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是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机构设在区委组织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内设四个机构,分别为:行政科,考核一科,考核二科,督查科。事业编制13名,现共有人员13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区考核指标的分解下达,督促协调市、区考核指标的落实。
4、负责对全区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的完成情况、重点工作进度进行专项督查、综合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5、负责迎接市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初步意见。
7、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本单位2019年拟整合至西安市鄠邑区委组织部,更名为西安市鄠邑区考核监测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区内考核:制定了鄠邑区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了区内2017年度集中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结果评定意见,组织召开了全区考核工作总结部署会议,对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鼓励各单位多干多超、奋进争优。
2、指标分解:按照“科学分类、重点突出、导向明确、激发活力”的工作思路,突出实绩考核,突出提速赶超,突出特色亮点,全面将2018年各项指标任务向全区103个责任单位进行了分解下达。将市上2018年下达的“五张报表”151项指标和15项负面清单指标细化分解下达到各责任单位。
3、日常分析研判:每月每季度对“五张报表”市考指标进行通报,撰写分析报告和送阅件,为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制作“鄠邑区2018年度‘五张报表’主要指标作战图表”,明确职责、明确进展,对标跟进、传导压力,推动各责任单位全面完成年度市考工作任务。及时组织召开全区市考工作安排会、集体约谈会,督促优势指标单位继续巩固保持,指标中游单位力争进入前五,滞后指标单位确保退出全市后三。
4、完善日常考核工作机制:制定印发《鄠邑区2018年度“追赶超越”点评会实施方案》《鄠邑区2018年度“追赶超越”擂台赛实施方案》《鄠邑区2018年度党工委书记座谈会实施方案》和《鄠邑区2018年经济工作“季季红”六条措施》,并组织实施。
5、督查督办:采取集中督查、不定期检查、季度点评、擂台赛、推进会、攻坚冲刺会、简报通报等多种跟踪问效方式,对“五张报表”市考指标、全区各项重点工作、重要工作任务等进行全面实地的督办,效果明显。督促各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加大工作力度,强力补欠赶超,全年共下发督办、提醒通知150余份。
6、组织各类考核迎检活动:科学制定考核迎检方案,扎实细致地做好组织衔接工作。接受了市上2017年度目标责任集中考核,市上第3、6、8、9、10期擂台赛市委工作部署任务和发言单位承诺事项集中督查考核,以及市上重点项目专项督查等多次检查活动,活动组织严密、有条不紊、效果较好。
7、完成民调相关工作:组织召开了省考市及全区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调查结果通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整改落实会等多次专题会议;全年两次共制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宣传册4万份,通过“一信通”系统对我区12000人公众满意度人员库人员发送提醒通知短信,让大家提前熟悉调查程序和内容。同时,利用电视台和《鄠邑视野》等传统媒体在我区进行集中连续宣传,切实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区各项工作的满意度。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38.08万元,较上年减少192.82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拨款项目取消。
(2)2018年度支出总计125.47万元,较上年减少192.2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项目取消。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38.0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18.67万元,占总收入的86%,较上年减少209.03万元,下降64%,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67万元,较上年减少209.03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项目取消。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3)其他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的1.4%,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重点项目管理奖励收入2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奖励资金减少。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17.4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5.4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8.14万元,占总支出的86.2%,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05.4万元和公用经费2.74万元,较上年增加27.6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17.33万元,占总支出的13.8%,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219.87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项目取消及年底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主要包括履职项目17.3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8.67万元,较上年减少209.03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项目取消。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47万元,较上年减少192.2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项目取消及年底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示例: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7万元。较上年减少192.23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项目取消及年底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说明)
示例: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1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0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4万元,较上年增加30.7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2)公用经费2.7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较上年减少3.06万元,下降52%,主要原是年底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11万元,下降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增长)0%和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万元,较上年减少3.07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下半年车辆上交后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0人。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无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1万元,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支出,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支出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73万元,主要是指标推进会、表彰会、点评会等会议支出,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合并会议,数量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圆满推进区内各单位承担指标的督查督办,完成区内考核和市级各类考核,整体预算收支自评为良好。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示例: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62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