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棚户区的法律法规,负责棚户区改造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制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
2.负责棚户区改造方案的审核、申报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城中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建设、房产的手续办理及项目报批工作。
3.负责协调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依法做好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
4.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
5.负责指导相关街办、镇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和回迁安置工作。
6.负责编制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制工作计划,指导相关街办、镇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撤村建设区及土地征收工作。
7.负责对省、市、区棚改项目综合考评、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8.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督查落实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省市考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全区2017年省考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共计3000套,截止12底共计完成省考棚改目标任务4707套。完成全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库的建立及2018—2020年计划的上报工作。
1、西坡、陂头村连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已成立搬迁安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完成了西坡村、陂头村调查摸底、公示、搬迁安置补偿方案的编制论证和村民代表签字、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的公示、项目安置用地的选址、总平面规划及单体户型设计等项目拆迁前期准备工作,计划11月份实施932户的拆迁。区政府于2017年10月25日向市棚改办申请将秦渡示范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涉及的2741套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和惠安化工厂生活区棚改项目涉及的222套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共计2963套棚改计划任务)调整至鄠邑区西坡村、陂头村连片棚户区改造项目。
2、沣京棚户区改造一二三四期项目区政府已成立搬迁安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完成了周北、方家寨、吴家寨、西五竹4个村庄的调查摸底工作,项目一期260套安置房建设工程主体封顶,项目二期521套安置房建设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项目三期完成和贷款银行的合同签订工作,项目四期正在和贷款银行进行对接;项目三、四期启动周北、方家寨、吴家寨、西五竹 1013户的拆迁。
3、草堂新村安居工程二期项目已完成2064套主体工程及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4、祖庵镇棚改综合安置区项目已签订14份安置协议但由于项目实施原因,正在办理项目退出手续。
5、鄠邑区造纸厂生活区棚改项目棚改贷款手续正在和国开行对接。
从全年工作开展来看,全区要启动实施的大多数棚改项目还处在前期准备阶段,导致项目实施推进还未全面展开。
重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1、旧城改造项目进展顺利,三球仪东北角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完工,海福城、东街粮油厂、咸阳汽车站、画乡文化广场、佳荷花园项目主体完工,体育场改造、天慧国际项目涉及拆迁任务完成。
2、组织甘亭街办、国土分局、住建局完成了西安体育学院项目涉及拆除东马营村搬迁补偿方案的编制论证申报及安置地的规划选址工作。
3、指导甘亭街办做好滨河大道拓宽项目涉及六老庵部分房屋搬迁补偿的前期准备工作。
4、督促草堂镇做好后林、弋家庄回迁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寺北、下滩回迁安置完成后的后续工作。
5、组织交通局、玉蝉镇政府完成西户快速干道58户拆迁任务(含两户企业)。
6、完成陂头村、新阳坡村、沣京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完成新阳坡村调查摸底工作,及方案公示征求意见工作,启动新阳坡拆迁工作。
7、完成了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王守村搬迁补偿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安市鄠邑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项目科、搬迁安置科、政策宣传科。
(三)人员情况
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5856.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848.47万元, 增长22%,主要原因是中省棚改补助资金下拨。
2、其他收入7.63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18.37万元,主要为利息减少 。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10552.2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0.9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55.9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业务支出增加 。
2、项目支出10361.3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省补助资金拨出。(该项目资金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无法与上年对比)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5848.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1.57万元,增长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8.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1.57万元,增长22%。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省补助资金下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848.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1.57万元,增长22%,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省补助资金下拨。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人员工资个日常业务支出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
2、城乡社区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省补助。
3、住房保障支出9757.4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省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5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5.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
2、日常公用经费 48.47万元,主要包括日常运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 10批次,30人,车均维护费 4.65 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57万元,决算4.7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79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无新增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5万元,较上年减少 0.21万元,变动原因为:压缩公务用车费用.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13万元,较上年 减少0.25万元,变动原因为: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 。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15万元,主要包括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 1辆。固定资产34.3万元,流动资产445.89万元。
八、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 及其他费用。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具体项目评价结果:2017年整体预算收支自评结果为良好档次。
2、重点项目评价结果:全区2017年省考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共计3000套,截止12底共计完成省考棚改目标任务4707套,全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库的建立及2018—2020年计划的上报工作,棚改工作进展顺利,工作成效显著。
十、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无政府采购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