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全镇完成农业总产值1.68亿元,同比增长2.4%,工业总产值23亿元,同比增长6.4%,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完成21.1亿元,同比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600元,同比增长5%。
加大招商引资,实现工业增倍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今年来,我镇不断明确招商重点,划分招商责任,细化招商措施,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和以商招商、安商招商等办法,2017年引进西安普润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 建设热能综合利用工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
2、加大工业扶持力度。积极开展亲商助企工作,我镇主要领导始终坚持联系企业制度,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全面摸清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现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企业、项目单位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在职责范围内的,及时积极予以解决。对难度大不能解决的,按要求汇总上报区亲商助企办,为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为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截至目前,共下企业60余次,解决企业困难30余件;同时面对面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大力指导企业用活、用好、用足政策措施和各项红利;注重协调解决项目审批手续办理缓慢影响项目开工、项目建设过程中配套服务不完善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积极通过帮办、陪办、代办等各种方式,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促进转型升级,实现农业增特
余下镇农业产业格局为东林(苗木、葡萄)西果(猕猴桃、柿子)中菜(蔬菜)。今年来,我们把巩固传统产业,发展新型品种,调整生产经营,作为探索农民增收的总体思路。
1、巩固现有传统产业。努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实施现代化农田建设,今年来,新打机井10眼,铺设地下节水管道3000米,安装地上软管5000米,努力实施节水灌溉工程。
2、继续深化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合作,扩大甜柿子培育规模。2017年全镇共栽种甜柿子树80亩,其中赵家堡村30亩,吴家堡村50亩,平均亩收入可达3000至4000元。
通过示范带动,逐年壮大大棚果蔬种植和生态农业发展,今年来,我镇共集中组织村民学习5次,并多次邀请上级农业技术专家就种植技术和病虫害防治进行现场指导,尽力提高他们的种植技术、减少种植投入、增加种植收入。目前,大棚种植果蔬及生态农业项目面积累计达400余亩。
4、探索发展新型品种。为了发挥余下地域优势,增加农民增收途径,结合土壤、气候条件,以家庭经营与多种经营方式发展的思路,采取“公司+专合组织(家庭农场)+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种植新型葡萄产业。目前,我镇阳光玫瑰葡萄基地面积已达200余亩,被京东公司确定为定点采购基地,形成了农民足不出户,葡萄销往全国的销售模式,农民收入大幅提升。灵山寺村50亩早熟葡萄和冬枣设施大棚已初具规模。
(三)推进美丽乡村、实施城镇增容
根据我镇实际,我们抓住“两点”(茶铺十字、六叉路转盘)、“四条线”(南北七号路、余沣路、新城路、户电路四条公路沿线)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狠抓农村环境卫生。我镇重点做到了“六个好”,就是垃圾解决好,污水处理好,街道路面好,广告管理好,乱搭乱建清理好,门前三包落实好。居民生活垃圾入箱入池,定点存放,定时搬运,及时处理。建成垃圾压缩站1个,镇区放置垃圾桶150个,镇区垃圾日产日清;建文化墙1500平方米,绘制宣传图画100余幅,撤除马路市场1个,拆除乱搭乱建10处,拆除户外不规则广告牌350余个。
二是清洁乡村道路。对4条主干道及所有乡村公路两侧的生活垃圾,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清运。整治干道5条,共38公里,完成公路绿化13.6公里;重点对道路沿线后寨、双庄、沈家营、安善坊段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日常管护行动,视野内房屋建筑物全部涂白,公路两侧绿化美化。现已逐步延伸到全镇各村农村环境整治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三是清理水面环境。对居民生活区的废弃沟塘,填平治理;对河道水面上的漂浮物、障碍物逐一清理。全镇清淤沟渠26公里,对潭峪河、皂峪河余下段全面清理,达到四无六有各项标准。
四是美化村庄环境。加强村庄道路,庭前院后的环境清理,清理主干道及乡村道路沿线视野内堆放的柴草,简易厕所、猪舍,清理村庄池塘垃圾,制止乱建乱放。广大群众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全镇掀起美化村庄、治理环境的热潮。我镇城乡同治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第一季度环境卫生检查我镇排名首位,其余检查均名列前茅。
实施脱贫增力,扶贫成效显著
1.产业扶贫项目实现全覆盖。一是落实产业发展到户项目52户,补助21.44万元,其中贫困户17户,补助8.57万元。二是采取“合作社+贫困户”模式,组织贫困户将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合作社,每年固定分红10%。共组织贫困户签订入股协议195户192.43万元,发放分红19.243万元。其中与甘塘禽业专业合作社签订176户174.01万元,与鄠邑区灵山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19户18.42万元。
2.金融扶贫项目全面落实。共为172户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573.5万元,其中个人小额信贷发放18户63.5万元,企业帮扶贷与西安市国维淀粉有限公司签订协议154户510万元。为全部建档立卡户购买160元的“助农保”,保障其种养殖、意外残疾、身故、意外住院医疗、意外门诊。
3.健康扶贫项目全面落实。全镇建档立卡户健康扶贫实现了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全覆盖,建立慢性病台账203户264人,精神病台账37户39人,大病台账11户12人。住院补偿141人129.36万元,慢性报销109人,送药133人。
4.危房改造有力推进。截至目前,全镇86户危房户中签订危房改造协议86户,动工85户,封顶81户,竣工入住50户,拨付补助资金250.322万元。
5.就业、教育扶贫有序开展。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10人,安排公益性专岗25人,贫困村公益性援助岗位3名。同时,制定了公益性岗位详细考核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进行考评,奖优罚懒。贫困户秋季学生就学及受助110人,脱贫户秋季学生就学及受助127人。
6.扶志工作扎实有力。我镇制定了《脱贫攻坚扶志扶智暨美丽乡风工作方案》,在各村深入开展道德评议教育帮扶,23个村全部成立道德评议会,以后寨村、南索村、灵山寺村为试点,全面开展了“十星”文明户评选活动,通过文化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民风氛围,增强了贫困户脱贫信心,有效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
7.自主帮扶有声有色。认真组织辖区内结对帮扶干部对照“七步26看”开展入户调查,逐项排查解决贫困户家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结合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帮扶干部扎实开展自主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帮扶干部共帮助贫困户清理家庭院落杂草33户,粉刷内外墙壁64户,修缮门窗20户,赠送棉被202套,赠送电器60余件,赠送家具30余件。
