公共号,集中宣传河湖长制做法及成效、曝光存在问题,开放有奖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参与。开展“河小二巡河护河”、“河湖长制进校园、社区”等主题宣传16次,形成人人知晓、主动参与的社会治水氛围。

(二)“八水绕长安”工作进展顺利。该项目为市考指标之一,2018年计划总投资4.21亿元,完成涝河渼陂湖新增生态水面600亩、天桥湖1号湖及飞行学院东西4号路至南北4号路段河道治理等3个工程。目前渼阳湖完成生态水面约450亩,东西4号路南建成液压坝1座,形成生态水面约200亩,累计完成水利水系生态水面约650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另外,由我局承担的两项“十大实事”:一是涝河堤顶路环山路至渭河大堤段实现贯通,涝河平原段综合治理工程环山旅游路至入渭口段全长29.3km。目前环山路至飞行学院末端段13.5km河道,已完成堤防填筑90%,堤顶路硬化70%;按照《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统一规划,涝河飞行学院段末端至涝河入渭口段15.8km河道被列入涝河平原段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二是建成朱太公司及渼陂湖周边村庄污水处理工程12处。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累计投资5399万元,完成渼陂湖周边两个镇9个行政村的污水处理建设任务,铺设管网40894米,建成污水处理站点11处;建成朱太公司污水处理工程1处,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

(三)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18年我们在全区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主要包含126 个行政村(245个自然村),分三年(2018-2020年)三个片区(涝河片区、新河片区、秦岭北麓片区)同步实施,涉及11个镇(街办),126个行政村,共建设372座污水处理站,新建管网1110.74公里,污水处理规模 15219m 3/d,总投资 8.32 亿元。目前,农村污水治理PPP一期项目已完成立项等前期各项工作,12月5日完成公开招标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成立谈判工作组,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社会资本方排名,依次与社会资本方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同步实施的农村污水治理试验试点段工程正在加快进行,计划2018年完成57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已经实施完成42个村,完成率为74%;另外19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正在全力推进,任务开工率为100%。

另外,我们还投资999.94万元,完成了鄠邑区蔡家坡村污水配套管网及污水处理站点建设,解决了金龙峡风景区、将军山古镇及蔡家坡村群众的生活污水问题。

(四)城乡供水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18年以来,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水质巩固提升工程66余处,解决了13.17万余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二是按期完成秦岭北麓供水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目前通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8.9公里供水管道安装完成并覆盖到位,一号加压泵站建设及供水设备安装完成,实现主水源供水,解决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供水问题。三是积极联系协调西安水务集团,实施完成了石井水厂二期供水工程,确保了城区及沣京工业园的用水需求。

(五)饮水安全脱贫任务圆满完成。今年以来,我局先后于5月底至6月初,完成了2018年计划退出的11个贫困村和1627户贫困户的饮水安全核查工作。9月初又组织对全区11个贫困村,2324户贫困户的饮水安全工作进行复核。9月底联合区卫计局对全区337处农村供水水源进行了检测。10月初对11个贫困村,2324户贫困户的饮水安全进行了认定,出具了饮水安全认定书。目前已全面完成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为全区2018年的脱贫工作夯实了基础。

(六)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成效显著。2018年,我们按照“夯基础、惠民生、促节水、保输水”的思路,不断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实施市级财政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户县甘亭等八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市级财政支农整合切块、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3项重点水利工程,累计投资2627.9万元,完成新打机井128眼,安装水泵135台,铺设地埋管线452公里,修建护井房89座,蓄水池1座,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287亩。

(七)防汛工作夺取全面胜利。2018年,我局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抗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做到“安排部署、预案修编、工程措施、物资储备、队伍组建、安全教育”六到位,成功抵御了渭河鄠邑段15年来最大过境洪峰,年度内防汛工作实现“零伤亡”。汛前,投资862万元,完成了黄柏河余下镇南索村段、涝河滨河段及太平河S108桥上游河道溢流坝等水利建设基金防汛费项目7个,修复加固水毁堤防3.38公里,新建溢流坝1座,确保了沿河群众度汛安全。区防汛办荣获全省防汛工作先进单位。

(八)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年初分解落实了2018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任务,加强项目建设水资源论证,严格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批复了《西安市鄠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项目》申请取水报告,按期完成水资源费改税工作。二是每月按时审核企业上报水量,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做好11眼市控监测井的管理和常态化监测工作,建立水资源监测管理信息平台,配合市水环境监测部门做好水质断面监测工作。三是积极联系一污、二污厂,督促提高污水处理水质,确保正常运行。2018年两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为2592万方(一污1152万方、二污1440万方)。目前我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3.95%,水质处理达标率为100%(一级A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置量达到100%。四是不断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目前一污及二污厂已完成初步可研工作,正在办理实施前的相关手续。建成后我区污水处理规模将达到日处理14万立方米,出水水质达到准四类标准,均达到再生水要求。五是开展节水工作,加大宣传增强企业节水意识,下达计划用水指标,指导取水户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强化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下达计划用水指标,实行超计划累计加价制度,推广节水新技术,完成五家市级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

