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区政法工作做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研究、协调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8)组织推动政法、综治和维稳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认真做好政法部门中层干部的管理、培养、考察和任免工作;负责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
(10)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督促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
(11)负责防范和处理各种邪教、“类邪教”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12)负责协调有关全区邪教人员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区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高科技领域反邪教工作。
(13)承办区委、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和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关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执法监督科、综治科、维稳科、防邪科。
3、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明确工作任务,精心谋划部署
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委及时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结合区政法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思路,在区委工作会议上对全年政法工作进行扎实安排部署,在8月29日、12月8日又分别召开了全区建设平安西安开展争夺“平安鼎”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及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大会,围绕争夺“平安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冬季集中攻坚行动进行了专题安排。同时,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就政法综治助力脱贫攻坚、全国两会维稳安保、“雪亮工程”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等各项重点任务再部署、再推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研究推进工作中各类矛盾问题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深入展开。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追赶超越发展大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村“两委会”换届平稳有序。2月初组织召开全区“扫黑除恶暨春节保平安”誓师大会,制定下发了《鄠邑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联席会议、督导检查、线索移交等制度机制,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区各参战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次,在全区醒目位置、重要路段、重点部位张贴扫黑除恶通告、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等宣传资料50000余份,开通电话、邮箱、微信公众号等网上网下举报渠道,发动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来。成立了专项督导组,组织对各镇街、各部门督导检查2次,对工作安排不到位、推动不力的单位,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12月8日,组织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大会,制定下发了《扫黑除恶冬季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就攻坚行动中的线索摸排、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65条,打掉涉黑恶集团2个,涉黑恶团伙6个,破获案件47起,刑拘101人,批捕40人,移送起诉52人,判决46人。
深入推进政法综治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下发了《鄠邑区政法综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6个工作专班按照各自工作职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共立涉贫类刑事案件112件,治安案件179件;批捕11案14人,起诉6案6人;受理涉及扶贫案件64件,审结28件;司法救助1件,减免诉讼费1案1800元,强制收戒12人;排查涉贫领域矛盾纠纷17件,化解17件,法律服务、援助605人次。
全力服务保障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制定下发了《鄠邑区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期间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鄠邑区违建拆除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组织红袖章巡防队员开展常态化昼夜巡逻,并成立600人参加的应急处突队伍,指导成立4个重点项目专班和沿山五镇一局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和应急处突队伍。先后对34件涉秦岭案事件进行交办,落实化解防范措施,全面为项目拆除现场、专班驻地及区级机关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处置提供维稳保障。扎实开展秦岭山区流动人口整治,累计排查出流动人员191人,确定13人为应清理人员。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引导相关人员尽快回归社会。牵头组织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和沟通配合机制、重大生态环境破坏案件会商处置机制等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不断优化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流程,坚决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协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配合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秦岭保护法治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对秦岭保护的法治意识;依法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妥善处置涉秦岭生态环境民商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抽调律师参与整治中重大案件和争议案件化解,全力做好秦岭北麓违建遗留问题信访工作。
全力保障项目工程建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制定下发了《开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实施方案》,成立4个工作组,对全区158个重点项目进行全面走访调研,全面排查整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等各类破坏投资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成功打掉以郑功娃为首的阻挠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无理取闹、封门堵路,敲诈勒索的“村霸”涉恶团伙,抓获嫌疑人7名,批捕6名。
(三)以争夺“平安鼎”为抓手,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
7月23日全市争创“平安鼎”活动动员部署会后,我区迅速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区争夺“平安鼎”、争创“先进单位”活动动员部署会,成立了以区委书记范九利同志为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争夺“平安鼎”争创“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平安村(社区)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了63个责任单位具体任务,做到了责任明晰、任务到人。区委、区政府高度支持平安建设工作,划拨3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协调解决80余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抽调公、检、法、住建、卫计、安监等部门工作人员7名,与区委政法委部分工作人员集中统一办公,统筹全区争夺“平安鼎”、争创“先进单位”活动工作开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四大班子领导带头走上街头开展宣传,先后举办大型文艺汇演、集中宣传活动3次,活动现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印制下发以户县经典农民画为背景的平安建设倡议书60000余份,制作平安围裙、平安门帘、平安手提袋等宣传品10000余件、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测评)宣传手册10000余份,组织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各部门深入农户、小区、学校、医院、车站等社会最小单元开展全方位宣传,设立大型宣传广告牌、刷写墙体标语、设置灯箱广告200块(条),设置展板206块、LED屏11块,积极营造了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组织成立明察暗访督导组,对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及部分村(社区)、医院、学校、门店等100个点位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到位、推进缓慢的玉蝉镇、住建局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建立了区级领导联系包抓镇街、部门工作机制,对工作开展进行集中督导和常态督导,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不断强化考核考评,定期对镇街(景区管理局)及村(社区)进行考核、通报,根据市级对口部门考核和平安办暗访抽查情况对部门工作进行打分,凡是在市级对口部门排名后5位的,取消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奖评先评优资格。