8.冬春行动有序开展。一是灵山寺村产业园大棚地基处理完成36亩,生产路和村内道路硬化已完成;二是南索村村内绿化及办公楼已封顶,产业路硬化已完成,村内绿化正在植树;三是东屯村第二条出村路已硬化1000㎡;四是旧泉坊村第二条产业路正在商混浇筑2000㎡;五是罗什村皂峪河段出村路全面开工,处理地基1200米;六是全镇共实施墙面粉刷110000㎡,绘制墙体宣传画80幅900㎡;七是东西七号路沈家营段和吴家堡什字墙面粉刷共3500㎡;七是双庄村出村路已硬化1000㎡;八是西余铁路余下段两侧绿化完成征地80亩,完绿化成70亩。
(五)实施党建增彩,加强基层党建
1、夯实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结合实际,对照“一室十有”,先后投资130余万元,给23个村统一配置标识制度,三务公开栏,电视、桌椅等设施;完成23个村6500余户的民情大数据地图的信息采集、绘制、上墙等工作,完成民情信息的统一录入审核工作;给各村统一购置档案盒,合理定制档案目录,及时收集入档资料,做到全镇档案资料统一、规范。选派39名镇机关干部担任各企业的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实现全镇62户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镇党委先后就“党员认领责任田”、“奥凯问题电缆”、“环保数据造假”、“诵读《之江新语》”、“《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等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各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等下发文件16个,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开展;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参加各支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活动30余次,规范各支部的活动。由镇基层办牵头,对各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月不定期进行督查,已进行10次,发现问题38件,反馈给各支部,全部完成整改。全镇规范了“两学一做”档案资料整理模式,由镇党政办、基层办联合对各支部的学习教育档案整理情况进行了3次专项检查,确保学习教育经常开展,收到成效。全镇620余名有一定能力的农村党员全部认领了责任田,内容涉及环境卫生整治、脱贫攻坚、治污减霾、矛盾纠纷化解等方方面面,各支部共计召开党员责任田季度汇报点评会45次,促进学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转化为成果。
3、促进党建+扶贫工作。一是明确党建指导员、支部书记在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中的直接责任。截至目前,全镇共召开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议21次,夯实责任、明确问题、督促整改。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镇共213名党员与已脱贫户、贫困户结成了对子,积极帮扶,共完成帮扶事项计70余件。三是抓好四支队伍力量的整合,两个重点村灵山寺村、南索村结合各自特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镇干部、村干部带领全村党员群众积极作为,取得明显成效。其余各村帮扶干部、镇村干部党员也能有机融合,发挥作用。四是做好精准施策,分类帮扶。截至目前,全镇共完成危房改造81户(其中重建73户,修缮8户),医疗救助251户315人,住院补偿141人,慢性报销109人,送药133人,产业扶持52户;在村内环境整治、河道巡查等工作中,设置25名贫困户公益专岗。五是督促检查常抓不懈。镇党委每周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安排、反馈,要求及时整改。每周的帮扶日,各领导按照分工全天驻村讲解、宣传政策,督促帮扶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六是发现问题、严肃追责。截至目前,对抓党建、促脱贫工作中出现问题的10名镇、村干部进行追责,给予7人党纪处分,1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
4、促进社区党建展现新局面。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积极同各社区所在的企业、学校对接,同企业、学校领导座谈,商讨单位型社区党建工作衔接办法,选派6名同志担任单位型社区党建联络员,将镇党委日常党建工作任务同社区所在单位党建工作有机结合,同步开展,为社区下一步的管理体制转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抓党建日常工作形成新规范。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规范化开展和党员固定活动日的经常性开展,完善党员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三务公开等9项制度,做到管理制度化;村干部轮流坐班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远程教育所有站点截至目前未出现零点击情况;严格按照分配的指标完成6名新党员发展工作;农村各支部党费能提前交纳、上解,镇机关支部全面实现网上交纳党费无尾欠;对各支部的党建日常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没有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坐班制度的2名村干部进行党纪处理。
6、抓纪律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年初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共计23份。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年开展纪律检查专题会12次。三是全年共纪律审查案件13件,纪律处分13人,通报2起,四种形态运用10人。
实施安全增强,持续强化维稳工作
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完善了镇、村、队、户四级信息网络,网格化管理得到有效推进,实现了信访维稳信息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天网”、“一升一降”等专项行动,出动宣传车2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悬挂横幅89条,刷写宣传标语28条,群众知晓率、满意度得到增强。建立治安巡逻队,解决了重点区域安全稳定和防范的问题。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研判会,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今年来,全镇共解决各类矛盾纠纷60起,成功59起,接待来信来访25件,办结25件。落实安全生产及公共安全责任制,对驻镇单位、重点建筑工地、食品生产企业及中小学、幼儿园等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导,并进行记录登记。全年共开展检查38次,检查企业43家,查处消防安全隐患52处,安全生产隐患18处,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七)实施蓝天增多,推进铁腕治霾
一是重点加强餐饮门店、职工灶及工业企业的油烟整治工作,对镇域内餐饮企业检查60余次,严格落实煤改洁,对检查中发现的检查不合格餐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目前我镇所以餐饮企业均已完成改造;二是加强对有机物排放企业、汽修店,加油站等单位的检查,对6家检查存在问题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三是对全镇遗留燃煤锅炉进行全面再摸底排查,拆除燃煤锅炉及燃煤设施16台;四是组建铁腕治霾网格化队伍,完善三级、四级网络体系,加大巡查力度,成立全天候巡查队伍,开展全覆盖式巡查,共检查企业135家/次、餐饮服务业160家/次、工地25家/次、商砼站1家/次,下发责改决定书4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镇机构设置情况:有8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党政办、综治维稳中心、公共事业服务站、经济发展服务站、财政所以及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事业机构7个(农业综合办公室、林水工作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文化广播站、社会事务所、市容监察队、食品监督所)
