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人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草案,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战略、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政策建议。

(六)负责职业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教育、科研等工作。

(九)贯彻落实陕西省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和妇幼健康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一)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和聘任考核工作,组织医疗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研成果审定、普及和应用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 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供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 推进管办分离, 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区卫健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把脱贫攻坚“健康脱贫”和“农村户厕提升改造”工作作为卫计系统的头等大事来抓,对照目标强化责任,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区级公立医院改革。鄠邑区的卫计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形成,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服务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的能力不断提高,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卫生计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在公立医院实现了药品价格、采购平台、配送渠道三统一,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药品质量得到保障。同时,今年4月1号起执行了新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来补偿药品零差率。2018年区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10365.11万元,镇卫生院药品采购4287.77万元,让利群众2197.93万元。

二是区级公立医院改革进展平稳有序。区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主体完工,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区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区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正在上报相关资料,积极向前推进。

三是建立了现代医院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成立西安市鄠邑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西安市鄠邑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为主任,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卫计局等部门领导、医疗专家、服务对象代表、职工代表为成员的鄠邑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四是全面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按照市卫计委要求,今年完成了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单位的确认,出台了工作方案,初步拟定了医联体协议书(定稿)。目前,区妇幼保健院与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对接,草拟了双方托管协议,待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后上报。

五是家庭签约式服务不断深入推进。成立了由镇卫生院派驻为主,区级医疗专家指导、公卫医师为辅,乡村医生参与的责任医师团队,实行上门服务、巡诊服务、预约服务。目前,完成签约服务443385人,签约率81.09%,重点服务对象签约人数96763人,签约率69.71%。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平稳

2018年全区参合人数为449803人,较去年减少29655人。参合率为99.4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1281人,参合率为100%。全年筹资总额为3.1亿元,较2017年增加了1310.01万元。1-11月,补偿参合患者150.63万人次;基金支出2.92亿元,基金支出占筹资总额的93.96%。住院基金支出23658.08万元,占预算住院基金的105.15%,门诊补偿基金支出5502.91万元,占预算门诊基金的88.65%,家庭账户支出0.99万元。

3.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工作单位复审

6月27日-6月28日受中医药管理局委托,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一行对鄠邑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复审验收。目前,我区中医各项指标均达到复审要求,并于5月18日参加了市中管局中医药知识擂台赛,取得了全市第一的优异成绩。

4.农村户厕提升改造工作按期完成

区政府成立指挥部,与各镇街签订《2018年改厕目标责任书》,区爱卫办制定印发了多个规范性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在《鄠邑视野》开办“改厕”专栏,印发30000份《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和改厕宣传彩页,大力宣传村无害化户厕提升改造政策和开展改水改厕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区户厕提升造改工作按期完成,累计改造完成10918户,占全年任务的109.18%。

5.严格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深入开展打非工作

2018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市县联动打击非法行医6次,查处案件18起,立案15起,结案13起,没收药品39箱、器械18件,罚款4.6万元;查处古庙会游医3起,清理游医5人次;对辖区565户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60份,其中要求限期整改35户次,日常监督覆盖率达88%。为进一步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管职能,完善和健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体系,区卫计局起草完成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6.两项工程进展顺利

(1) “母亲健康工程”项目第六轮(2018年度,2019年度)总任务104122人, 2018年底完成56968人,完成第六轮工作任务的54.7%,查出患病人数7957人,治疗6896人,治疗率86.70%;

(2) “孕前优生工程”项目市上下达18年工作任务10860(5430对),2018年底完成10198(5099对),目标人群的受检率达到了93.9%,检出高风险人群561人,转诊43人,跟踪随访1800人。

7.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1)2018年,计生家庭享受国家奖扶4415人,独女户奖扶516人;累计奖扶资金5917200元;伤残家庭50人,失独家庭149人,发放奖扶资金384840元。

(2)2018年,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养老安置补助90人,共计154.64万元;殡葬救助3人,共计15000元;失独一次性补助7户,补助资金210000元。

(3)2018年为2019年度计划生育家庭29199户,67529人申请农村合疗补助金,每人补助标准30元,共计补助202.587万元;

(4)2018年为城市无业居民城市独生子女父母52人,每人每月补助金(106元),合计发放668158元。

(5)2018年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77人,申请合疗及医保补助资金36090元。

(6)2018年度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159户,共计95400元。

(7)2018年度计生家庭12091户,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3726795元。

