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贯彻执行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负责生产总值核算工作,编制资产负债表;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抽样调查等,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一、二、三产业的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 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规范管理统计信息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和舆情监督工作,完善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管理相关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8、负责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强统计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9、负责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的管理;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交流合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全力以赴,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统计改革工作。

3.以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为重点,做好临界企业的培育、监测工作,新增“五上”企业41户。

4.完成统计监测和统计调研,为推动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建设做好统计服务。

5.完成区域经济监测工作,及时向区级领导及各成员单位提供监测结果,做好监测对比资料分析研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所承担指标的检查指导。

6.完成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业、旅游业、农家乐、自驾游等抽样调查工作,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

7.完成贫困监测、妇女儿童监测、重点项目监测、畜牧业监测、重点镇监测、西咸新区监测、开发区监测等统计监测工作,准确、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服务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8.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鄠邑年鉴》编撰工作。

9.完成统计职称管理和统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10.完成统计宣传工作,强化依法统计工作。

11.完成驻村帮扶和一对一结对帮扶扶贫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鄠邑区统计局设行政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业贸易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四个科室; 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内设普查科、调查科二个科室。

纳入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1 鄠邑区统计局  行政单位 2鄠邑区普查(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11人,实有14人;区普查中心(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内设普查科、调查科二个科室,事业编制16人,实有1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33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34万元,和2016年度基本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330.3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21.0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242.59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2、项目支出109.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95.5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鄠邑年鉴》编撰项目的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5万元,减少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5万元,减少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5万元,减少2%,完成年初预算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项目追加。其中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追加预算7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和统计业务工作的专门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项目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221.0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

2、日常公用经费16.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五、2017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62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23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决算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

1、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1.27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

2、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

3、2017年无培训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8万元,比2016年7.8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公用经费调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万元,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设备购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用于《2017统计年鉴》编印。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91.43万元,均为日常办公通用设备和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区域经济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完整有效,预算执行及时有力,预决算无差异,实现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在全省区域经济监测考评排名中达到了争先进位的预期效应。

2、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项目预算详尽细致,完整有效,预算执行及时保障,人员劳务费用预决算无差异,达得了摸清“三农”底数、掌握农情最新变化的效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服务。

十一、2017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鄠邑区统计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