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为全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陕西省老年人优待证;
2、做好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及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的申领、审核、发放工作;
3、 开展老龄事业调研,深入了解老年人生活状况,促进我区老龄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4、 建立、完善基层老年组织,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5、 宣传各类孝亲敬老典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举办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6、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农村幸福院建设、老年餐桌建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老年人意外保险等工作,为我区老年人安度晚年打下坚实基础。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老龄办位于鄠邑区娄敬路北段老年福利中心院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于区政府直接管理。
纳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是: 西安市鄠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人员情况编制4人,现有工作人员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 4663.3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363.65万元,较2106年度增长953.27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贫困老人生活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以及农村幸福院数量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4363.65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679.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贫困老人生活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以及农村幸福院数量的增加。
3、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
4、其他收入7.5万元,较2016年度 减少18.8万元 。是因为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取消以及上级部门拨款渠道发生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 4208.0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170.3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33万元,减少1.35 %,主要原因是严把支出环节,厉行节约 。
2、项目支出 4037.71,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751.43万元,增加22.87%,主要原因是项目业务量增加。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5、结余分配 0万元 。
6、年末结转和结余455.29万元,主要是高龄补贴、护理补贴、生活补贴未发完的资金结余。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63.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79.89万元,增长18.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34.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32.93万元,增长6.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6.95 万元 。原因:主要是因为2016年民政局将农村幸福院和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移交给我办,所以资金量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67.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9万元,增长 4.49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7.22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业、各类老年福利的发放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基本资、津补贴等。
2、日常公用经费 21.97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个团组, 0人;公务用车购置 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 0辆;国内公务接待 15 批次,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30元,车均购置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1万元,决算 0.2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0.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变动原因为: 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被取消。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29万元,较上年增加0.01 ,变动原因为:工作量增加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召开 0支出。较去年增加 0万元,增加 0 % 。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万元,较去年 减少0.02,原因是培训业务减少 。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1.97万元,比2016年 增长21.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与本年度决算数据提取出现差异。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 0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得为空)
1、具体项目评价结果:2017年基本支出能够在年初预算的范围内进行,继续保持厉行节约的做法,并保证日常工作的开展,各类项目开展都能在上级部门及本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资金性质、使用范围、时间节点等要求进行拨付。
2、重点项目评价结果:农村幸福院及老年人家庭改造项目,做到从项目开始到建设过程以及竣工验收,都能严格按照市老龄办的建设标准进行督促检查,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并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