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鄠邑区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并向区委反映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全区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区级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区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和互相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联系工作;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4.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全区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5.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新移民和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络工作。
6.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党外人大代表人选、政协委员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推荐、考察、选拔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7.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的统战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支部,指导区工商联工作;指导有关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和要求,督促检查方针政策落实;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负责对台研究工作,开展台情调研,承办上级台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涉台工作。
10.开展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统战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研讨会、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十七次党代会精神。
2.进一步增强“同心”思想认识。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
题教育活动,引导统战成员深入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拥护者、实践者和参与者。
3.开展国情、市情、区情学习,凝聚发展共识。在全区统一战线开展“形势政策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让统战成员充分认识国情、市情、区情变化对统战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引导统战成员增强发展责任意识,把智慧、力量凝聚在服务副中心城市建设上来。
4.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化“进万家民企、促跨越发展”活动,建立联系民营企业长效机制,协调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5.全面推进基层商会建设。加强工商联建设,达到“一个设立、五个有”的基本标准,力争达到“五好”标准。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办事处)根据自身产业优势,成立基层商会,实现商会建设全覆盖。
6.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建设者”。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推荐评选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回报社会,更加积极投身到“光彩事业”、“民企联村”、“温暖工程”等社会公益事业中来。
7.支持民主党派提升自身建设。在坚持“三个为主”、注重质量、保持特色基础上,引导民主党派健全各项制度,推进民主党派班子建设和后备人才管理;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提高参政议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民主党派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和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调研成果转化机制,每个党派每年至少有1篇有价值、有层次的调研成果转化落实。
8.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举办一期党外干部培训班,物色、培养、推荐选拔一批优秀党外干部,抓好党外后备干部建设;落实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职安排、政治安排、社会安排,为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9.深入推进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召开座谈会、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制定完善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活动方案,及时倾听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10.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积极推进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推进“和
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引导宗教界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加强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确保宗教场所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人士手中。
11.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建立健全两新组织代表人士信息资料库,探索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用的方式方法。筹备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活动,鼓励引导党外知识分子为经济社会发展献智献策。
12.加强对台交流,做好台商、台胞、台属服务工作。加强相互联系交流,积极宣传推介我县发展情况。
13.加强统战调研和宣传、信息工作,提高统战宣传、信息文稿质量及上稿数量。
(三)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鄠邑区委统战部设行政单位1个;内设1个科室,办公室;纳入区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1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统战部行政单位
(四)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5名,现共有人员4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80.7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0.74万元,减少22.9% ,由于2016年政协换届工作增加了经费。
2、其他收入9.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4.1%。按照市委统战部的要求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103人,用于开展联谊活动;开展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协商会、通报会及调研活动;增加遗属补助;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工作载体建设,设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示范基地。
3、年初结转和结余20.45万元,2016年结转和结余0.7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由于王建秦同志丧葬费抚恤金未领取。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58.95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43.95万元,2016年度决算数 42.8 万元,增长2.6 %,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会议费等。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因为本年增加民主党派成员人数及调研经费。
3、经营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5、结余分配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较上年无变化。
(三)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47 万元,减少2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原因:未涉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5万元,减少13.1 %,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发机关人员基本工资等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4.35万元 ,其他民主党派及知联会支出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外人士的调研、会议、培训费等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9.3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34.35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
2、 其他统战事务及知联会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电脑维修费、差旅(下乡)费等 。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 个团组,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 0 辆;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 批次 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0元,车均购置费 0 万元,车均维护费 0 万元。未涉及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40元,决算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变动原因为 未涉及。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原因为:未涉及。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较上年减少 0万元,变动原因为:未涉及 。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未涉及
4、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 0万元,较上年 无 ,变动原因为:未涉及
5、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 0元。较去年减少0.08万元,减少100 %。由于精简会议。
6、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元,较去年减少0.49万元,比去年减少100%,原因是精简会议培训。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万元,比2016年增加2.2%,主要原因是:民主党派及知联会事务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主要是 未涉及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 一辆(备注:属于政协保留车辆)。我单位现无公务用车,但单位账上有一辆车属于政协保留车辆,车目前在政协办,我单位正在协商政协办办理过户手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2017年整体预算收支自评结果为良好档次。
2、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大项目。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