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配套细则、办法并组织贯彻执行和实施监督检查。
2、编制全区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参与城市规划的审核;审核乡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负责提出和实施深化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方案。
3、统一管理全区土地和城镇地籍、地政、调解土地权属争议;主管全县土地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主管土地的评估和确认。
4、负责编制全区土地利用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的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耕,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5、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土地市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和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全县统一征地和土地储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出让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和镇、街、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拟定与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结果,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权属管理,办理土地登记及权属争议处理。
6、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和授权范围内的采矿登记发证管理,协调矿产资源及采矿权属纠纷,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组织开发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地质灾害中滑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
7、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执行监督检查,组织承办土地管理的法制业务培训及群众来信来访调查答复。
8、负责土地、房屋、林地、水域滩涂养殖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调处不动产登记争议,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资料互用制度。
9、负责全区移民搬迁总体规划、阶段性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移民(脱贫)搬迁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2、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国土局的精心指导下,鄠邑国土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五新”战略和“三项机制”,聚焦追赶超越目标,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圆满完成了全区永久基本农编制工作,设立了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实施特殊保护。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设立基本农田标识牌、加强土地动态巡查等方式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目前我区实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3056万亩,均完成了市考目标任务。积极协调推进,天桥镇4332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正在进行;涝店镇、甘河镇14392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预算和设计方案已经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其中涝店镇项目区由区发改委实施)。
2、加大土地储备,规范土地出让,经济任务顺利推进。
全年共储备土地48宗、面积1523亩,完成目标任务的300%。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网上交易和工业用地在市国土局平台交易,挂牌出让土地10宗638亩,收缴土地成交价款3.83亿元(不包括高新草堂基地3宗279亩,成交价款1.05亿万元)。未完成经济任务的原因是因撤县设区后,体制机制发生巨大变化,致使42宗1461亩土地无法按期招拍挂出让。
3、积极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取得实效
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经省政府审批通过(此规划已为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项目、高铁站前广场等重点项目和沣京工业园、草堂基地等开发区调整了规划);各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
4、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渭丰、涝店、蒋村、玉蝉4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扎实开展,已完成127个村630个村民小组所有权外业调查工作;完成126个村38057宗使用权的调查测量工作,村民已签字18691宗。
5、严格执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成效显著
严格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立即处置,努力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133宗(其中非立案9宗)卫片违法案件,已立案110宗、拆除8宗、处理责任人95人、收缴罚没款292万元,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积极开展秦岭北麓“四乱”整治活动,经过集中整改秦岭北麓11宗“四乱”,已立案5宗、拆除2宗、清理3宗,1宗正在整改之中。认真开展“小散乱污”专项整治,协助各镇、景区局、街道集中对12宗“小散乱污”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其中的7宗整改到位,已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今年的整治任务。扎实开展治污减霾“三场”整治工作,先后整治“三场”149宗,集中组织3次大规范的拆除行动,共拆除69宗。严厉打击非法采石挖砂行为,先后组织夜间突击检查56次,暂扣挖砂机械18台次、运输车辆27台次。扎实开展违法用地“清网行动”,先后拆除违法用地129宗、围墙1181米、违法建筑1986平方米,恢复耕地78.7亩。严查土地违法案件,共立案并下发处罚决定书237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29件(含往年),追究刑事责任4宗13人。
6、依法依规,统一征地工作有序实施
严格按照“镇为主体,统一征迁”的模式,依法依规征地,所有新征地项目均按照“一项目一委托”的方式委托各镇(街办)实施,严格资金准入准出,严厉打击违规征地的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向各镇(街办)拨付征地资金6宗1630万元;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42份,实施征地4351亩;上报征地资料32宗6965亩。无项目方与村组私谈征地、扰乱征地秩序的行为。
7、科学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地灾防治工作。出台“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印发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抢撤方案、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镇(景区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完善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发放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置警示标志。组织对33个隐患点、非煤矿山、西成客专山区段开展全面排查9次,对重点隐患点巡查50余次,组织应急演练11次。严格汛期值班,发送雨情信息41条8100余人次,时刻监控隐患点动态,科学处理地灾险情9起,实现了“零伤亡”。扎实推进应急治理项目,牛角沟滑坡治理项目、站马土壕滑坡治理项目已通过市局验收,化丰村一组滑坡治理项目、甘岔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正在进行施工。10个隐患点的核销资料已报市国土局审核。扎实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栗峪建筑石料矿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已通过省环保督察整改办验收、串长沟石权石灰岩矿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已通过专家验收。
8、加强监管,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
对非煤矿山和砖瓦企业进行了年检,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150万元。扎实开展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杜绝私挖滥采、越界开采等违法开采行为,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按照“三场”整治工作要求,完成对全区42家砖厂的拆除取缔工作;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年底完成环境恢复治理的六个矿整改工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规范。2017年全区矿山及砖厂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耕地保护科、地籍地政科、监察科,下设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户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中心、户县土地储备中心、户县国土资源监察中队、户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不动产登记局、移民搬迁办。
