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鄠邑区政协内设机构设置为“1办4委”分别是:办公室、提案文史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
(一)办公室
负责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机关党组会议、专题协商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的决议、决定;负责上级政协及外省市和区区政协来我区调研、视察、参观和考察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与市政协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协机关的行政事务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区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起草区政协重要文件、综合性材料及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负责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方针、政策及区政协各类会议和综合性的宣传报道工作,开展宣传人民政协好新闻评选工作;加强与区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收集信息,反映社情民意;负责《鄠邑政协》会刊的编辑和出版发行;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区政协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提案文史委员会
负责本委员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重要材料的起草;负责本委员会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政协提案的征集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征集文史资料,并做好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本委员会委员小组活动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加强与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协助做好上级政协及外省市、区县政协对口委员会来我区调研视察的有关工作。
(三)经济科技委员会
负责本委员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本委员会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本委员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委员会集体提案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委员会界别委员小组活动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加强与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协助做好上级政协及外省市、区县政协对口委员会来我区调研视察的有关工作。
(四)社会事务委员会
负责本委员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本委员会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本委员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委员会集体提案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委员会界别委员小组活动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加强与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反映委员的意见建议;负责区政协的外事接待工作,促进对外联谊和民间交流,为“三引进”牵线搭桥;协助做好上级政协及外省市、区县政协对口委员会来我区调研视察的有关工作。
(五)委员工作委员会
负责制定委员管理办法;负责收集、汇总、报审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起草本委员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材料;负责区政协委员统一视察和活动日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区政协委员的补选、增选和罢免工作;负责区政协委员的考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协委员履职档案和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和联络工作;负责制作和管理委员证、视察证;协助做好上级政协及外省市、区县政协对口委员会来我区调研视察的有关工作。
二、2018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鄠邑区政协办公室主要工作任务是筹办政协常委会会议;编辑刊发《鄠邑政协》会刊4期;集中学习20次;加强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工作联系,配合机关各专委会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对来鄠调研视察的各级政协组织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加强和省市区县政协的联系交流活动;做好扶贫相关工作;围绕“五新”战略、补短板和“九难”问题,开展调研视察,争做“五星级店小二”活动和打造政协鄠邑铁军主体实践活动。
鄠邑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我区经济、文化、卫生等工作组织开展8次视察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2018年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2次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送达有关部门;组织专题协商1次;组织委员开展科技扶贫、帮困济弱、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社会公益活动;与政协委员之间联系,不定期走访委员,互通情况;组织委员参加脱贫攻坚等活动,做好贫困户的扶贫帮困等工作,围绕“五新”战略、补短板和“九难”问题,加强与党政职能部门的对口联系,进一步完善合作共事机制。
鄠邑区政协提案文史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十三届二次次会议期间所立案的提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造册,并确定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并协同区委、区政府对提案进行交办和办理;召开文史资料征稿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选稿工作;编印鄠邑区文史资料;每一季度组织一次调研工作,并完成一份调研报告。
鄠邑区政协社会事务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是充分发挥专委会职能,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开展8次视察;组织部分委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2次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送达相关部门;积极与政法系统各部门进行对口联系,促进社会稳定;协助分管副主席做好民族宗教组、社会事务组、特邀组委员的小组活动,开展走访委员活动。
鄠邑区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我区经济、科技、文化、卫生等工作开展8次视察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2018年中心工作开展4次调研;举办1期委员大讲堂,对委员进行培训;组织委员参加公益活动,做好扶贫帮困相关工作;组织委员开展联谊和学习交流活动,不定期联络、走访委员、了解委员学习、工作、履职、生活情况。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政协西安市鄠邑区委员会是全额拨款单位,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13人,实有在职干部25人。
四、区政协决算单位构成
鄠邑区政协设行政单位1个;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 位 性 质 |
|
1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安市鄠邑区委员会 |
行 政 |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八)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表
(十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4.5万元,较上年减少 30.6万元,增长10%。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4.5万元,较上年减少 35.3万元,增长11%。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是0收入,占总收入的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04.5万元,基本支出137.1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46%;项目支出167.4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政协事务等,占总支出的54%。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万元,项目支出167.4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长30.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95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增长18%,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政协会议79.5万元。是指政协第十三届二次全会。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2.9万,增加91%,增加原因是二次会议在陕西宾馆召开,较往年在鄠邑区开会会议费增加。
(3政协事务支出30万元,是政协预算外的一般事务等,减少84.8,减少73%,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其他事务的花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用于0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9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1%,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03万元,主要是接待人员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增加1%,主要是新购一辆车费用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0万元,增长0 %。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8年公务车辆购置1辆, 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
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经费总额0.14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人员公务用餐。
(八)2018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195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增长18%,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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