(8)发放2018年农村执行计划生育家庭女学生教育资助资金,符合政策的共计78人,其中本科55人,大专23人,共资助211000元。

(9)发放中心户长、计生专干工资补助180万元。

8.健康扶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2018年度健康扶贫工作开展中,区卫健局严格按照《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标准要求及市卫健委夏季战役相关工作安排,对照中办、国办《关于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及国务院扶贫办反馈问题,对标涉及健康扶贫的3大类10个问题逐项梳理整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健康扶贫工作向好发展。主要指标实现了三到位:一是合疗保障覆盖到位;三是医疗救治报销到位;二是卫生室建设标准到位。

9.积极筹备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先后印发了《2018年西安市鄠邑区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和《西安市2018年巩固提升国卫成果现场评分及职责任务分解表》,转发了《西安市2018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对我区2018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做了详细、周密的部署,明确了各单位任务分工和职责任务,为迎接2019年国家爱卫办的第三轮复审提供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群众获得优质医疗护理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就对医务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长期以来,医务人员都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按照岗位职责和标准做着自己的事情,从思想深处认为只要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完就可以,原来"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目前社会背景下病人对服务要求存在认识上的差异,从而凸显出部分工作人员群众服务主动性不强,对待患者缺乏感情,解答问题、诊治不耐心等现象时有发生,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是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学历偏低、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全区医务人员缺编、临聘人员较多的现象比较明显。28个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数应为1436人,目前实际在编1293人,缺编143人,缺编占总数的11.1%。由于历史原因,我区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普遍学历低、职称低、技术水平低。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学历以上占18%,大部分人员都是大中专学历,还有10%左右的无学历人员。全区优质资源都集中在区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整体水平不高。基层机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的配置不均衡,分布不合理。

二是引才留才依然困难。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财力、基本资源有限,对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调控空间狭窄,难以制定比较有吸引力的薪酬方案,更难吸引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每年的人才招录都不能按计划招够申报的名额,在职的大学生一旦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后,就离开原单位到上级医院就业,造成人才流失现象。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基础设施有差距,区级公立医院业务用床不足,住院床位少,不能满足需求;大型设备老化,常用医疗设备不能满足检查需要;镇卫生院辅助设施不完善,职工宿舍、食堂、厕所、供电房、药房等辅助设施建设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应当开展的业务因条件不足无法开展,基本医疗尚有明显差距。

四是医院现代化管理还存在问题。医院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者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难以建立科学、全面的医院管理体系,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磨洋工”混工资、“苦乐不均”、“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缺乏有效的工作考核机制和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医院薪酬制度有待完善。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家卫生计生方针政策,抢抓深化机构改革新机遇,紧扣“追赶超越”这一主题,以建设副中心城市为目标,全面打造“健康鄠邑”,让鄠邑区人民得到更多“获得感”。

一是稳步推进医疗机构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区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进度和区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进程。

二是按照全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要求,动员全区力量,全面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以赴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

三是将农村户厕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完善改厕工作流程和工作模式,圆满完成2019年2万座农村户厕提升改造工作任务。

四是加强医院现代化管理工作。积极推行科学有效的工作考核机制和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完善医院薪酬制度等。

五是积极协同区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做好事业单位招录、振兴计划招录等工作,尤其是做好特殊人才和高精尖人才引进工作,以缓解我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单位人才紧缺等问题。

六是按照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机构改革,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七是认真落实分级诊疗政策,全面启动紧密型医联体,完善医联体运行模式,在医联体内形成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的合作关系。

八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建议

建议区委继续关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继续加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使鄠邑区享有更优质、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28个下级单位:

1、原鄠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本级)行政单位

2、鄠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鄠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鄠邑区卫生监督所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鄠邑区卫生职业学校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6、鄠邑区人民医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7、鄠邑区中医医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8、鄠邑区妇幼保健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9、鄠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0、鄠邑区红十字会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1、鄠邑区计划生育协会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2、鄠邑区余下中心卫生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3、鄠邑区祖庵中心卫生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4、鄠邑区涝店中心卫生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5、鄠邑区急救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6、鄠邑区甘亭卫生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7、鄠邑区五竹卫生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8、鄠邑区甘河卫生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9、鄠邑区秦渡中心卫生院牛东分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20、鄠邑区蒋村卫生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21、鄠邑区蒋村卫生院白庙分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22、鄠邑区玉蝉卫生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23、鄠邑区玉蝉卫生院天桥分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24、鄠邑区石井卫生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25、鄠邑区渭丰卫生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26、鄠邑区石井卫生院涝峪分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27、鄠邑区草堂中心卫生院太平分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28、鄠邑区五竹卫生院苍游分院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9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272人;实有人员1187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1161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53122.98万元,较上年减少3087.4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份开始本部门四个镇卫生院划入西安高新区管理。