(三)人员情况
今年我单位实有人员100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事业64人,较去年合计增加4人。
我镇今年增加人数17人,减少13人。党政办根据组织部统一安排,领导岗位调整增加5人,减少3人,退休2人,正常调出1人;财政所所长调整增加1人,减少1人;司法所增加2人;综治维稳中心增加2人,正常区内调入,减少1人,辞职;新增公共事业服务站1人,区外调入进入;新增经济综合服务站6人,原镇畜牧站管理调整;农业综合服务站调出2人,区内变动;社会事业服务所调出1人,区内变动;市容监察队调出1人,岗位调整;林水工作站退休1人。
增加人员均属政府财政在编在职人员,是根据鄠邑区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通过人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 1638.19 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 1638.19 增长 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开销;项目类资金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年度不变。
3、事业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不变 。
4、其他收入 0 万元,较2016年度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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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1683.1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1131.34 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5.5 万元,减少0.48 %,主要原因是开销增加,农环整治、一事一议项目及扶贫资金加大。
2、项目支出506.8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26.86 万元,增长33.39 %,主要原因是项目类资金增加(土地补偿增加)。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0支出。
5、结余分配 0万元,主要是0 。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主要是0。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38.1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35 万元,增长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3.8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0.17 万元,减少7.4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34.3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4.37万元。原因:项目类资金增加(土地补偿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03.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13.01 万元,减少7.45 %,完成年初预算 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日常开销;项目类资金收入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90.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4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16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 100 %。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1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 100 %。
4、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104.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519.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年初预算100%。
7、交通运输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年初预算100%。
8、其他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大型修缮,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1.34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36.9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 294.37 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 个团组, 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 5 辆;国内公务接待 40 批次,360 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 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0 元,车均购置费 0 万元,车均维护费 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11.62 万元,决算 11.62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09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次增多 。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3万元,较上年减少0.2 万元,变动原因为:公车经费开支减少。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1.32 万元,较上年增加0.29,变动原因为:接待人员增加。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 3.62 万元,主要包括召开大型会议支出。较去年减少2 万元,减少36.01 %。增加原因会议次数减少。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 3.19 万元,主要包括 培训费及人员补助等,较去年增加1.78万元,增加126.12%,原因 培训次数增多。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47.7万元,比2016年增长31.68 %,主要原因是:开销增加,农环整治、一事一议项目及扶贫资金加大。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 5。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得为空)
1、无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2、无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