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则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新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
3.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新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4.负责统一规划、管理新区项目,依据规划建设和管理新区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
5、负责新区的财政、地方税务、国有资产、工商、物价、劳动、人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社会治安等具体管理工作。
6、行使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方面。全年新开工商住楼及配套设施4.2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105%;竣工面积5.5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110%。
二是财政收入方面。累计完成财政收入86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8%。其中:营业税收入98万元,土地增值税收入105万元,耕地占用税收入121万元,契税收入541万元。
三是固定资产投入方面。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9%,有力推进新区的建设发展。
四是滨河公园管护方面。按照城市综合治理及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公园的日常管护工作。年内,自筹资金15余万元,开展增绿美化工作,种植本地适生的各类苗木、绿篱1.3万余棵,对公园进一步进行了绿化;联系区财政局,落实资金40余万元,对公园南段喷灌系统进行了提升改造;使公园承载力及游园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受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是扶贫帮困方面。情系群众、精准扶贫,多措并举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完成原帮扶的甘亭街道北郭村3户D级危房的重建,1户C级危房修缮加固,及新划分的玉蝉镇东伦村、甘亭街道东宁村2户危房重建和雷家寨村、水寨村2户危房的修缮。开展扶贫慰问,为其送去生产生活用品;与贫困户促膝而谈,倾听群众心声,宣传党和政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办理相关政策补贴,使贫困户不仅在生活上脱贫,更在思想上脱贫。
六是安全生产、治污减霾方面。及时与辖区内各个项目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加强机关内部人员和辖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成立滨河新区治污减霾办公室,建立三四级网格长,办公室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包抓,各建设工地分抓到人的方法,强力落实治污减霾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七是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及时成立了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积极开展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既有项目节能改造等工作。同时,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共悬挂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滨河新区管理办公室系县政府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6人,空编4人。下设二级单位滨河公园管理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人,超编1人。单位内设综合科、农工一科、农工二科、项目科、财政所和警务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184.3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 88.36万元增加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51.3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184.39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1.0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4.24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机关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93.3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加。
3、经营支出 0 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33.0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31.93万元,下降9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6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9 万元,下降 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3.3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9.85 万元,下降 96 %。原因:因2016年政府性基金挂账,并非本单位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79.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4.69 万元,主要用于滨河公园日常维修维护,完成年初预算 100 %。
2、城乡社区支出3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9.69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 39.69 万元,主要包括:滨河公园在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2、日常公用经费0 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 个团组,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 辆;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0 元,车均购置费 0 万元,车均维护费 0 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 0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初无预算,下设二级单位滨河公园管理所为全额事业单位,预算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园日常维修维护经费。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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