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秦岭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原鄠邑区秦岭办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正科级事业单位,位于鄠邑区森林景区管理局(太平)院内,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生态科保护科、规划发展科、执法监督科,下属部门1个: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事业编制26名,现共有在编人员24名,其主要职责有:

  1. 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2. 组织编制秦岭鄠邑区段生态环境保护利用中长期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3. 牵头组织秦岭鄠邑区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与科学利用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区级相关部门和镇(景区管理局)做好秦岭生态环境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具体工作任务。

  4. 指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秦岭鄠邑区段违规建设和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负责区域内建设项目审查及报批工作。

  5. 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6. 负责秦岭鄠邑区段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7. 贯彻落实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负责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8. 继续承担原草堂寺景区管委会原有的工作职责。

  9.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单位2019年初将原单位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划转至新组成部门,更名为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秦岭保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我办多次传达学习并贯彻中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把全体干部的认识高度集中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起草并按程序审定印发了《西安市鄠邑区秦岭保护区专项督查办法》《西安市鄠邑区秦岭保护约谈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五乱”集中整治方案》《西安市鄠邑区秦岭保护区内河道峪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秦岭北麓违建后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秦岭鄠邑段道路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西安市鄠邑区秦岭保护区农家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方案和工作制度,理顺了工作机制,明晰了责任分工,实现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大力营造氛围,强化生态保护宣传。通过刷写标语、媒体报道、发放传单、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对环山路沿线的单位、个人、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广泛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是配合市秦岭办,举办秦岭生态保护宣传周启动仪式,3月19日,在我区景区管理局永联村举行,市级相关部门、沿山区县相关领导及我区相关单位、景区管理局所属18个行政村书记、村主任约180人参加活动。我区永联村网格化管理工作受到市秦岭办的充分肯定,在启动仪式后向全体参会人员介绍交流网格化管理工作经验,为我区四级网格管理树起了典范。二是继续开展常态化宣传工作。在城区人民路繁华地带LED显示屏和鄠邑区至西安928路公交车载广告系统及区电视台,常年滚动播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片;利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群,广泛开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三是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钉钉群,及时发布秦岭保护相关政策、消息和工作动态,扩大宣传面,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及时整改,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综合督导,持续抓好网格化管理。我办按照市上要求,制定了鄠邑区网格化管理督查工作计划,坚持每月对三、四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不断加大基层网格员培训力度。今年3月和5月,邀请市秦岭办,对沿山6个镇(局)相关村三、四级网格长、员进行业务培训,累计培训237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各级网格员的思想重视程度和工作能力水平,为网格化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同时,督促各级网格长(员)加大日常巡查,截至上半年,我区各级网格长(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累计开展巡查检查31862次,发现并处置问题120余次,危害秦岭生态安全苗头性问题得到发现和有效处置,进一步筑牢了秦岭生态环境的安全屏障。

(五)加强巡查检查,快速处置各类破坏问题。2018年度,我办监察大队累计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巡查236次,发现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18个,利用微信群快速向沿山镇(景区管理局)、职能部门通报问题10个(拆除乱搭乱建1处、违规广告牌1面、清理垃圾约10立方),均得到快速处置;沿山镇(景区管理局)、职能部门函告问题12次,及时转相关单位核查处置。开展联合执法5次,联合沿山镇、景区管理局拆除各类违规广告牌39处(其中大型广告牌3处),清理环山路两侧广告牌87处,2100余平方米。

(六)扎实进行整改,加快市上各类交办案件处置。全年以来,我办对市上交办各类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明确目标、整改措施和时限,夯实相关部门和沿山镇(局)的工作职责,推动整改工作。目前,市人大、市纪委、市秦岭办交(督)办的38件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已整改到位34个。

(七)坚持彻底整治,做好秦岭北麓后续整治工作。

1.一鼓作气,完成市拉网式排查交办任务。市拉网式排查办移交的553宗违建,已拆除376处,完成复绿89处;市整治办交办273件问题线索,已核查回复239件,销号124个。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别制订工作方案并印发至相关单位,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实现点对点整改。