(2)2018年度支出总计49787.78万元,较上年减少6231.2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份开始本部门四个镇卫生院划入西安高新区管理。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2018年

2018年度收入总计53122.9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1558.91万元,占总收入的41%,较上年减少3770.38万元,下降15%,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558.91万元,较上年减少3770.3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份四个镇卫生院划入西安高新区管理。(2)事业收入30594.11万元,占总收入的58%,主要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医疗卫生收入,较上年增加1055.77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业务开展的范围和形式日益增加。

(3)其他收入969.96万元,占总收入的2%,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2%,较上年减少372.83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项目上的其他收入减少。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02.25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上年的业务开展中有上下年衔接,业务交叉进行的现象存在。

(5)上年结转结余1791.75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9787.7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1030.45万元,占总支出的82%,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7873.12万元和公用经费23157.33万元,较上年增加240.58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工资较上年增加。

2)项目支出8757.33万元,占总支出的18%,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6471.8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中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559.91万元,较上减少3769.3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份开始本部门四个乡镇卫生院划入西安高新区管理。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351.89万元,较上年减少5977.22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中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51.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83.4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96.1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5811.74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356.69万元;公立医院支出5873.94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433.48万元;中医药支出1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993.27万元;食品和药品事务监督管理5.5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74万元。

(2) 教育支出153.86万元,包括:主要是用于卫生职业学校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62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

(4)农林水支出73.9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31.0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0276.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55.94万元,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份辖区内4所乡镇卫生院划入高新区管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91万元,较上年减少175.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份辖区内4所乡镇卫生院划入高新区管理。

(2)公用经费354.1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3.98万元,资本性支出0.2万元,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份辖区内4所乡镇卫生院划入高新区管理。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31万元,下降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如无支出填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7万元,较上年减少7.95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实行车改,严格控制各类车辆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主要包括正常业务招待,累计接待6批次、30人。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严格控制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2.89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2.37万元,主要原因是注重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1.88万元,主要是各类会议支出,较上年增加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会议次数增多。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项目评价结果

1、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全年收到各级补助654.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09.28万元,省补助118.82万元,市补助126万元。

区域内19所镇卫生院能够严格按照药品“三统一”管理办法进行药物采购及零差率销售,全年药品进购2973.5万元。

2、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补助项目:全年收到各级补助735.9万元,其中中省补助388.5万,市补助239.6万,区配套107.8万。 全区共有村医545人,均能够按照要求实行药物集中采购,区卫健局每季度对村医基本医疗服务及药物购销情况进行考核,平均每人年得到医疗服务和药物补助13503元。

3、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项目:全年收到中央补助320万元,拨县医院和中医院各16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医疗服务水平得到很大提升。

4、县级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补助:全年收到各级补助664万元,其中省补助340万,市补助224万,区配套100万。减轻了群众医疗用药负担,真正体现了受惠于民。

5、精神疾病防治项目:全年收到补助资金53.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7.8万元,省补助5.6万元。

新增精神疾病患者150人,累计筛查患者2983例,筛查率45.06‰,建档2983人,建档率100%。死亡202人,在册2749人,拒绝管理158人,基础管理2516人,管理率91.52%。失访64人,规范管理2482人,规范管理率90.29%。

6、艾滋病防治项目:全年收到补助资金83.26万元,中央补83.26万元,省补助10万元。

艾滋病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监管场所筛查,共检测887人次;全区六个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艾滋病和梅毒免费咨询检测865人次;对辖区的流动人群开展艾滋病知识问卷调查及艾滋、丙肝、梅毒检测,共计400人份;开展暗娼、男男同性恋者干预及HIV抗体检测889人次,开展重点人群宣教干预12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份,医务人员“一对一”关怀共结对155对,每月至少电话联系一次。

