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职能
⑴根据区委部署,对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
⑵参与区委重大决策的实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向区委报告情况;
⑶组织、参与起草区委有关重要文稿,为区委提供信息服务;
⑷指导各镇(街道)、景区管理局及区级部门调研工作;
⑸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⑹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⑴一是狠抓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印发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确定2017年拟出台的重要改革文件39个,已出台改革文件71个,完成率达182%;建立和完善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改革任务台账》,确定了170项改革任务的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已完成任务。
二是全年共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17次、各专项小组累计召开小组会议41次;坚持重大改革任务“一把手”亲自抓,区委书记带头亲自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区长领衔行政效能革命工作。
三是区委改革办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14个专项小组全年累计全面督查6次、下发督办单、提醒函累计49单次、对本领域督察达40余次。
四是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改革相关稿件17篇;在《新鄠邑》上设置改革栏目,全年刊发改革方面的各类文章40余篇。
五是配合市委改革办开展2014-2016年改革工作“回头看”;全年完成4个季度督察自查报告并按时上报及各项工作总结;全年向市委改革办上报各类改革信息79条;创建“鄠邑改革”工作微信群,建立了信息报送通报制,全年共收到各专项小组改革动态信息153条。
⑵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调研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调研课题指导目录》,全年共收集各单位调研文章108篇。
二是完成调研报告《鄠邑区关于对标先进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的思路举措》;完成全区“学习先进、对标成都、查找短板”专项工作汇报材料的汇总筛选及撰写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并上报“鄠邑区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和对本地区“2049”的报告材料;认真完成调研任务5篇。
三是积极上报参评2016年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文章一篇,并荣获2014—2015年度西安市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
四是对全区2016-2017年度各单位上报的76篇调研文章进行了认真的评审,共评出优秀调研成果50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2篇、三等奖16篇、优秀奖17篇,优秀组织奖7个,对获得优秀调研文章的作者和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颁发了获奖证书。
五是组织举办了鄠邑区调查研究信息员培训会,对全区68名调查研究信息员进行了调研方法及调研文章写作技巧的培训。
⑶精心做好《新鄠邑》的编辑发行工作
2017年《新鄠邑》共出刊6期,共刊登稿件88篇,其中调研文章56篇。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委政研室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调研科、改革科。其中,改革科为2017年新增设的科室(户编发〔2017〕8号)。
(三)人员情况
区委政研室现有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副调研员1名、一般干部6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93.1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7.33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18.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区上下提倡高效节能,预算总体减少。
2、其他收入5.2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26%,主要原因是增设科室、编制和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3、年初结转和结余0.6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89.5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9.5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07.76万元,减少18.23万元,减少16.9%,主要原因是整体工作更加高效节能。
2、项目支出6.3万元,较2016年度无变化。
3、年末结转和结余3.6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7.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43万元,减少1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2%。原因:年初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23万元,减少16.9%,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后半年改革工作量剧增,费用也相对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半年改革工作量剧增,费用也相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9.7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经费68.74万元,其他费用支出0.9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7.63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经费0.38万元,其他费用支出17.18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05万元,决算0.0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共接待5次,共计20人,较上年减少0.13万元 ,变动原因为接待次数、接待人数减少。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06万元,主要包括调研培训,较2016年减少0.22万元,原因是业务培训提倡绿色、节能。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3万元,比2016年 减少16.9%,主要原因是:整体工作高效节能。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为6.3万元,用于《新鄠邑》编印工作。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0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区委政研室对2017年预算项目加强绩效管理,项目支出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的执行达到预期的各项绩效指标。
2、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区委政研室2017年无重点项目。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