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原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老干部局为区委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及副科级以上退休领导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指导全区离退休党支部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建设。
原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老干部局为独立决算单位,单位性质行政,内设科室办公室、政治生活待遇科2个。
2019年机构改革,原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老干部局划转至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组织部,撤销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老干部局,于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组织部内设老干部服务管理科。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
2、2018年1月至2月,对全区离退休干部进行春节慰问,
并安排全体区级领导对离退休区级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3、2018年4月,召开老干部工作会暨形势报告会,组织老干部视察西咸新区昆明湖和诗经里。
4、2018年5月,组织老干部参观丝绸之路博览会。
5、2018年6月,开展“七·一”慰问活动,对离退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异地离休干部进行慰问。
6、2018年7月,组织老干部参观学习西安市廉政文化展。
7、2018年10月,开展老年节慰问及表彰活动,对全区离休干部和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进行老年节慰问,并联合老年大学举办庆祝老年节广场文艺汇演。
8、2018年11月,筹备市委老干部局全市先进离退休党支部迎检工作,并接受市委老干部局对退休第五党支部工作的检查。
9、2018年12月,向老干部传达学习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整治情况及中央、省、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原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1个:
序号1、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老干部局(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7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729.47万元,较上年增加164.19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春节、老年节慰问金标准提高、离休干部增资,预算收入增加。
(2)2018年度支出总计729.47万元,较上年增加164.19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春节、老年节慰问支出、离休干部离休费支出增加。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729.4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72.13万元,占总收入的92%,较上年增加145.14万元,增长28%,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2.13万元,较上年增加145.14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春节、老年节慰问金标准提高、离休干部增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行政单位,无事业收入。
(3)其他收入43.70万元,占总收入的6%,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6%,主要是其他部门及上级部门拨款收入43.70万元,较上年增加43.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无其他部门拨款和其他收入,2018年度法检两院拨入代发离休人员离休费和市老干部局拨入老干部慰问金合计43.70万元。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无所属事业单位。
(5)上年结转结余13.65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76.5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45.01万元,占总支出的81%,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537.33万元和公用经费7.68万元,较上年增加85.2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代发离休干部离休费增加。
(2)项目支出131.56万元,占总支出的19%,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39.71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较2017年度,2018年度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标准大幅提高,老干部春节慰问支出增加。主要包括项目老干部春节慰问及活动经费58.60万元,老干部老年节慰问及活动经费63.60万元,离休干部用车1.50万元,科级退休干部活动经费3.50万元,离休干部特需公用经费4.3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2.13万元,较上年增加145.14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春节、老年节慰问金标准提高、离休干部增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2.13万元,较上年增加138.94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春节、老年节慰问支出、离休干部离休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1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40.57万元,较上年增加99.23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代发离休人员离休费增加导致行政运行支出增加;其他组织事务131.56万元,较上年增加39.71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较2017年度,2018年度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标准大幅提高,老干部春节慰问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0.5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532.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73万元,较上年增加0.9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2.17万元,较上年增加107.75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代发离休干部离休费增加。
(2)公用经费7.6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68万元,较上年减少9.41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大力压缩公用经费支出;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07万元,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增长)0%和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以及上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用车作为专项用车,计入其他科目,不计入“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0人。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情况。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上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具体项目评价结果如下:
1、离休干部特需公用经费项目,较好地落实了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圆满完成了离休干部开展活动、组织视察等,离休干部满意度高。
2、科级退休干部活动经费项目,较好地落实了科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圆满完成了科级退休干部开展活动、组织视察等,科级退休干部满意度较高。
3、老年节活动经费项目,圆满地开展了老年节庆祝活动,对全区离退休干部进行了老年节慰问,离退休干部满意度高。
4、老干部春节慰问项目,圆满完成了老干部春节慰问活动,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对老干部的节日关怀,老干部满意度高。
5、离休干部用车项目,较好地落实了老干部用车待遇,为离退休干部提供优质用车服务,老干部满意度较高。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7.6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9.41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