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区委在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程序;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人大推荐干部的工作;负责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审批等手续和轮岗交流工作;承办干部调动事宜;办理区管干部工资审批手续。
3.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及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
5.组织制订全区干部培训教育规划,并具体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组织干部的培训;对全区党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
6.指导全区知识分子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专门人才的评审推荐工作。
7.参与制定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审理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有关部有题。
8.协助管理中央、省、市属驻户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9.负责区级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和对全区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指导。
10.领导和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相关工作。
11.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2.负责党员和区委管理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区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收集和编写工作。
13.及时向区委报告全区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情况。
14.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区委管理的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15.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鄠邑区委组织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各届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扣王永康书记来鄠调研提出的“五个新”要求,围绕区委统一部署和追赶超越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区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以追赶超越为抓手,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3、完善工作机制,人才工作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4、坚持围绕中心,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
5、突出考核重点,确保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6、坚持统筹兼顾,各项分管工作有序推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单位名称及性质
预算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西安市鄠邑区委员会组织部西安市鄠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
单 位 性 质: 区委组织部机关为行政单位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共有行政编制28个,实有人数为22人;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共有事业编制17个,实有人数13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666.0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79.94、万元,减少15.57万元,减少2.6%。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86.12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73.61。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支出为668.6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38.6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8.7万元,增加61%。
2、项目支出330.0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55.23万元,减少43%。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9.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57万元,减少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9.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57万元,减少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79.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4.8万元,减少22%,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基层党组建设及干部教育培训,完成年初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59.4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8.6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01.08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
2、日常公用经费37.55万元。
八、2018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96人,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000元,决算258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8814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2586元,较上年减少38814元。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2万元,较去年增加0.2万元。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43万元,主要包括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较去年减少10%,原因是2017年进行了大学生村官培训 。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万元,比2017年增长15.87万元,增加73%,主要原因是:村“两委”换届经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调研活动经费等开销。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十二、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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