(九)水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大。今年以来,我局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全区水事违法案件,重点打击非法侵占河道及乱采乱挖等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共组织巡查260次,河道巡查190次,发现、制止、处理涉水违法违规行为10余起,批评教育4起,立案查处6起,结案6起,行政处罚13万元,有效保证了水利建设和水事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在秦岭北麓范围巡查河道150次,立案查处3起,结案3起,行政处罚5万元,其中办理河道采砂案2起,处理举报事件6起,移交公安案件1起。每周按时收集上报沿山各河道秦岭生态环境巡查处置情况反馈表。二是按照本次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的要求,我局专门制定了《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涉水工作行动方案》,成立区水务局秦岭北麓违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六组),并按照“四个彻底”要求扎实开展相关整治工作。三是配合区整治办,于8月23日前完成局下属单位甘峪水库管理站两处1000余平方米的违建拆除工作;完成烧柴峪、直峪口、甘峪口、蔡家坡、白龙村、潭峪口、五凤村范围等6处违建别墅拆除工作;西安院子项目涉及侵占河道管理范围的违建拆除工作;抽调50余人,配合达观天下项目整治专班,开展违建别墅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工作任务。四是联系区相关部门,成立综合执法组,先后对甘峪水源地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违规经营的8家农家乐全部予以清理取缔;对太平峪内53处56家农家乐违建进行了全面拆除,累计拆除凉棚2321平方米,其中钢构棚1917平方米,下河踏步30个,木棚404平方米。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16个下级单位:

1、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本级)

2、西安市鄠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西安市鄠邑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4、西安市鄠邑区水政监察大队

5、西安市鄠邑区水利管理站

6、西安市鄠邑区水利水土保持工作站

7、西安市鄠邑区涝河管理站

8、西安市鄠邑区渭河管理站

9、西安市鄠邑区太平河管理站

10、西安市鄠邑区涝惠渠管理站

11、西安市鄠邑区甘峪水库管理站

12、西安市鄠邑区余下水利管理站

13、西安市鄠邑区草堂供水管理站

14、西安市鄠邑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15、西安市鄠邑区渔政监督管理站

16、原西安市鄠邑区沣河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7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364人;实有人员356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34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34187.09万元,较上年增加10877.42万元,增长46.6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

(2)2018年度支出总计34436.87万元,较上年增加10869.16万元,增长46.1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34187.0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8989.47万元,占总收入的84.80%,较上年增加9150.45万元,增长46.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373.47万元,较上年增加8390.45万元,增长44.20%,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16万元,较上年增加760万元,增长88.7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其他收入5197.62万元,占总收入的15.20%,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15.20%,主要是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收入668.86万元,其他水利支出项目收入2900.53万元;较上年增加1726.98万元,增长49.76%,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无此项支出。

(5)上年结转结余805.41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4436.8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732.59万元,占总支出的10.84%,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459.00万元和公用经费273.59万元,较上年增加837.76万元,增长28.94%,主要原因是一般业务增加。

(2)项目支出30704.28万元,占总支出的89.16%,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10031.40万元,增长48.5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主要包括农田水利项目2268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3059万元,其他水利支出6335.27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989.47万元,较上年增加9150.45万元,增长46.12%,主要原因是一般业务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72.49万元,较上年增加8382.37万元,增长30.40%,主要原因是主要业务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72.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 3384.63万元,较上年增加1039.44万元,增长44.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76万元,较上年减少60.61万元,下降72.70%,主要原因是对家庭补助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758.08  万元,较上年增加31.67万元,增长4.36%,主要原是一般业务增加;资本性支出25023.02万元,较上年增加8131.89万元,增长63.08%,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2.4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3407.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384.63万元,较上年增加1039.44万元,增长44.3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76万元,较上年减少60.61万元,下降72.70%,主要原因是对家庭补助减少。

(2)公用经费141.6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58.08  万元,较上年增加31.67万元,增长4.36%,主要原是一般业务增加;资本性支出25023.02万元,较上年增加8131.89万元,增长63.08%,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616万元,支出1616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760万元,增长89.41%,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7.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6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2%,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如无支出填0),主要是无出入境情况,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如无支出填0),主要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67万元,较上年增加1.80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如无支出填0),主要包括接待外来学习人员,累计接待65批次、355人。较上年减少2.16万元,下降75.31%,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3.18万元,主要是业务培训支出,较上年减少3.14万元,下降49.73%,主要原因是一般需培训业务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1.58万元,主要是培训会议支出,较上年减少0.46万元,下降22.66%,主要原因是一般会议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1.9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6.5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9.2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3.46%。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73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

2019年9月23日

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