(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提升“公众安全感”
围绕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目标,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抓手,破难题、补短板,不断提高我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三季度公众安全感为92.1%,列全市21个区县、开发区第9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先后组织开展打击盗抢骗、非法挖沙、破坏农村换届选举秩序等专项行动,共立刑事案件1974起,破案1209起(命案4起),刑事拘留373人,逮捕300人,起诉359人,打掉团伙22个,缴获冰毒110.52克,强制隔离戒毒197人。设立反恐防暴应急点4个,设卡50次,出动警力1.89万人次,盘查可疑人员15.19万人次,抓获违法嫌疑人155人,“街面三类案件”同比下降67.8%,社会经济秩序和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扎实做好社会面治安巡防工作。在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段,组织公安部门加大武装巡逻力量,在西鄠高速出口、涝峪出口、大王检查站、文庙广场防暴恐点坚持24小时上岗执勤,严防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进入我区。同时,积极发动各镇街(景区管理局)、综治各成员单位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和单位沿街处设立固定红袖章执勤岗,组建流动巡逻队,强化巡防工作。全年累计出动“红袖章”巡防人员10万余人次,确保了全天候“见警车”、“见警灯”、“见红袖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城区监控全覆盖,农村治安监控设施覆盖60%的工作目标,申请建设资金790万元,全面推进“雪亮工程”视频防控体系建设。其中市级雪亮工程建设点位537个,目前已完成杆件安装463个、设备安装458个,剩余杆件安装、取电等工作预计12月底完成;区级“雪亮工程”拟在全区193个行政村(覆盖全区382个自然村)和114个老旧小区建设点位2328个。目前,点位详勘已结束,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2019年元月底前建成。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疑难事件不出区”的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各部门开展区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研判。组织召开校园周边治安整治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组织召开专题工作培训会2次,截至11月底,全区共排查出矛盾纠纷908件,化解88件,化解率为98%。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先后组织开展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活动2次,共排查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111名,经公安、卫计审核后,均在第一时间纳入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范围,严格落实“五人管控”工作机制和以奖代补政策,严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认真做好平安地图绘制工作。组织开展了“平安地图+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大比武活动,通过互看、互比、互学,推动各镇街平安报表各项工作水平提升。严格把握工作节点要求,按时完成了平安地图便民版地图绘制工作。强化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组织召开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铁路护路窜出按教育活动的方案》,各涉铁镇街及相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横幅及微信微博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3次,全力推动涉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沿线特殊人群管控、治安巡防等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全区铁路运行安全。认真做好见义勇为工作。对营救落水群众的李扬、田松毅及不顾个人安危抢救他人财产的高和平同志予以表彰奖励,并将李扬同志推荐为西安市“百名平安好卫士”评选人员。
(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扎实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安保稳控工作。在各重要节点和特殊敏感时段,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扎实安排部署,运用侦控管控系统和票务查询系统,对预警性、行动性上访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遏制。全体区级领导带头坐班接访、约访下访信访重点人、督办积案化解、督导信访维稳工作落实,确保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平安稳定。今年以来,全区在重要会议期间实现了社会平安稳定、信访维稳人员“零非访”、“零失控”。扎实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按照全市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常态化和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各镇街、维稳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督导推动化解稳控。1-11月共摸排出矛盾问题44件,化解40件,化解率达到91%。暂未化解问题都明确了责任主体,并跟踪督办各责任单位制定化解稳控工作方案,确保稳控率达到100%。同时,根据全年各时段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了房地产领域、学生入学、冬季供气供暖等专项摸排调研工作,对摸排出的问题逐一落实化解责任,有效防范了矛盾问题向实际行动的演变扎实做好利益群体、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密切关注涉军、涉众、涉教等群体动向,对交办的重点人员按照“一人一策”、“一人一专班”和敏感时段“一日两报”等工作措施开展稳定工作,有效将群体和人员稳定在辖区内。今年以来,中省市交办人员特殊敏感时段全部在位,未发生一起失控事件。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确保全区29个年度稳评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4月中旬组织对新开工项目进行摸底,对稳评工作进行动员;5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培训会,对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就稳评工作完成时限提出明确要求。11月中旬,所有省市考稳评项目已全部完成,并向上级报备。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市委维稳办发出预警和自行掌握需要防范处置的情况,累计发出预警单、交办单、督办单共70余批次,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镇街发出预警,有效防范了利益群体聚集,重点人员失控等事件发生。依托涝河渼陂湖项目信访维稳指挥部,调动各部门应急分队,先后对陂头村群众到省委巡视组驻地集体访、来区集体访进行妥善处置。圆满完成了原84537部队305仓库退役人员在聚会活动、5.18、6.3接待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成功防范了5月26日教师群体绩效增资问题到市集体访的发生。
(六)深化反邪教斗争,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紧盯维护政治安全中心任务,防范打击并举,突出教育转化,持续加大反邪教斗争力度。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印发了《2018年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要点》,明确了重点人防控、教育转化、警示教育宣传等工作具体要求,与19个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积极主动向区委常委会汇报中省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全体推进工作责任落实。全力做好重点人管控。建立了邪教人员数据库,将全区416名邪教人员信息全部输入,梳理确定了2018年“法轮功”重点人管控名单37名,逐人建立管控小组,定期开展入户走访,督促各单位切实负责,确保全区各邪教重点人员的持续稳定。严厉打击邪教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了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项行动,破获邪教案件2起,抓获任教人员10人,打掉全能神窝点1个,收缴反宣品426份、作案工具13件。帮教转化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组织各镇街(景区管理局)按照年初下达的教育转化工作任务,分类开展教育转化工作,集中开展余下镇胡某某的教育转化工作,实现思想认识初步转化。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法轮功”人员解脱工作,56名拟解脱人员通过了市防邪办验收。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持续深入开展无邪教示范创建工作,创建市级无邪教示范镇1个,区级反邪教工作先进单位16个。组织开展反邪教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年历2000余份、光盘20份,打击邪教违法典型案件宣传单1000余份;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六进”活动,通过文艺汇演、专题讲座、播放反邪教电影等形式,不断扩大警示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形式,开展综合性反邪教宣传活动,营造了防范邪教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强化队伍建设,打造鄠邑政法铁军
