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鄠邑区甘河镇人民政府位于鄠邑区甘河镇甘河村,内设15个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市容监察队、林水工作站、综治维稳中心、国土资源所、食品药品监督所、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其他事业。
机关行政编制28名,实有人员22名,事业编制59名,实有人员47名,实有在岗人员合计:69名。
其主要职责有:
1、狠抓党建,追赶超越。
2、用情用力,脱贫攻坚。
3、大干快上,冬春会战建设项目热火朝天。
4、突出特色,发展现代农业。
5、强化落实,市区重点项目落地生根。
6、转变作风,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甘河镇党政办公室 行政
2甘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行政
3甘河镇社会管理办公室 行政
4甘河镇财政所 行政
5甘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事业
6甘河镇社会事务服务所 事业
7甘河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事业
8甘河镇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 事业
9甘河镇市容监察队 事业
10甘河镇林水工作站 事业
11甘河镇综治维稳中心 事业
12甘河镇国土资源所 事业
13甘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事业
14甘河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事业
(三)人员情况
2017年底机关行政编制28名,实有人员22名,事业编制59名,实有人员47名, 2017年底在编在岗共有人员69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47人。与上年相比,行政增加1人(调出6人,新增7人,);事业减少5人(调出5人,退休4人,新增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995.7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无其他收入。今年较上年减少了363.86万元,原因为减少了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总计995.7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30.29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883.26万元,减少6%,原因为人员和项目较去年减少。
2、项目支出165.4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书476.35万元,减少65.3%,原因为项目较去年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5.75万元,今年较上年相比减少了363.86万元,减少了2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07万元,原因为减少了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95.75万元,今年较上年相比减少了363.86万元,减少了26.7%,原因为减少了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82万元,于上年相比减少313.79万元,减少24.91%,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主要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项目支出,完成预算数100%。
2、农林水支出399.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和林业人员经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和村办公费,完成预算数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4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4、城乡社区支出59.53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0.2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10.69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费,村干部生活补助等。
2、公用经费11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共10.4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较减少6.11万元,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公车减少一辆。
本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0万元。
会议费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大型会议的会场布置及会议所需办公物品。
培训费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党政干部廉洁自律培训,农技培训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79万元,比2016年度增长1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长。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2辆。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甘河镇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按照统发工资要求,每月进行统一发放。边远地区补贴按季度发放。遗属人员补贴按照标准每半年一次统一发放。车补按季度足额发放。甘河镇公用经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逐月提取。经核查,现我镇预算各项基本人员支出及项目支出已全部到位,未出现挤占、挪用、扣押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
2、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7年度无重点项目。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