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鄠邑区信访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镇东大街七号,内设四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接待室、综合科、督办科,机关编制16名,现共有人员16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和区级信访部门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督促检查依法逐级走访和视频接访制度的落实。

3.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在信访活动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4.负责上级信访部门和上级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立案、交办、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5.综合协调处理“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三分离”(人、事、户分离)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6.负责我区进京、赴省、到市集体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负责省、市驻鄠邑区单位有关信访问题的属地管理工作。

7.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分析评估信访风险。

8.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对群众进行宣传解释和思想疏导,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9.负责信访接待中心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服务和日常考核工作。

10.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11.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12.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和特事特议相结合,准确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及时反馈信访工作情况。

2.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处置各类信访事项,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落实化解责任和稳定责任,有效遏制封门堵路现象,确保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3.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督促各镇及区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使之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4.强化责任、灵通信息,扎实做好信访利益群体和重点人员的稳定工作。坚持定期督导检查,确保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完备,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越级上访情况的发生。

5.加强督查督办,全力推动重点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以督查督办为抓手,确保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限内案结事了。

6.切实做好控制进京非访工作。及时落实重点进京访人员包案领导和稳控责任人,以化解合理诉求和思想疏导为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进京上访人次控制在市上要求的指标以内。

7.采取得力措施,全力做好全国、省、市、区“两会”和重要活动期间稳定和劝返工作。及时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预案,落实责任,多方协调,及时处置。确保我区今年以来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非访下降的目标。

8.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类统计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9.重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扎实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印发了区级领导接访日程安排;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督查督办,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信访突出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案结事了。

10.统筹兼顾,积极完成各项协同类工作任务。积极做好区信访局帮扶对象的帮扶工作,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确保我区重点人及利益群体思想情绪相对稳定,不出现聚集和越级上访现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1个,包括:西安市鄠邑区信访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294.67万元,较上年下降0.85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的日常费用较上年略有下降。

(2)2018年度支出总计296.41万元,较上年增加64.8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项目支出均较上年有所增加。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294.6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94.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0.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67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费用较上年略有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主要是XX收入0万元、捐赠收入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63.94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96.4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72.76万元,占总支出的58.28%,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58.26万元和公用经费14.5万元,较上年增加31.1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和社保均匀增加。

(2)项目支出123.65万元,占总支出的57.28%,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33.67万元,增长37.42%,主要原因:信访任务加重,执勤次数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4.67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费用较上年略有下降。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6.41万元,较上年增加64.8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项目支出均较上年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基本支出172.76万元,占总支出的58.28%,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58.26万元和公用经费14.5万元,较上年增加31.1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和社保均匀增加。

(2)项目支出123.65万元,占总支出的57.28%,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33.67万元,增长37.42%,主要原因:信访任务加重,执勤次数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7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58.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94万元,较上年增加24.75万元,增长18.7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01万元,下降43.34%,主要原因是补助人数减少。

(2)公用经费14.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较上年增加7.42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职工外出事务引起。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增长0%和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0人。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56万元,主要是信访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0.35万元,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有关信访工作不断有新的要求。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会议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具体项目评价结果:2018年共有两会信访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维稳经费三个项目,我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开展全国、省市县两会及其他重要节会期间的驻会信访和本地维稳工作,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发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信访事务。

2、重点项目评价结果:重点项目为信访疑难问题化解基金,我单位按时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任务,及时化解信访案件,杜绝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4.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7.42万元,增长104.8%,主要原因:职工外出事务引起。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XX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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