持续加强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在全区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订《2018年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任务分工情况表》,严格落实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政法各部门建立健全廉政配套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干预司法活动责任追究和违法违纪通报制度。每季度收集、统计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建立了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定期通报制度,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和司法腐败问题。加强政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市委政法委宣传矩阵工作要求,制定《全区政法系统宣传矩阵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区政法干警、综治干部和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平安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组织政法各部门分别拍摄平安建设宣传片在辖区LED屏进行循环播放,制作平安创建微电影1部,积极参与全省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与区电视台联系开设政法专栏,充分展示政法干警的风采。截至11月底,各级报刊媒体累计刊载我区政法系统宣传报道稿件659篇。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累计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专题培训及综治、维稳、防邪教培训6场次,组织参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培训、区管领导干部培训班等多项培训学习;组织开展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题培训,全体政法干警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扎实推进典型推树工作。在全区政法系统组织开展向优秀政法干警周会明、方金则、李瑞霖、吕建江、王辉等同志学习活动,发掘推树我区政法系统先进典型17人,并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充分展现了我区政法干警良好精神风貌。
(八)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切入点,持续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组织区人大法制委、政府法制办、政协法制委、知名律师及县政法各部门业务骨干开展了刑事治安案件集中评查,并逐案形成案件剖析报告。全年共评出良好案件120件,优秀案件4件,瑕疵案件4件。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联系协调,认真总结前期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办案模式,深化完成认罪认罚从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56件。全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严格落实省、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要求,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行使权利,合理解决诉求,对于涉法涉诉信访人确实生产生活困难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截至目前,已实施救助22案,适用资金44.7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政法委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1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95.56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540.34万元,较上年增加244.78万元,增长82.82%,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建设。
(2)2018年度支出总计540.34万元,较上年增加244.78万元,增长82.82%,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建设。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540.34万元。其中:291.22
(1)财政拨款收入353.37万元,占总收入的67.73%,较上年增加62.15万元,增长21.34%,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3.37万元,较上年增加62.15万元,增长21.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其他收入168.4万元,占总收入的31.17%,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31.17%。
(4)上年结转结余18.56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40.3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23.57万元,占总支出的41.38%,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44.39万元和公用经费79.18万元,较上年增加45.72万元,增长25.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94.81
(2)项目支出148.36万元,占总支出的27.46%,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增加53.55万元,增长56.48%,主要原因是平安工作经费。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3.37万元,较上年增加62.15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1.94万元,较上年增加99.28万元,增长36.41%,主要原因是平安办及扫黑办工作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9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5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79.18万元,较上年增加16.33万元,增长25.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45.3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44.39万元,较上年增加44.39万元,增长44.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5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44.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39万元,较上年增加43.68万元,增长43.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公用经费79.1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9.18万元,较上年增加2.03万元,增长2.63%,主要原是人员增加。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如无支出填0),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主要包括接待就餐,累计接待1批次、10人。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作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81万元,主要是维稳培训支出,较上年增加0.24万元,增长42.11%,主要原因是项目稳定风险评估需要。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118.07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79.1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04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平安办、扫黑办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且无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