2.加大督查,配合市上对已拆除违建进行再检验。专项整治之后,重点围绕秦岭北麓9宗22栋违建整治、6个涉及别墅项目+6个未开工项目+草堂山居项目整治、沿山镇局零散违建整治、宗教场所整治情况及新发现问题,累计实地检查20余次,配合省市专项督查8次,加强协调督促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3.逐步修复,做好违建整治后生态恢复工作。一是违建拆除后复绿工作。督促区林业局、沿山镇(局)及各违建点,做好苗木后期浇水、涂白、除草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管理工作。目前,我区已拆除违建生态恢复情况良好。二是环山路沿线拆墙透绿和门头牌匾整治工作。我区环山路沿线围墙共6410米,目前,已按市上要求完成拆除6220米,山水草堂、黄柏绿色驿站等土地收回项目围墙全部拆除,广告牌匾共31处,已完成拆除27处。二是重要节点及峪口景观提升工作。阿姑泉采取改造、绿化,完成提升面积7057㎡;粟峪口标高测量、放线工作已经完成;直峪口草坪正在铺装;其他峪口正在制作施工图。区城管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皂峪口至栗峪口段两侧景观提升方案编制。区建设局对秦岭北麓涉及的村庄规划进行修编,目前,30个村庄规划初稿已经完成。

4、着眼长远,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为了巩固秦岭北麓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筑牢安全保护防线,我办按照区长效机制专班安排,9月初,制定并按程序审定印发了《鄠邑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专项方案》,明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12类39项具体工作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列出了近期和中长期任务清单,对五个组长单位的工作责任进行了再夯实,确保制度建设与专项整治同步推进、同步对接。同时,还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分别召开了3次工作例会,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动。

(八)围绕四治一增,大力实施增绿工程。督促沿山镇(景区管理局)做好保护区内道路、河岸、荒坡、景区、村庄等造林工程和义务植树活动;对违建拆除生态修复点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点进行补植。全年,秦岭生态保护区鄠邑段共栽植130497棵树。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已栽植树木后期养护工作,不断提升区域环境。

坚决打赢秦岭保卫战

按照中央派驻专项整治工作组和中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下,鄠邑区自七月下旬以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念,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围绕“四个彻底”,以战斗姿态、铁军作风,整治不彻底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的信心和勇气,把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做为天大的政治责任和头等大事,坚决打赢秦岭保卫战。

(一)全面开展政治纪律彻底查清。组织开展区级班子和区级领导干部政治纪律自查工作,彻查干部作风问题;区委常委会班子、区政府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查清问题,对发现的政治、业务问题线索,逐条核实,严查重处,深刻反思,认真自查,剖析原因,分析根源,制定措施。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区委常委会先后分5批次听取了部分重点单位落实政治纪律自查情况汇报,切实从“政治上查清、整治上彻底、长远上规范”,深入深刻反思反省。

(二)全面开展违建问题彻底排查。按照“山不漏峪、峪不漏沟”的要求,对5镇1局40个行政村逐村排查,聚焦违建别墅,严格甄别认定。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全区累计排查点位18238个,涉及卫片图斑511个。经市清查办认定,疑似违建点位553宗(不含宗教类9宗),其中:别墅类20宗57栋;厂矿企业及学校类73宗;酒店民宿类(含农家乐)92宗;文化旅游类23宗;办公场所类(含阵地建设)12宗;村民、居民自建房148宗;基础设施类7宗;矿山开采类1宗;设施农业类(养殖、种植等)89宗;移民搬迁类1宗;其他类87宗。按5镇1局分:草堂镇118宗;蒋村镇108宗(其中别墅类2宗);庞光镇45宗;石井镇124宗(其中别墅类4宗);玉蝉镇21宗;景区管理局137宗(其中别墅类14宗)。二是坚决抓整改和精细建立档案。对排查的553宗违建,按照《建档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全部留存报表台账,影像图片资料,做到一宗一卷建档立卡。三是全面办理电话举报及移交线索。接到市第二排查督查组移交函及问题线索403件,已回复办结367件;接听接访违建举报电话140件,来信20件,舆情信息1件,全部回复完毕。

