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省市人民政府、上级价格部门制定的价格规章、行政措施、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价格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调整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

(3)、按照价格听证目录,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听证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负责规范全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的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等收费标准并实施管理。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开展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

(5)、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6)、进行价格鉴定和认证。对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对公民法人的价格行为合法性、真实性的认证;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协调、处理价格争议,衔接本县及毗邻地区的价格。

2、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重要商品价格监测不断加强在全区建立了60个价格监测点,完善省、市、区三级联通的价格监测信息分析报送系统,实行日、周、月、季等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2)、价格收费管理措施不断强化落实中央、省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时做好收费行为日常监管,督促引导全县收费单位公示制度的落实。

(3)、成本监审覆盖面不断扩大。依据《陕西省定价成本监审操作规范》,开展了民办中小学学费收费标准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等成本监审工作。

(4)、市场价格管理职能得到加强。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思路,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划分全区六大市场巡查监管区域,通过开展经营户情况调查、明码标价推进、市场价格巡查三项基础工作为突破点,构建了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监管规范的市场管理体系,引导市场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减少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5)价格监管力度不断增强。从关注群众热点、难点价格问题入手,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开展了物业、旅游、涉企、教育、房地产五项专项检查。加强“12358”监管平台的宣传力度,采取工作日志方式,把12358”监管平台作为市场监管的“晴雨表”和价格失信者“黑名单”, 依据价格举报规定受理38件,及时为群众解决价费投诉问题,退还多收价款17万余元。

(7)、价格鉴定规范有序客观真实。按照《价格认定规定》,建立严格的办事工作流程,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

(8)、价格宣传和调研工作突出。组织人员精心编制内部刊物《物价简报》,同时挖掘新闻信息,联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第一时间将市场信息上报,积极主动向省、市物价局及县委、县政府报送信息60余篇,推送美篇50多篇,有力地宣传了物价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鄠邑区物价局,位于鄠邑区府兴巷5号,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价费管理科(成本科)、价格监测科、市场价格管理科、物价检查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鄠邑区价格认证中心,

(三)人员情况

机关编制12名,现共有人员39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397.8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87.30万元,减少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年度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无变化。

4、其他收入10.55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3.21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市物价局下拨监测、农本调查经费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390.1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87.6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394.77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2.4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扶贫专项支出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0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是无。

6、年末结转和结余8.06万元,主要是扶贫项目未结账。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7.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万元,减少1.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万元,减少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9.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99万元,减少7.1%,完成年初预算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定调价监审、农本调查、市场监管、12358平台建设。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9.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2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定调价监审、农本调查、市场监管、12358平台建设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5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 268.0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

2、日常公用经费109.10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取消了公务用车,无公务接待。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变动原因为:无。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无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变动原因为:取消了公务用车。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变动原因:取消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变动原因为:无公务接待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召开0支出。较去年增加0万元,增加0%。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55万元,较去年增加,原因是参加市局组织的价格规政策培训。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10万元,比2016年95.1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用于缴纳公益岗位人员养老保险、廉政灶补助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价格监测:在全区建立了60个价格监测点,完善省、市、区三级联通的价格监测信息分析报送系统,实行日、周、月、季等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提出可行性的分析建议26篇,调研报告10篇,为上级物价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参考。

2、价格收费管理:建立了收费单位台帐管理。公布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落实中央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时做好收费行为日常监管,督促引导全县收费单位公示制度的落实。

3、价格监管:从关注群众热点、难点价格问题入手,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开展了物业、旅游、涉企、教育、房地产五项专项检查。加强“12358”监管平台的宣传力度,采取工作日志方式,把12358”监管平台作为市场监管的“晴雨表”和价格失信者“黑名单”,实现了举报受理、进度查询、信息反馈等痕迹化监管。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鄠邑区物价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