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鄠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原西安市鄠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现更名为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审核、审批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和调整,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镇、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区级开发区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总额。

5.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

6.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7.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8.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9.负责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间联动管理机制,实现实际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际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网络化系统。

10.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11.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区委编办设下列内设机构四个: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西安市鄠邑区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持续推进。一是承接下放事项有效落实。今年以来,累计承接上级部门下放或者委托行政审批事项224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3项。二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布实施。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经区编办初审,区政府办(法制办)审定,最终形成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三是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相关工作加快推进。我区涉及行政审批部门共计22家,目前,17个单位已实现集中归并进驻,5个单位设置综合窗口进驻。四是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规范有序。今年以来,我区权责清单累计调整变动553项,占权责清单总数的10.76%。五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确定保留中介服务事项52项,涉及13个部门;清理中介服务事项31项,涉及10个部门。六是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不断加强。按照市审改办要求,对我区权责清单统一平台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逐一对照梳理,共梳理出建议增加许可31项、不涉及26项、由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许可10项、承接的许可31项,并严格依据《目录》对我区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坚持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等事项,先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二是实施台账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对列入台账的问题,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对照“三定”方案和有关机构编制文件,定期督查、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全程留痕,形成了统一规范、精准管理、动态运行、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整改工作体系。三是优化资源配置。以2012年编制底数为基准,严格按照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并实行总量控制。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建立联动机制,始终坚持编制优先原则,从根源上杜绝超配、超编进人等。按月更新、完善原实名制信息库中的机构、编制、人员等各类信息,确保调入、调出人员做到适时更新。五是督促检查常态化。进一步加大督查查处力度,对不符合机构编制规定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截至今年3月31日,我区已登记事业单位284家,待注销事业单位2家,因撤县设区需移交事业单位6家,今年我区因参加年报事业单位276家,年报合格276家,审核通过276家,接收纸质资料276家,公示276家,年度报告合格率100%,2017年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完满完成。

(四)撤县设区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印发党政群机关“三定”方案。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根据承接上级部门下放、取消、加强调整职责情况,结合撤县设区,重新制定党政群机关“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处级及科级领导职数,确保各部门机构规格、职数设置规范到位。二是核定事业单位级别和领导职数。积极与市编办沟通对接,对全区部门下属115个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进行了相应级别核定。三是稳步推进“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改革任务。经我办反复多次与市编办沟通,市编办最终批复我区4个开发区管理机构,核定处级领导职数15名。

(五)庞光镇、草堂镇、秦渡镇托管工作有序实施。按照市托管办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对西安高新区托管鄠邑区秦渡镇、庞光镇、草堂镇涉及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机构编制移交方案》,主动与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对接,就托管移交的机构编制多次沟通协调,经市编办同意,将草堂镇、庞光镇、秦渡镇3个镇党委、政府及其附属机构,托管区域内公办学校、医院和区级职能部门在托管区域设立的管理服务机构,整体移交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其相关机构管理,托管移交机构共计55个,编制共计1174名。区级部门划转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55名。

(六)机构改革前期筹备工作积极开展。今年以来,我办积极开展我区党政群机关职能梳理工作,重点梳理部门之间、内设机构之间职能交叉等事项,并对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理清我区相关机构和职能调整思路,主动向市编办和其他兄弟区县交流改革思路,制定我区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区委研究同意上报市委。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序号1、原西安市鄠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我办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46.05万元,较上年增加31.9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及行政审批、撤县设区等履职项目经费的增加。

(2)2018年度支出总计146.05万元,较上年增加23.47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撤县设区等履职项目经费的增加。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6.0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46.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增加31.97元,增长2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05万元,较上年增加3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及行政审批、撤县设区等履职项目经费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无变化。

(3)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无变化。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6.0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34.05万元,占总支出的92%,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20.31万元和公用经费13.74万元,较上年增加27.7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

(2)项目支出12万元,占总支出的8%,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4.31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项目较去年压缩。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履职项目12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6.05万元,较上年增加31.9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撤县设区等履职项目经费的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05万元,较上年增加23.4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及行政审批、撤县设区等履职项目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0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34.05万元,较上年增加27.7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万元,较上年减少4.31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项目较去年压缩。

(2)教育支出0万元,包括:行政运行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0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20.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31万元,较上年增加31.6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用经费13.7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74万元,较上年减少3.91万元,下降28%,主要原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增长)0%和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已上交车辆。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累计接待0批次、0人。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12万元,主要是市级业务培训支出,较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培训合并等。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多为网络会议交流。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3.7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91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办公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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