(三)全力推进违建问题彻底整治。全区累计拆除各类违建423宗1036处520848.424平方米,其中:别墅类30宗627栋844套265911.223平方米;零散违建20宗57套26651.17平方米。全区累计复绿面积1314.7亩,栽植乔木12万余株。

一是2014年202栋别墅中涉及我区的9宗22栋全部整治到位。2018年8月14日依法拆除庞光镇崔建豪、蒋村镇韩萍、蒋村镇白龙村等违建3宗14栋,9宗22栋违建全部拆除完成,垃圾清运、复耕复绿全部到位,并逐宗设立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整治生态恢复标识牌》。

二是55+2项目类涉及我区12个项目整治到位。其中:山水草堂和亚建高尔夫2个中办督察项目分别拆除35栋48套13599平方米和2栋2套2874㎡。未开工的紫峪生态旅游、天下草堂、秦岭生态保植基地、草堂新新小镇、博瑞园、户县农民画村等6个项目经区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区审计部门认定后签订解除协议,现已全部退出。已开工的4个项目整治完成,达观天下应拆157栋228套、西安院子应拆207栋207套、青青世界应拆2栋2套别墅和商铺、西安航路管制中心(九九老年公寓、黄柏绿色驿站、航路管制中心)全部实现应拆尽拆。

三是拉网式排查违建整治全面完成。其中:20宗57栋零散违建别墅拆除、复绿、土地处置全部到位。特别是陈路超大违建别墅全面拆除。收缴物品703件(文物266件、工艺品148件、生活物品103件、石磨盘186件),全部登记造册,妥善保管。解除土地租赁协议,土地已移交村集体,恢复原貌。新发现的草堂山居148栋280套别墅和酒店大堂全部拆除到位。9宗需整治的宗教场所全部整治到位。其他拉网式排查认定的违建基本整治到位。四是建立保留别墅地理信息系统。全区予以保留的西安院子一期34栋、亚建高尔夫71栋77套已全部建立地理信息系统。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查人”与“查事”相结合,对专项整治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力等作风问题进行追责问责。截止11月初,区纪委共收到涉及秦岭违建问题线索93件,处置42件,立案30件,党政纪处理6人,组织处理13人;区国土分局立案调查38件、38人;区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3起,处罚责任人12人、企业1家;区公安分局涉秦岭立案12件,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2人,网上追逃1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1、原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2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6393.13万元,较上年增加 5085.37万元,增长388.8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多。

(2)2018年度支出总计6393.13万元,较上年增加5085.37万元,增长388.8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多及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工作。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6393.1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593.13万元,占总收入的88%,较上年增加4285.38万元,增长327.69%,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4.59万元,较上年增加3631.54万元,增长1704.59%,主要原因是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工作中使用工作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48.54万元,较上年增加653.83万元,增长59.7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多。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3)其他收入800万元,占总收入的13%,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13%,主要是项目收入800万元、捐赠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此款为财政存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393.1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75.59万元,占总支出的3%,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75.59万元和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62.55万元,增长55.32%,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及发放目标责任奖励。

(2)项目支出6217.54万元,占总支出的97%,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5022.83万元,增长420.42%,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主要包括亚太路项目工程款300万元,太平峪环境提升整治编制费、秦岭整治工作补助、达观天下项目工作948.54万元,乌东安置房建设资金800万元,建科大杆线迁移工程2384万元,秦岭北麓整治工作经费、山水草堂测量、道路养护费178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93.13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4285.38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工作。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93.13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4285.38万元,增长327.68%,主要原因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工作。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4.5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5万元。包括:一般机构事务1785万元,较上年增加1571.95万元,增长737.85%,主要原因是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工作及项目使用的存量资金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5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75.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59万元,较上年增加62.54万元,增长55.32%,原因是工资上调及发放目标责任奖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用经费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748.54万元,支出1748.54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以及较上年增长了59.73%,其主要原因是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全部用于设施建设。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不涉及,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如无支出填0),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增长)0%和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0人。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0培训支出,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0会议支出,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涉及,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不涉及,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秦岭办2018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