(三)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17人,实有13人,事业编制76人,实有128人,2017年人员变化情况为,行政新进1人,退休1人,事业新进20人,退休2人,调出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7712.2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628.0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95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
2、其他收入2084.15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02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7927.90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69.7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777.12万元,减少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支出。
2、项目支出 7158.2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811.96万元,增加5346.2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移民搬迁办和不动产登记局,业务量增加,同时,执法监察力度加大,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28.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5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99.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01.04万元,原因是增加业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3.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94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65.0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69.70万元,主要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5179.47万元,主要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9.7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99.94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69.75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50.5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控制费用。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15万元,较上年减少4.57万元,变动原因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1.43万元,较上年5.47万元,减少4.05万元,变动原因为: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控制接待。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17万元,较去年减少0.33万元,减少65.4%。减少原因减少会议。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1.22万元,较去年减少1.55万元,减少55.94%,减少原因培训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28万元, 比2016年203.96万元,减少19.94%,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7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5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10辆 。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圆满完成了全区永久基本农编制工作,设立了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实施特殊保护。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设立基本农田标识牌、加强土地动态巡查等方式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目前我区实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3056万亩,均完成了市考目标任务。积极协调推进,天桥镇4332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正在进行;涝店镇、甘河镇14392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预算和设计方案已经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其中涝店镇项目区由区发改委实施)。
2、加大土地储备,规范土地出让,经济任务顺利推进。
全年共储备土地48宗、面积1523亩,完成目标任务的300%。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网上交易和工业用地在市国土局平台交易,挂牌出让土地10宗638亩,收缴土地成交价款3.83亿元(不包括高新草堂基地3宗279亩,成交价款1.05亿万元)。未完成经济任务的原因是因撤县设区后,体制机制发生巨大变化,致使42宗1461亩土地无法按期招拍挂出让。
3、积极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取得实效
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经省政府审批通过(此规划已为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项目、高铁站前广场等重点项目和沣京工业园、草堂基地等开发区调整了规划);各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
4、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渭丰、涝店、蒋村、玉蝉4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扎实开展,已完成127个村630个村民小组所有权外业调查工作;完成126个村38057宗使用权的调查测量工作,村民已签字18691宗。
5、严格执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成效显著
严格落实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立即处置,努力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133宗(其中非立案9宗)卫片违法案件,已立案110宗、拆除8宗、处理责任人95人、收缴罚没款292万元,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积极开展秦岭北麓“四乱”整治活动,经过集中整改秦岭北麓11宗“四乱”,已立案5宗、拆除2宗、清理3宗,1宗正在整改之中。认真开展“小散乱污”专项整治,协助各镇、景区局、街道集中对12宗“小散乱污”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其中的7宗整改到位,已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今年的整治任务。扎实开展治污减霾“三场”整治工作,先后整治“三场”149宗,集中组织3次大规范的拆除行动,共拆除69宗。严厉打击非法采石挖砂行为,先后组织夜间突击检查56次,暂扣挖砂机械18台次、运输车辆27台次。扎实开展违法用地“清网行动”,先后拆除违法用地129宗、围墙1181米、违法建筑1986平方米,恢复耕地78.7亩。严查土地违法案件,共立案并下发处罚决定书237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29件(含往年),追究刑事责任4宗13人。
6、依法依规,统一征地工作有序实施
严格按照“镇为主体,统一征迁”的模式,依法依规征地,所有新征地项目均按照“一项目一委托”的方式委托各镇(街办)实施,严格资金准入准出,严厉打击违规征地的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向各镇(街办)拨付征地资金6宗1630万元;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42份,实施征地4351亩;上报征地资料32宗6965亩。无项目方与村组私谈征地、扰乱征地秩序的行为。
7、科学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地灾防治工作。出台“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印发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抢撤方案、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镇(景区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完善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发放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置警示标志。组织对33个隐患点、非煤矿山、西成客专山区段开展全面排查9次,对重点隐患点巡查50余次,组织应急演练11次。严格汛期值班,发送雨情信息41条8100余人次,时刻监控隐患点动态,科学处理地灾险情9起,实现了“零伤亡”。扎实推进应急治理项目,牛角沟滑坡治理项目、站马土壕滑坡治理项目已通过市局验收,化丰村一组滑坡治理项目、甘岔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正在进行施工。10个隐患点的核销资料已报市国土局审核。扎实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栗峪建筑石料矿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已通过省环保督察整改办验收、串长沟石权石灰岩矿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已通过专家验收。
8、加强监管,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
对非煤矿山和砖瓦企业进行了年检,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150万元。扎实开展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杜绝私挖滥采、越界开采等违法开采行为,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按照“三场”整治工作要求,完成对全区42家砖厂的拆除取缔工作;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年底完成环境恢复治理的六个矿整改工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规范。2017年全区矿山及砖厂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