7、结核病防治项目:全年收到补助资金40.5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5.44万元,省补助13.6万元,市补助1.5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病人的诊断、病例报告、接触者筛查、疫情病人追踪、网络报告、病人管理和随访等。落实学校结核病日监测制度,对报告的学校肺结核病例进行实时监测和后续处置情况的跟进监测。全年全区报告学校肺结核病人65例(学生),实际追踪65例,追踪率100%;对确诊的65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全部进行隔离治疗,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共筛查2950人,对病人所在学校进行了消毒,消毒面积累计达到1.3万多平米。有效的控制了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发生,保障了全区学校的教学秩序及学生的身体健康。全年共举办了4次培训会,共培训人员172余人次。开展常规督导8次,共访视病人356余人次。开展大规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共设立咨询点18个,悬挂宣传横幅20条,摆放展板36块,发放青少年手册、保肺行动手册、宣传折页等各300余本、发放年画1000张、宣传单2650余张。接待咨询群众约455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8、慢性病防治:全年收到省补助资金1万元。

慢性病防治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慢病高血压、糖尿病、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等宣传。全年共计召开慢性病培训会议4次,督导5次,检查4次。

9、地方病防治:全年收到补助资金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7万元,省级补助0.2万元,市补助5.1万元。

一是开展布病监测,宣传和防治;二是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宣传和防治;三是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四是开展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工作;五是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

10、其他疾病防治:全年收到中央补助8.3万元。

一是疟疾防治,开展血检、宣传、业务培训,以及输入

性病例流调筛查;二是手足口病防治,完成全年采样任务71份并对7例重症患者进行了科学规范处置。处置聚集性疫情117起,开展各种宣传培训活动。

11、其他传染病项目:全年收到补助资金8.4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49万元,省补助6万元。

资金主要用于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和处置工作、手足口防控及培训宣传等。2017年共及时处置聚集性疫情及散发疫情13起,规范化处置犬伤人1533人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212人次。

12、扩大免疫规划:全年收到补助资金10.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万元,省补助6万元,市补助2.7万元。

资金主要用于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检査、宣传、培训,常规免疫监测和统计,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采样、流调、送样,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流调、诊断,冷链设备的维护维修、冷链运转、疫苗管理等。全年共冷链运转疫苗12轮次,累计下发一类疫苗12种共计110826支、二类疫苗14种70183支;实施数字化接种门诊改造,提升服务能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完成了重点人群和1988-1991出生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共摸底30051人,需接种2758人,已接种2601人,接种率为94%。完成了麻疹、脊灰、乙肝、流腮、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和处置等工作,发病率均较去年下降。

13、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全年收到中央补助2.7万元。

开展4次健康巡讲活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讲师授课费、横幅、宣传展板、印刷、健康素养宣传折页、宣传袋等。

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校、监所、宾馆等公共场所张贴横幅、宣传展板等;艾滋病日进行广场宣传发放印刷品、艾滋病宣传折页等。

14、农村两癌项目:全年收到补助资金139.5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11.64万元,省补助27.91万元。

2018年全年完成宫颈癌检查14002人,宫颈癌早诊率94%;乳腺癌检查1500人,钼靶检查30人。

15、叶酸项目:全年省补助1.8万元。为9094人发放叶酸48623瓶。

16、孕前优生项目:全年收到补助资金193.7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45.4万元,省补助36.35万元,市补助12万元。

全年完成孕前婚育检查5429对。

17、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全年收到补助资金777.6万元,其中中省补助739.116万元,市补助34.484万元。

全年国家奖扶4415人;独女户516人;子女伤残50人;子女死亡149人。奖励扶助金发放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

(二)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年各级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971.945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354.21万,省级补助178.6万,市级补助219.57万,县级配套219.5655万。

建立居民健康纸质档案514829份,建档率91.94%;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513899份,建档率91.77%。对已建立的健康档案进行了信息更新,累计更新居民健康档案纸质档案465221份,更新率90.40%,电子档案更新459518份,更新率89.35%;高血压患者建档人数40895人,规范管理35761人,规范管理率87.45%,高血压控制人数25792人,控制率63.07%;2型糖尿病患者建档人数15236人,规范管理13354人,规范管理率87.65%,血糖控制人数9685人,控制率63.57%;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摸底56452人,规范管理56182人,管理率99.52%,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49105人;全区0-6岁儿童32426人,保健管理31529人,保健管理率97.2%,3岁以下儿童16074人,系统管理15536人,系统管理率96.7%,共筛出高危儿 910 人,全部实行专案管理;产妇总数4400人,建册人数4400人,建册率100%,系统管理4251人,系统管理率95.4%,住院分娩率100 %,新法接生率100 %,共筛出高危产妇1159人,全部实行专案管理和分级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69.4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0.91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燃气锅炉改造等造成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5万元;用于基层单位印制合疗本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6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7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原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